标      题 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2017年的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2018-00009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 2018-08-24 20:12:00

时间: 2018-08-24 20:1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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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区党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区党委宣传部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区党委宣传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决算表

二、支出决算表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三部分 区党委宣传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区党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区新闻出版单位工作和新闻出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全区社会宣传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党对文艺工作的方针政策,把握文艺导向;制订全区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建设的方针政策;制订对宣传文化系统及地市县委区党委宣传部领导和企事业单位的政工人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党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宣传材料;负责落实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制建设;主管互联网信息内容,指导、协调、督促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打击网络违法犯罪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管理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和区党委干部理论教育讲师团的工作;管理自治区对外宣传办公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自治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教育办公室;承办区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区党委宣传部内设13个正处级机构,所属2个事业单位,管理区党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

1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理论教育处(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宣传教育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新闻出版处(自治区新闻工作者协会、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中心办公室)、文化艺术处、编译调研室、干部处(机关党委)、区文明办综合组(调研组、协调组)、区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组(志愿者工作组)、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国防教育办公室、舆情信息处(政策研究室)、文化体制改革办公室、西藏新闻宣传协调联络处。

2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区党委干部理论教育讲师团(正县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县级)。

区党委宣传部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机构。此次决算公开范围为区党委宣传部机关。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表1-表8)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收入16759.83万元,其中年初预算8999.84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5677.38万元,追加项目经费2082.61万元。本年决算支出13183.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50.27万元,国防教育支出4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4.29万元。结转下年和结余3576.26万元。

二、2017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一年减少了2942.84万元。

三、2017年度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13183.5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50.27万元,国防教育支出4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4.29万元。结转下年和结余3576.26万元。

结转下年和结余3576.26万元的主要原因为:文化产业项目1645万元,十九大宣传经费结转626.99万元,四讲四爱宣传经费结转908.46万元,其他宣传项目经费结转395.81万元。

四、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183.56元,其中基本支出4389.9万元,项目支出8793.6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4389.9万元,占33.3%;项目支出8793.66万元,占66.7%。

新形势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日益繁重,不仅项目多、时间紧、任务重,呈现出及时性、长期性、灵活性等特点,项目经费财政拨款力度逐渐加大,所占比例较重。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中,基本支出4389.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3318.34万元,占财政拨款75.59%;商品和服务支出539万元,占财政拨款12.26%,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506.84万元,占财政拨款11.55%,其他资本性支出25.66万元,占财政拨款0.6%。

项目支出8793.66万元包括:其他宣传事务项目支出5934.66万元,国防教育支出40万元,文化创作奖励与扶持支出819万元,文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2000万元;

五、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1.因公出国(境)费

2

1.09


2.公务接待费

33.5

19.97


3.公务用车经费

350

309.46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50

309.46


(2)公务用车购置




2017年部门决算中,公务接待费19.97万元,较去年减少1.29万元;2017年国内接待批次45次,比上年增加6次,接待人次429人次,比上年增加28人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9.46万元,较去年减少21.85万元。

六、2017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7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1318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9.9万元,一般公用预算项目支出8793.6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我部完成当年政府采购计划资金1520.5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469.97万元,采购节约资金50.57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部共有车辆4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41两;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为新闻发布中心电影放映设备。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1、 2017年开展了“四讲四爱”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项目预算总经费1674.48万元,其中财政追加经费675.5万元,年初预算调剂使用经费998.98万元。2017年完成支出766万元,结转下年908.48万元。

2、2017年十九大宣传工作经费财政追加经费726.16万元。2017年完成支出99.17万元,结转下年626.99万元。

3、文艺创作扶持资金上年结转2463万元,2017年完成支出818万元,结转下年1645万元。

4、文化产业扶持项目资金上年结转2000万元,2017年完成支出20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宣传事务:反映宣传部门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八、结转下年: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二、其他宣传事务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三、文化体育与传媒: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文化: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及文化艺术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文化创作与保护: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十六、国防教育:反映用于国防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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