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8-00006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财政厅 | 发布日期 | 2018-08-24 20:06:00 |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五、2017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7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自治区财政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机构,此次决算公开范围为财政厅机关。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根据区编办批复的“三定”方案,区财政厅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起草自治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组织实施。
2.承担自治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并指导全区各级财政做好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执行情况、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自治区部门(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自治区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负责完善自治区对地(市)、县(市、区)财政管理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基层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管理财政票据;拟订自治区彩票管理政策和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4.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自治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自治区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根据全区信息化建设战略,拟定财政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规范管理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
5.负责组织起草自治区税收等地方性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和地方税收政策调整方案。
6.负责制定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自治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收取自治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指导地(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办理和监督自治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自治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自治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参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相关工作。
9.参与拟订社会保险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全区相关的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就业及医疗卫生专项资金支出;编制、审核全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0.按照中央财政制定的地方债务计划,拟订和执行全区债务管理的制度、政策和办法,加强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11.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注册备案工作。
12.拟订自治区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代行部分中央财政监督管理职能。
13.承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自治区财政厅内设机构35个,包括:
1.财政厅内设16个行政机构(正处级),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税政条法处)、综合处(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预算处、国库处(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经济建设处、农业处、社会保障处、企业处、监督一处(监督检查局)、监督二处、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金融处、行政事业资产处。
2.自治区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拟定农牧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和全区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意见,指导各地(市)农牧民安居工程工作;负责农牧民安居工程综合协调联络、对外宣传、工程建设档案等工作;负责审核指导监督各地(市)农牧民安居工程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协调、调度资金;负责组织协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3.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财政厅纪检监察组为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负责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4.财政厅所属17个事业单位,正县级事业单位7个,分别为: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自治区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自治区资产评估协会秘书处)、自治区国库支付中心、自治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自治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副县级事业单位9个,分别为:自治区财政信息中心、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7地(市)财政监督分局;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即自治区票据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厅2017年度总收入17,725.17万元,较上年增加4,592.55万元,增长34.97 %;总支出15,711.17万元,较上年增加3,593.10万元,增长29.65%。结转结余2,014.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818.98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195.02万元。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收入17,725.1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656.94万元,其他收入53.68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785.67万元,其他收入结转结余228.88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7,442.61万元,较上年增加4,645.86万元,增长36.30%。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增加。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全年总支出15,711.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5,623.63万元,其他支出87.5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增加3,612.55万元,增长30.08%。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62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15.49万元,占总支出数的48.10%,较上年增加2,658.21万元,增长54.73%;项目支出8,108.14万元,占总支出数的51.90%,较上年增加954.34万元,增长13.3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623.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95.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14.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20.5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393.91万元。
(三)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623.63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4,885.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167.4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725.9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62.5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420.0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督(项):314.3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1,949.6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4,245.51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类)62.75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62.7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75.4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75.48万元。
五、2017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17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 注 |
合 计 | 224.52 | 271.82 | |
1.因公出国(境)费 | 36.42 | ||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 6 | ||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 6 | ||
2.公务接待费 | 18.05 | 29.80 | |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 30 | ||
(2)公务接待的人数 | 90 | ||
3.公务用车经费 | 206.47 | 205.60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06.47 | 205.60 | |
(2)公务用车购置数 | 0 | ||
(3)公务用车保有量 | 47 |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71.82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减少83.73万元,下降23.5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36.42万元。组团数6批次、6人次,均为财政部统一组织的出国培训等,开支内容主要是国外住宿、交通和培训费。同口径较上年减少0.79万元,下降2.12%。
2.公务接待费29.80万元。接待30批次,90人次,主要用于财政部以及内地省市财政系统人员赴藏核查、调研、考察等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减少2.97万元,下降9.06%。
3.公务用车经费205.60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财政监督检查、扶贫调研、投资评审等业务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减少79.97万元,下降28.00%。下降主要原因是在公务用车保有量(47辆) 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了公务车辆管理,严格控制支出。
六、2017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自治区财政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8,24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15.4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25.9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1.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15.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15.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999.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25.93万元,主要包括劳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下达政府采购预算指标2,403.17万元,其中: 财政信息系统建设与运维(金财工程)1,716.3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建设16.50万元,财政票据印制费250.00万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经费50.00万元,购买法律服务49.00万元,监督二处购买会计审计服务321.37万元。当年实际支出2,277.49万元,结转结余125.6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值22,766.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64.74万元,固定资产19,502.07万元。
1.流动资产中:库存现金0.37万元,银行存款1,596.09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1,551.62万元,其他应收款116.66万元。
2.固定资产中:房屋32,278.77平方米,账面价值13,745.88万元;车辆47辆,均为业务公车,账面价值2,343.28万元;其他资产3,412.91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提高。
2017年,我厅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定期向分管财务领导以及业务处室汇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催促,进一步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力度、简化资金拨付审批程序。
2.预算绩效编制进一步规范。
2017年,我厅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编制工作,强化项目负责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从申请年度预算追加资金到编制2018年度预算,全面要求厅各处室完善项目绩效指标值、设定项目绩效年度与整体目标、提交项目实施绩效目标书,以上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我厅整体预算绩效编制工作。
3.预算绩效管理队伍进一步充实。
2017年,大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队伍建设、强化人员专业技能培训,通过积极参加自治区财政厅举办的各类预算绩效管理培训,提高了我厅预算绩效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奠定了扎实的理论与实际工作基础。
十、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1. 财政干部培训费762.29万元,无结余。
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全国财政系统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实施意见》和《2013—2017年西藏自治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藏党发〔2014〕4号)精神,结合西藏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和各处室培训需求,安排了全区财政干部培训费。2017年度培训联系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贴近财政工作需求。按照年度培训计划,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的特点,举办不同内容、不同对象、不同层次的培训班,做到了重点突出、区分层次、因人施教。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财政干部培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了财政事业的科学发展和建设了财政系统学习型机关,培养造就了高素质干部队伍。长期以来,在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为巩固培训成果我厅通过积极开展专题研讨会、学习成果交流会等方式加强厅机关和地(市)财政干部之间的学习交流,形成资源共享、共同学习、共同进步的良好局面。
2.财政信息化运行维护费1,848.00万元,结余19.06万元。
我厅信息中心负责规范管理全区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财政业务系统软件研发、推广、应用、维护工作,统一规划并组织财政信息化网络建设,监督管理网络安全并做好网络维护工作。我们的财政业务电子化,保障了全区财政业务的正常、安全办理,节省了人力、纸张成本,加快了财政业务的办理,同时财政业务数据完整、安全的存储也可备日后查询。目前该项目已覆盖自治区财政厅、地(市)县(区)财政局、各预算单位及银行等。
3.委托投资评审经费763.84万元,无结余。
我厅投资评审中心承担全区财政投资项目预(概)算、决(结)算的审核,工程项目绩效评价、专项资金核查等工作。根据《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西藏自治区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西藏公路工程造价信息》《西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西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概算定额》等文件要求,我们紧紧围绕财政工作重点、认真履行财政职能,发挥专业技术优势、认真负责地开展财政投资项目预(概)算、决(结)算的审核,工程项目绩效评价、专项资金核查等工作,为合理安排和有效使用财政资金、加强财政投资项目的监督和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性、合规性、有效性作出了积极贡献。
4.财政票据印制费250.00万元,结余2.50万元。
根据财政部《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相关规定,印制西藏自治区各类财政机打票据和手工票据。通过规范财政票据管理,大力整顿、规范收费秩序,有效地遏制了“三乱”现象,大大减少了擅自收费、搭车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行为,为市场经济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通过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强化财政对收费全过程的监督,还有效地防止了收费中的“暗箱操作”,遏制了执收执罚和财务管理中的不正之风,增强了非税收入管理的透明度,从而为治理和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改善执收执罚部门形象,树立党和政府的威信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5.财政业务信息系统运行费(预算系统及地方债务系统)471.00万元,结余1.59万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广应用新版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的通知》(财信办〔2017〕6号)、《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登记工作的通知》(财资〔2017〕25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快推广应用新版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的通知》(财办预〔2017〕78号)文件要求,我们在自治区本级和七地(市)财政部门推广应用新版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在上线运行的过程中,已完整无误地处理了本项目系统中可以实现的至少3笔业务,且得到了用户的认可。系统上线运行阶段工作基本完成,该阶段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30%左右,项目累计完成90%,达到了上线的期望结果和目标。这对提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效率、防范财政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2017年度自治区财政厅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财政事务:指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有关具体事务包括行政管理、机关服务、预算改革业务、财政国库业务、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财政委托业务等。
五、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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