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西藏自治区扶贫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8-00003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西藏自治区扶贫办 | 发布日期 | 2018-08-29 16:23:00 |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扶贫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扶贫办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给“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扶贫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7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扶贫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管理全区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及组织实施;研究拟订自治区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的发展思路及政策法规建议;负责编制全区扶贫、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协调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衔接。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中央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建设资金和自治区配套资金的分配方案;负责与扶贫、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以工代赈、信贷资金、国内外援助等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搞好扶贫、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
(三)负责做好全区扶贫开发建设项目的备案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的筛选、申报立项、审查评估、概算批复;负责组织全区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验收工作;负责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的统计汇总、效益评价和动态监测及信息工作。
(四)组织协调全区党政机关定点扶贫工作;负责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建设宣传工作。
(五)组织区内外扶贫开发合作与交流;协调对口支援省(市)、社会组织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
(六)负责编制全区扶贫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开发规划、贫困地区农牧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计划等工作。
(七)承办国家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配合开展基层组织建设、“三支一扶”和智力扶贫工作。
(八)承办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自治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九)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藏自治区扶贫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范围的单位包括:
(一)办机关
1.综合处
主要职责:负责主任办公会、全区扶贫农发等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主任办公会决议的督办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机关财务、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应急处置等工作;协助办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活动办)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机关综合性的管理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管理、信访办理等工作;负责编制本办机关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和人才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维护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承办办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交流、任免等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负责“两优一先”的评选表彰工作;负责年度联述联评联考工作;负责年度“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申诉等工作;负责机关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两学一做”和“强基础惠民生”活动承办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政研规划处
负责“两大开发”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全区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的有关政策建议,拟定有关法规、政策并督促检查;负责拟定全区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建设中长期规划;负责扶贫、农发重大课题调研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规划、评估和修编工作;承办“普法”工作;承办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承办脱贫攻坚指挥部转办的其它工作。
4.扶贫开发处
主要职责:协调拟定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重点扶贫项目;参与拟定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检查、监督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和使用效益分析并进行统计分析;收集整理有关扶贫信息;承办办领导交办和脱贫攻坚指挥部转办的其它事项。
5.农业综合开发处
负责管理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负责拟定全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计划;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绩效评价和考核;负责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县项目验收工作;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统计、总结工作;协助开展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宣传工作;协助做好农业综合开发政策法规研究及项目中长期规划工作(包括国家级农发县项目验收的实施办法);协助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培训工作;承办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项目监督处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各市(地)贯彻执行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政策、规定的情况;负责组织相关专业机构、人员监督检查全区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质量以及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协助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的竣工验收、绩效考评和工作考核;承办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承办脱贫攻坚指挥部转办的其它工作。
7.社会扶贫和培训处
主要职责:负责承办全区党政机关定点扶贫工作;负责组织区内外扶贫开发合作与交流;负责编制全区扶贫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援藏扶贫、社会组织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各市(地)开展社会扶贫和培训工作;承办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承办脱贫攻坚指挥部转办的其它工作。
8.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扶贫对象的建档立卡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渉贫应急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固定观察点信息监测、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办机关网络系统、门户网站建设及运行维护工作;负责扶贫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和备份工作;完成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承办脱贫攻坚指挥部转办的其它事项。
9.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登记、管理;负责交通、通讯、文印、办公用品、会议室、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服务并管理机关职工住房的相关登记等工作;负责接待餐饮、医疗保健、福利用品、社会保险、生活区(住宅区)物业及综合治理;协助相关单位进行基础设施(办公和住宅区绿化等)规划和建设等;协助综合处做好维护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承办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扶贫培训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管理自治区扶贫、农发培训基地;负责建立扶贫、农发培训师资库;负责开发编制全区扶贫、农发培训教材;承办全区扶贫、农发系统干部培训工作;承办贫困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工作;承办贫困地区农牧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承办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承办脱贫攻坚指挥部转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扶贫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扶贫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扶贫办收入总计5990.33万元(已剔除财政收回资金241.55万元),支出总计5990.33万元,与2016年4633.43万元相比,收入支出决算各增加1356.9万元,增长29.29%。主要原因是2017年通过公开遴选和抽调等方式增加了11人,人员的增加相应增加了公用经费。同时,随着脱贫攻坚任务的加剧,巡视、督查、培训任务增加及第三方评估等各类有关项目资金逐渐增加。
二、2017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为5122.72万元,无其他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其中: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48万元(其中:办机关221.38万元、培训中心13.1万元);
2.行政运行3176.46万元(办机关);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3.32万元(办机关);
4.生产发展90万元(培训中心);
5.扶贫事业机构115.77万元(培训中心);
6.其他扶贫支出1188.99万元(其中:办机关1188.35万元、培训中心0.64);
7.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83.7万元。
以上各项指标的下达,保证了我办能够按时发放职工工资,足额提取各项社保资金,并按时上缴。圆满的完成了2017各项正常业务工作的开展和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2017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数为4790.31万元,与2016年3524.26相比增加1266.05,增长35.92%。其中基本支出2547.51万元,项目支出2242.8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万元,占4.76%;农业支出120.87万元,占2.52%;扶贫支出4357.74万元,占90.97%;农业综合开发支出83.7万元,占1.75%。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990.33万元(已剔除财政收回资金241.55万元),与2016年4633.43万元相比各增加1356.9万元,增长29.29%。主要原因是2017年通过公开遴选和抽调等方式增加了11人,人员的增加相应增加了公用经费。同时,随着脱贫攻坚任务的加剧,巡视、督查、培训任务增加及第三方评估等各类有关项目资金逐渐增加。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4790.31万元,与2016年3524.26相比增加1266.05,增长35.92%。主要原因人员的增加和脱贫攻坚各类支出的增加。
(二)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4790.3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28万元,占4.76%;农林水支出(类)4562.31万元,占95.24%。
(三)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的4.76%,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减少6.48万元,完成年初数预算数的 97.24%。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支出农业监测与信息服务(项)8.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的0.17%,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减少12.65万元,完成年初数预算数的 39.24%。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支出其他农业支出(项)112.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的2.35%,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减少1.02万元,完成年初数预算数的 99.10%。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支出(项)3041.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的63.50%,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减少232.11万元,完成年初数预算数的 92.91%。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66.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的5.57%,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减少8.77万元,完成年初数预算数的 96.82%。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支出(项)262.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的5.47%,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减少232.02万元,完成年初数预算数的 53.05%。以往年度,地(市)培训经费均在我办,影响支出进度,2018年财政已收回。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事业机构支出(项)102.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的2.14%,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减少17.68万元,完成年初数预算数的85.29%。
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684.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的14.30%,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减少677.3万元,完成年初数预算数的50.28%。主要是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项目和脱贫攻坚挂图作战视讯指挥系统工程(扶贫远程视频会建设)项目,2017年安排了预算,但在2018年初才完成项目,因此一部分资金未能在2017年支出,故影响支出进度。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8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的1.74%,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减少5万元,完成年初数预算数的94.36%。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数为2547.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04.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家庭补助等;公用经费342.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年初预算159.17万元(包含基本和项目),其中: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135.7万元、公务接待经费23.47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由于脱贫攻坚工作任务重,年中根据脱贫攻坚任务情况,追加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122.97万元。2017年下达因公出国(境)费9.1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225.56万元,与2016年增加52.39万元,比上年增长30.25%,其中:公务车辆运行维护经费支出216.32万元(含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等),完成预算数78.19%,比上年增加49.44万元,增长29.63%;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接待费0.16万元,完成预算数0.01%,比上年减少6.13万元,下降97.46%;因公出国(境)费用9.08万元,完成预算数100%,比上年增加9.08万元,增长100%。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为9.1万元,占三公经费4%(注明:2016年年底实际发生两次因公出国境事项,财政核定实际支出数为9.1万元,于2017年下发指标文件)。2016年无因公务出国(境)支出。团组数比2016年增加2个,人数比2016年增加2人。
具体为:我办一名同志前往哥伦比亚参加国务院扶贫办举办的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培训,资料显示该团共15人;我办一名同志前往美国参加社会扶贫机制创新与精准减贫培训,资料显示该团共15人。我办2017年共计2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216.32万元,占“三公经费”96%。其中:公务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16.32万元。主要原因2015年成立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设11个专项组,未设立单独财务,其各项费用均从办里支出。目前,七个地(市)10个联络人在我办挂职,各专项组人员70人,以上共计80人。2017年在原有的下乡任务基础上,根据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主要领导指示精神,赴各地市开展督导检查工作,脱贫攻坚指挥部共下乡42次(其中:两次地市推进会、大型督导两次、小型督导6次、各地市调研18次、其他下乡14次),参加自治区联合督导次数较多,下乡任务繁重,燃油费及维修费支出较大,公务用车购置费均为0元,与2016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7年公务接待费为0.16万元。2017年共接待2批次,总共人数8人次。2017年4月30日接待4人,期间发生接待费0.072万元;2017年7月,接待人员共4人,陪同3人,期间发生接待费0.084万元。公务接待费与去年同期数相比减少6.12万元,接待次数与2016年相比减少4次,接待人数与2016年相比减少71人。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本级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压缩接待费支出。2017年,无擅自提高接待开支标准、无违规扩大接待范围、无虚报接待级别、人数、天数等违反规定的现象。
西藏自治区扶贫办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7年决算数 | 备注 |
合 计 | 225.56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9.08 | |
2.公务接待费 | 0.16 | |
3.公务用车费 | 216.32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16.32 |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八、关于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5990.33万元。比上年增加1356.9万元,增长29.29%,主要是增加人员经费和脱贫指挥部经费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17年度政府采购总额959.35万元,其中采购货物类82.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0%;工程类426.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43%;服务类450.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9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6辆,其中:越野车7辆,轿车8辆,小型载客汽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一个,为脱贫攻坚指挥部购买速印机一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按照财政厅有关要求,2017年,我办将所有预算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涉及金额1138.1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扶贫业务工作经费项目预算编制良好。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17年,重大项目有脱贫攻坚工作第三方评估项目。该项目财政下发的指标金额为733.54万元,由西藏辰信工程咨询有限代理公司招标,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标,中标金额为733万余。该项目主要是按照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根据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和《贫困村(居)退出与贫困县(区)摘帽考核办法》(藏党办发﹝2016﹞33号)规定,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由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委托第三方单位对西藏自治区25个县(区)进行独立评估检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技术推广与培训(项):主要是农业系统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农牧民等培训方面的支出。
四、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农业方面的支出。
五、农林水事务(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农林水事务(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农林水事务(类)扶贫(款)机关服务(项):指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支出。
八、农林水事务(类)扶贫(款)其它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九、农林水事务(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它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指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其他支出。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已安排、需跨年度完成和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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