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整改)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9-00020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9-01-24 12:18:00 |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五、2017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7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和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两个预算单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地方性相关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政策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组织开展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3、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行政许可、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监督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管理、继续教育工作;负责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审查。
4、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稽查制度。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质量公告,组织并监督实施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6、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及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
8、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规划,指导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协调、督促自治区有关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监督责任;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管理职责。
10、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10个内设机构(正处级):办公室(规划财务处)、综合协调处(政策法规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 、餐饮食品监管处、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处(中药藏药监管处)、药品化妆品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医疗器械注册处)、应急管理处、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
局属事业单位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内设机构13个(正科级):办公室、食品检测技术室、药品检验技术室、质量控制办公室、设备室、食品理化检测室、食品微生物检测室、中药藏药检验室、抗生素检验室、化学药检验室、药品微生物检验室、医疗器械检测室、化妆品检验室。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初,自治区财政下达本级部门预算7237.94万元。其中: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4833.61万元,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2404.33万元。追加(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工资福利经费及其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经费11146.59万元。其中: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10834.59万元,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312万元。2016年年末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资金结转216.16万元,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资金结转327.19万元。2017年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11866.58万元。其中:局机关9252.63万元,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2613.95万元。2017年年末资金结余8956.49万元,其中:局机关8137.35万元,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819.13万元。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7年,自治区财政下达本级部门预算7237.94万元,同比2016年增加89%。其中: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4833.61万元,同比2016年增加79%;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2404.33万元,同比2016年增加12%。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算支出10281.64万元。其中,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支出8110.65万元,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支出2170.99万元;局机关年初预算支出4833.61万元,检验研究院年初预算支出2022.93万元。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86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43.93万元,项目支出4822.6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866.58万元。其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1536.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9.5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21010):11536.99万元
(1)行政运行(2101001) 3014.7万元
(2)药品事务(2101012) 119.87万元
(3)化妆品事务(2101014) 20万元
(4)医疗器械事务(2101015) 346.08万元
(5)食品安全事务(2101016) 1998.94万元
(6)事业运行(2101050) 1618.92万元
(7)其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2101099)4418.48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221) 329.59万元
(1)城乡社区住宅(22103) 329.59万元
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2210301)329.59万元
说明:因稽查、应急等业务范围含药品、化妆品、食品、保健食品等相关事务,故其他食品药品监管事务支出比例较高。
五、2017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 注 |
合 计 | 76.8 | 223.98 | |
1.因公出国(境)费 | 4.9 | 4.9 | |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 1 | ||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 1 | ||
2.公务接待费 | 19.86 | 3.97 | |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 46 | ||
(2)公务接待的人数 | 335 | ||
3.公务用车经费 | 52.04 | 215.11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2.04 | 215.11 | |
(2)公务用车购置数 | 8 | 购置费367.55万为项目经费 | |
(3)公务用车保有量 | 26 |
说明:1.藏财社指〔2017〕4号安排年初预算“三公”经费71.9万元,藏财社指〔2017〕23号安排因公出国经费4.9万,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9万元,公务接待费19.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04万元。
与2016年数据对比:
(一)2016年因公出国(境)预算数为0元,决算数为0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数为4.9万元,决算数为4.9万元。与2016年对比,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4.9万元。
(二)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9.86万元,决算数3.91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9.86万元,决算数3.97万元,与2016年对比,决算数增加0.06万元,同比增长1.53%。
(三)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62.28元,决算数112.04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52.04万元,决算数215.11万元。2017年预算较2016年减少10.24万元,同比减少16.44%;决算数增加103.07万元,同比增加91.99%。
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原因说明:2017年因我局及下属单位人员增加,局领导职数增加,2017年食品药品检查及工作事务较多,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017年上半年我局机关新购置8台执法车辆,该车辆相关运行维护费用未纳入2017年预算,故存在车辆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情况。
2. 我局下属单位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2017年因公出国(境)批次1次,人数1人,费用4.9万元。2017年上半年我局因工作需要,购置执法车辆8台,我局车辆购置严格按照执法车配置标准,并经财政审核后予以购置,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务用车保有量26台,未超编。2017年年初预算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费19.86万元,决算数3.97万元。本着厉行节俭,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我局机关及下属事业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工作作风,2017年共接待国务院食品安全督察组,各级食药监系统内地赴藏调研组、考察团及对口援藏省份食药监管局人员等共46批次,335人。公务接待费用决算数3.97万元,预算比例19.99%。
六、2017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7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704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9.1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2744.8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总额9709万元,为全区县级食品快件车及车载设备配备项目。我局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通过广泛的征求中检院、各食品快检厂家或代理机构、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等各方全程参与的模式,制定了快检车及车载设备配备方案和产品技术参数,并进行了广泛的征求意见。主要做法如下:
(一)全程公开。通过《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拉萨晚报、我局门户网站上刊登了《关于西藏自治区县级食品安全快检车及车载设备配备项目前期有关事宜的征询公告》,面向全国征询快检车及食品快检设备配备方案和技术参数,在征询时限内共有24家食品快检设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9家汽车改装厂家自愿无偿原则参与项目前期征询活动并上报了食品快检设备配备方案。
(二)产品遴选原则。一是按照总局121号县级食品快检车及车载设备配备项目细化方案中配备目录;二是结合我局确定的县级快检车型和基层实际需求情况;三是各单位上报的配备方案和产品推荐情况;
(三)技术参数制定思路。结合各单位上报的方案,通过详细咨询和了解的基础上,挑选各生产企业优势产品使之作为产品技术参数制定的参考标准,制定初步产品参数。
(四)广泛征求意见。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和局机关纪委委员代表共同对22家单位上报的食品快检设备及技术参数进行了认真查阅,并结合国家总局县级食品快检车车载设备配备方案,制定了符合我区实际的配备方案和技术参数。并先后四次向中检院、各食品快检生产企业或供应商进行了征求意见,通过多次修改和完善,各单位均无修改意见。
(五)召开专家评审会。2017年9月27日,邀请自治区农牧、区质监、区工商、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区疾控中心等部门食品检测领域的专家,组织召开了县级快检车车载仪器设备技术参数专家评审会,专家组对产品技术参数进行了逐条审核,提出产品选择基本满足基层快检工作需求,并重点对检测类设备提出了要明确检测内容和检出限的意见和建议。
(五)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针对产品检出限问题,先后三次向各生产企业征求了检测内容和检出限的意见,通过多次修改和完善,制定了各生产企业均满足的检测内容和检出限标准。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2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其他用车1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切实做好绩效管理工作。我局历来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部门执行力和公信力。
2、全面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一方面强化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对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申报项目要求由明细的资金测算,申报依据,对无具体内容、无明细支出测算的或支出测算不够细化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对所有预算项目全部制定绩效目标,由项目处室在申请项目时制定绩效目标申报表,包括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预算总额等,作为项目审核的依据。另一方面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对可量化支出的项目,核定统一支出标准,推进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突出其基础支撑作用,对发展性项目实行一年一梳理、一年一论证审批,明确业务处室是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3、积极推进项目绩效评价。在加强预算编制环节的基础上,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和执行结果评价,将财务监督渗透到预算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每个预算年度结束后,结合部门决算工作,集中开展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审查,主要是对照年初预算确定的项目绩效信息,重点审查资金是否符合规定支出范围,预算执行进度是否及时、合理,项目实施处室是否完成年初确定的预算绩效目标等,促进加强加强支出管理和下年度预算编审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有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评价指标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局项目涉及专业性较强,项目之间差异性大,虽然有共性指标,但真正能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由于设置难度较大,还不能满足目前工作开展需要。二是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加上缺乏系统的培训,无论是专业财务人员还是业务处室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了解、不熟悉,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由此造成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水平低。
十、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无重点、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反映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五、药品事务: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化妆品事务:反映用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七、医疗器械事务:反映用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食品安全事务:反映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其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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