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整改)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9-000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国资委 | 发布日期 | 2019-01-24 16:57:00 |
目 录
第一部分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五、2017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7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以下:
(一)主管单位: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
(二)二级单位: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培训中心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等法律和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自治区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查,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作分配管理工作,制定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动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4.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5.按照有关规定,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或监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8.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依法对地(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9.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自治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2月挂牌成立,内设12个职能处(室)。2009年10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藏政办发〔2009〕105号),设立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厅级),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并调整了西藏自治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能、内设机构及人员,将原内设的14个职能处(室、局)调整为9个职能处(室)。
内设机构9个(正处级):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企业改革发展处、财务监督与统计评价处、考核分配处、产权管理处(收益管理处)、监事会工作处、政工人事处、党群工作处。纪检监察组(监察室)为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派出机构。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2017年度决算表
(详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数为6,634.09万元,2016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数为4,317.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16.5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初预算安排的各经费基数有所提高。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086.8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数1,452.74万元,本年收入6,634.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907.27万元,结转下年1,179.56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公共预算实际支出6,90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0.18万元,占总支出的37.21%;项目支出4,337.09万元,占总支出的62.79%。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实际支出6,90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0.18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2,512.08万元,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825.01万元。2017年委机关支出6,723.64万元,培训中心事业支出183.6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实际支出6,907.27万元,其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789.62 万元(含行政运行支出2,156.5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11.87万元、机关服务160.99万元、国有企业监事会专项经费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64.99万元(含棚户区改造专项基建资金1,825.01万元、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39.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66万元(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区国资委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6,907.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数为252.66万元。
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017年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789.62万元,其中:
(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资源勘探信息行政运行支出2,156.53万元;
(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资源勘探信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11.87万元;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机关服务(项)2017年资源勘探信息机关服务支出160.99万元;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国有企业监事会专项(项)2017年资源勘探信息国有企业监事会专项支出45万元;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2017年资源勘探信息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1,715.23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类)2017年住房保障支出1,864.99万元,其中:
(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2017年住房保障支出棚户区改造支出1,825.01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项)2017年住房保障支出公用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39.98万元。
五、2017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区政府国资委2017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 注 |
合 计 | 129.69 | 106.32 | |
1.因公出国(境)费 | 6.35 | ||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 1 | ||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 1 | ||
2.公务接待费 | 23.47 | 0.13 | |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 1 | ||
(2)公务接待的人数 | 4 | ||
3.公务用车经费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6.22 | 99.84 | |
(2)公务用车购置数 | |||
(3)公务用车保有量 | 20 |
(一)“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106.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6.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9.8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67.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5.2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22万元。与2016年相比我委因公出国(境)支出增加6.35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务院国资委安排地方一名厅级干部赴美国参加相关培训任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34.59万元,增加53.01%,主要原因是国企改革深入、“央企助力富民兴藏”专项活动的举办等导致赴各地出差任务加重;公务接待费支出较去年同比减少2.09万元,减少了94.14%,主要原因是我委2017年公务接待任务减少。
(二)“三公”经费详细具体情况
2017年因公出国(境)支出6.35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含培训中心公务车辆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9.8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费为1批次,接待人数为4人次,支出数为0.13万元。
六、2017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2017年我委(含培训中心)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5,082.2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是人员经费支出2, 040.70万元,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支出529.48万元,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支出2,512.08万元,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我委机关政府采购指标有2个,
1.车辆保险8.72万元(藏财经指[2017]035号),2017年支付完毕。
2.国资委机关维修安装电梯经费88.31万元(藏财预指[2017]001号),2017年支付第一、二期款65.50万元,剩余资金22.81万元,2018年支付尾款16.38万元,结余资金6.43万元财政调减收回。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政府国资委共有车辆2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 0 辆、业务用车 18 辆、其他用车 2 辆;区政府国资委机关 19辆,区政府国资委培训中心 1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计37个,资金总计达到5,601.69万元,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个,分别是国企改革优化重组工作经费及央企入藏统筹工作经费。2017年按照区财政厅有关要求,对2016年绩效评价问题进行整改,并配合第三方对2018年拟安排预算的12个30万以上项目进行了绩效目标审核,全部项目审核通过,提高了预算安排的合理性,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
十、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无
十一、其他情况说明
(一)有关编报口径。我委2017年决算批复与决算公开数据在编报口径上存在不一致:
1.决算批复数据中含有区旅发委直属国有旅游企业职工保险欠缴专项资金1130.23万元,但该项指标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包含在我委2017年决算公开数据中;
2.决算批复数据中未包含我委2015年度棚户区改造专项经费结转资金365.92万元,原因是2017年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撤销财政基建专户的紧急通知》(藏财预字[2017]29号),将我委结转棚户区专项资金1099.39万元中,未支付完毕专项资金733.47万元全部收回,但因该项棚改资金中365.92万元我委实际收到且已列支完毕,故在决算数据中予以反映;
3.决算批复数据中我委上年结转使用数(含存量资金)为1086.82万元,但决算公开中年初结转结余数为1452.74万元,差额365.92万元为上条所述我委2015年度棚户区改造专项经费结转资金。
(二)有关调减指标。我委本年支出中住房保障支出的公用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39.98万元,2017年实际列支39.85万元,结余资金0.13万元(藏财预存[2017]14号)财政调减收回。
(三)有关其他收入。我委收支决算总表中收入总数为8088.31万元,但财政拨款支决算总表中收入总数为8086.83万元,其差额1.48万元为我委基本户全年利息收入。
(四)有关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情况说明。我委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没有数字,我委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相关收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四)国有企业监事会专项,反映国有企业监事会完成国务院交办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棚户区改造,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七)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反映用于公有住房建设及尚未出售或不可售公有住房维修改造的支出。
(八)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九)取暖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三)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十四)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十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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