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度部门预算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9-000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 发布日期 | 2019-01-28 10:15:00 |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部门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部门包括公安厅办公室、政治部、警务保障部、区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机关党委、警务督察总队、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治安管理总队、监所管理总队、刑事侦查总队、出入境管理总队、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法制总队、指挥中心、禁毒总队、科技信息化总队、审计处等部门。因涉及机构改革,财政厅未将公安厅反恐怖特别侦察队、特勤局、边防检查总站预算经费纳入公安厅机关2019年部门预算,此次按财政厅下达2019年公安厅机关预算口径公开。民航西藏区局公安局、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西藏自治区交通管理局的经费不纳入公安厅机关部门预算。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公安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草案,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指导、协调全区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全区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4、负责全区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全区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5、负责全区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藏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8、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9、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戒毒康复中心、安康医院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办理收容教养审批工作。管理西藏自治区看守所。
10、指导全区公安特勤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有关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藏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1、组织实施全区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全区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2、拟订全区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区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13、组织开展同区外公安机关、港澳台警方及外国内政警察机构的交往与业务合作。
14、指导全区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区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5、领导和指导区内铁路、民航、森林、海关等专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16、承担区政府禁毒委员会、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具体工作。
17、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区政府和公安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机关由办公室、政治部、警务保障部、区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机关党委、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治安管理总队、刑事侦查总队、出入境管理总队、网络安全保卫总队、监所管理总队、法制总队、警务督察总队、指挥中心、禁毒总队、科技信息化总队、审计处等部门组成。西藏自治区公安厅部门预算组成单位包括以上相关部门。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表1至表8)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6090.18万元。其中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5798.56万元,上年结转为291.62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同口径比2018年初财政拨款预算24080.67万元,增加2009.51万元,增幅8.34%。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以及部分项目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4449.57万元,项目支出1640.61万元。基本支出较2018年预算23150.06万元相比增加了1299.51万元,增幅5.61%。主要原因是新增民警、人员工资中人民警察岗位津贴标准提高。项目支出较2018年预算930.61万元相比增加了710万元,增幅76.29%,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而增加的民警人身伤亡保险、机关党建工作经费、民警法定节假日加班补助等经费。
支出包括:公共安全(类)支出23481.60万元,占比9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08.58万元,占比10%。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做相应调整。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为25798.56万元,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962.52万元相比增加1836.04万元,增幅7.6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以及部分项目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4431.01万元,比2018年基本支出23140.9万元增加1290.11万元,增幅5.58%。主要原因是新增民警、人员工资中人民警察岗位津贴标准提高。项目支出1367.55万元,比2018年项目支出821.62万元增加545.93万元,增幅66.45%。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而增加的民警人身伤亡保险、机关党建工作经费、民警法定节假日加班补助等经费。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用于以下方面支出:公共安全(类)支出23189.98万元,占比89.8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08.58万元,占比10.11%。各科目所占比重如下图: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为25798.56万元,与2018年执行数(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年初批复数与年度预算调整数之和)24011.99万元相比,增加1786.57万元,增幅7.44%。增加的原因是因厅机关民警增加而增加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社会保险缴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行政运行(公安)支出(科目编码:2040201)22218.88万元,主要是用于厅机关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机动金支出。与2018年执行数(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年初批复数与年度预算调整数之和)相比,增加893.4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因厅机关民警增加而增加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安)支出(科目编码:2040202)707.32万元,主要是民警法定节假日加班补助和民警人身伤亡保险支出。与2018年执行数(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年初批复数与年度预算调整数之和)相比,增加707.3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9年科目调整,2018年民警法定节假日加班补助和民警人身伤亡保险支出列入其他公安支出科目中。
3、执法办案支出(科目编码:2040220)40万元,主要是剥离涉密事项后警务保障经费支出。与2018年执行数(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年初批复数与年度预算调整数之和)相比,增加4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9年科目调整,2018年列入其他公安支出科目中。
4、其他公安支出(科目编码:2040299)223.78万元,主要是成都联络站工作经费支出、第一书记经费支出、机关党建工作经费支出。与2018年执行数(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年初批复数与年度预算调整数之和)相比,减少524.7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9年科目调整,将2018年列入其他公安支出科目中的民警法定节假日加班补助和民警人身伤亡保险列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安)支出科目中。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编码:2080505)2608.58万元,主要是厅机关民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2018年执行数(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年初批复数与年度预算调整数之和)相比,增加670.5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因厅机关民警增加而增加的养老保险缴费。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4431.01万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
人员经费支出20397.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支出4033.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拨款1209.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1.72万元,公务接待费17.51万元。2019年预算数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减少37.40万元,减幅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6.86万元,减幅3%;公务接待费用减少0.54万元,减幅3%。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区党委“约法十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继续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预算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均为0,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预算公务用车编制数为180辆,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73次,465人,以实际情况为准。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19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收入和支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2019年预算总收入2609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798.56万元,占总收入的98.88%;上年结转291.62万元,占总收入的1.12%。各种收入所占比重见下图:
(二)2019年预算总支出2609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49.57万元,占比93.71%;项目支出1640.61万元,占比6.29%。各种支出所占比重如下图: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19年西藏自治区公安厅预算收入总计26090.18万元,其中包括上年结转291.62万元,占1.1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798.56万元,占98.88%。和2018年预算收入24080.67比较,增加2009.51万元,增幅8.34%。主要原因是新增民警、人员工资中人民警察岗位津贴标准提高和因人员增加而增加的民警人身伤亡保险、机关党建工作经费、民警法定节假日加班补助等经费。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19年西藏自治区公安厅预算支出总计26090.18万元,
其中:行政运行(公安)22331.44万元,占支出的85.5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安)707.32万元,占支出的2.71%;其他公安支出402.84万元,占支出的1.54%;执法办案支出40万元,占支出的0.1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08.58万元,占支出的10%。和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24080.67万元比较,增加2009.51万元,增幅8.34%。主要原因是新增民警、人员工资中人民警察岗位津贴标准提高和因人员增加而增加的民警人身伤亡保险、机关党建工作经费、民警法定节假日加班补助等经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2019年公安厅机关运行经费财政预算安排4033.26万元,和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4200.23万元相比,减少了166.97万元,减幅3.98%,主要是加强了对控制机关运行成本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在强化机关运行成本上下功夫,努力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切实把机关运行成本压下来,努力压缩不必要的行政开支,严控机关日常运行工作成本。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19年公安厅预算总收入中包含的政府采购项目共1个,属上年结转的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为2019年车辆保险,金额为90万元,和2018年车辆保险65.85万元相比,增加了24.15万元,增幅36.67%,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严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底,公安厅共有车辆268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4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99辆。2019年公安厅部门预算中未安排车辆的购置。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对公安厅2019年预算项目资金进行了全覆盖绩效目标考核,厅机关申报的所有预算项目全部按要求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涉密项目由自治区财政厅自行考核,结果未公布。除涉密项目外委托山南市会计师事务所考核了民警法定节假日补助(661.15万元)、民警人身伤亡保险(46.17万元)、党建工作经费(119.78万元)、第一书记办实事经费(4万元)等项目,考核结果为“优”的是:民警法定节假日补助、民警人身伤亡保险、党建工作经费和第一书记办实事经费等项目,考核结果为“良”的是警务保障经费等项目,以上项目如期纳入了2019年度预算。
(五)机关党建工作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为开展各项党建党务工作,印制各类学习宣传教育资料,举办各类宣传教育活动等。
2、立项依据:根据自治区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区直机关工委的工作要求、公安厅党委工作部署和《公安厅机关加强新时代党建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
3、实施主体:本项目由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机关党委组织实施。
4、实施计划方案:根据区直工委的工作要求以及厅党委关于对加强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开展各项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完成各类党建党务工作。
5、实施周期:该项目为延续性财政支持项目,长期实施。本轮实施周期为2019-2021年。
6、三年支出计划和年度预算安排
(1)三年支出计划。2019-2021年该项目共安排359.34万元。2019年安排119.78万元,2020年安排119.78万元,2021年安排119.78万元。
(2)年度预算安排。2019年该项目预算119.78万元,根据党建工作完成情况及时结算。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机关党建工作经费 | 项目属性 | 延续性项目 | |
主管部门 |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 主管部门编码 | 111001 | |
项目实施单位 | 厅机关党委 | 项目负责人 | 石涌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9年——2021年 | |||
项目资金申请(万元) | 资金总额:359.34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359.34万元 | ||||
自有资金:0 | ||||
其他:0 | ||||
单位职能概述 | 1.宣传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党委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2.组织机关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的党性和政治理论素养,及时了解掌握机关党员民警思想动态;3.负责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4.负责机关党支部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5.抓好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协助做好机关效能建设工作;6.协助纪委、组织人事等部门做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的选拔、培训、考核等工作;7.开展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工作。 | |||
项目概述 | 开展各项党建党务工作,印制各类学习宣传教育资料,举办各类宣传教育活动等。 | |||
项目立项情况 | 项目立项的依据 | 根据自治区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要求以及区直机关工委的工作要求、公安厅党委工作部署。 | ||
项目申报的可行性 | 从当前全面加强党建工作的需要出发,该项目势在必行且切实可行。 | |||
项目申报的必要性 | 为保障各项党建工作正常有序进行,项目具有必要性。 | |||
项目绩效目标 | 长期目标 | 年度目标 | ||
切实做好各项党建党务工作,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 按照区直机关工委的工作要求及公安厅党委工作部署,完成各项党建党务工作。 | |||
长期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厅机关党建经费涉及党员 | 1766人 | |
质量指标 | 党建工作考核成绩合格以上 | 覆盖率100% | ||
时效指标 | 按照厅党委要求开展的工作时限 | 及时完成 | ||
成本指标 | 预算内经费 | 359.34万元 | ||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无 | |
社会效益指标 | 强化党员党性 | 党性进一步提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党建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 党建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厅机关全体党员 | 满意度90%以上 | ||
其他说明的问题 | 无 |
(六)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情况说明。按照要求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公安厅预决算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试行)》(藏公安厅〔2019〕20号)。
(七)涉密事项说明。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公共安全科目下的有关项级科目支出,按照国家保密局确认为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在预算公开中予以剥离。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本表中指公安厅成都民警接待站)。
五、执法办案: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六、其他公安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工作的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十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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