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对2017年决算公开的补充公开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9-0001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发布日期 | 2019-03-21 10:15:00 |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有关数据和迎接财政部专员部专项检查的通知》(藏财预〔2019〕14号)精神,我厅2017年决算按照财政部决算公开模板按要求进行了公开,但未对交通扶贫预算资金信息公开,按照相关要求现补充公开内容如下:
一、扶贫资金指标下达情况
2017年交通运输厅中央车购税资金用于扶贫资金共计524,600万元,其中:(藏财经指〔2017〕59号)指标下达我厅农村公路建设资金30,400万元、(藏财建指〔2017〕10号)下达我厅农村公路建设资金494,200万元。
二、资金分配结果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归还历年扶贫贷款本金80,400万元。分配各地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444,200万元,其中: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90,377.26万元、昌都市交通运输局127,742.24万元、拉萨市交通运输局11,512.25万元、林芝市交通运输局17,672.12万元、那曲地区交通运输局42,565.23万元、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128,434.55万元、山南地区交通运输局25,896.35万元。
三、绩效目标
按照项目建设投资计划,我厅对此项资金设置了明确的项目绩效目标,具体绩效目标如下:
西藏自治区2017年度农村公路车辆购置税资金绩效目标表 | ||
年度目标 | ||
目标:完成“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范围内的综合交通、公路、水运年度建设任务。 |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数量指标 | 支持农村公路建设里程(公里) | 2264.8 |
安排农村公路项目数(个) | 58 | |
解决乡镇通畅(个) | 32 | |
解决建制村通畅(个) | 114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规性(车购税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 | 是 |
完工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按期完成投资(加大预算执行进度,按批复合同工期完成项目) | 是 |
经济效益指标 | 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提高和改善路况及行车舒适性,保障国省干线公路的安全畅通,有利于促进居民就业与收入 | 明显 |
社会效应指标 | 提升普通国省道抗灾能力、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 提升 |
公路安全水平 | 提升 | |
生态效益指标 | 交通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全面履行环境保护手续,项目符合环保相关要求和规定。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以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质量项目周围安静,夜间环境噪声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属开发活动范围,生态系统敏感程度较低,项目建设不会对生态造成影响。 | 符合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新改建公路项目适应未来一定时间内交通需求 | 10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 | ≥80% |
我厅将严格按照中央车购税资金补助地方转移支付相关规定和年初设定目标严格规范使用资金,确保实现扶贫资金既定目标。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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