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2018年的部门决算
索引号 000014349/2019-00171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文化执法总队 发布日期 2019-09-06 18:27:00

时间: 2019-09-06 18:2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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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只包括本部门,没有下属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根据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藏机编发[2011]44号)精神,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于2011年1月成立,2012年9年正式挂牌,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归口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管理,经费来源为全额财政拨款,为一级预算单位,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委托授权,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执法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规范和制定管理制度。

3.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依法查处演出、娱乐、网吧、动漫、网络游戏、电子游戏、文物、文化艺术品经营等文化市场违法行为。

4.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依法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以及走私盗版影片放映等行为。

5.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依法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及盗版侵权行为.

6.负责跨省(区、市)、地(市)综合执法和大案要案的协调查处工作。

7.负责对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督查和队伍培训。

8.负责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9.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事业编制15名,内设2个副处级机构,即:综合处(政工人事处、法规处)、执法处。总队领导职数3名(副厅级领导职数1名,正县级领导职数2名);内设机构副县级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收支两条线。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7.0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3.57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27.01万元),全年可支配总财力547.59万元,同比减少19.59万元,下降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0.98万元,同比增加34.38万元,上升9.13%;本年度结转和结余13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2.5万元,项目资金结转111.94万元,项目结余22.17万元)。

2018年总财力547.59万元,在上年总财力567.18万元的基础上减少19.59万元,减少主要因年底财政调减基本支出-36.15327万元,盘活存量金额 (财政收回的额度)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34.38万元,是因本年度加快了对项目的支出,同比增加61.89万元。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7.01万元,年初结转14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3.57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27.01万元),全年总支配财力547.59万元,全属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减少19.59万元,下降5%。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0.98万元,同比增加34.38万元,上升9.13%;本年度结转和结余136.61万元。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0.98万元,同比增加3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15万元,同比下降27.51万元,项目支出129.83万元,同比上升61.89万元;基本支出下降是因2017年有工资增资及社会保障五险一金纳入部门预算支出,项目支出增加是因2018年项目支出幅度因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加大了对各项目的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0.98万元。

1.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281.15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下降27.51万元,下降8.91%;项目支出129.83万元,较上年项目支出增加61.89万元,上升91.95%。

2.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47.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0.82万元、其他资性支出2.75万元,较上年相比:工资福利支出上升26.82%、商品和服务支出下降9.5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下降100%、其他资性支出下降6.4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中的文化市场管理支出410.98万元。

五、2018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2018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55.76

31.53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0

0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0

0


2.公务接待费

9.03

0.95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4


(2)公务接待的人数


78


3.公务用车经费

46.73

30.58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6.73

30.58


(2)公务用车购置数

0

0


(3)公务用车保有量

5

5


2018年度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约法十章”规定,按“三公”经费管理要求,全年“三公”经费共支出31.53万元,较上年增加10.67万元,上升51.15%,完成预算的56.55%,“三公”经费支出增加主要是总队驻村车辆往返驻地与拉萨的油料开支。

1.“三公”经费总体情况:2018年度全年“三公经费”共支出31.5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5万元,较上年增加0.45万元,上升9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58万元,基本支出车辆运行费10.8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的执法检查车辆运行支出19.77万元,同比增加10.22万元,上升50.2%;不存在因公出国(境)费。

2.“三公”经费其他说明情况:2018年不存在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78人次。

六、2018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8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41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1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129.8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246.68万元,具体包括工资42.21万元、津贴100.59万元及奖金15.67万元、养老保险25.80万元、职业1.0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0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32万元(主要是职工休假补助费)等;二是公用经费34.47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0.57万元、水电费0.61万元、、差旅费3.46万元、培训费2.9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劳务费7.6万元、日常维修费3.03万元、公务用车辆运行费10.8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9万元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129.83万元,包括其他社会保障0.73万元、办公费6.91万元、印刷费12.27万元、邮电费3.03万元、差旅费12.79万元、租赁费2.46万元、会议费1.02万元、培训费50.68万元、劳务费17.34万元、车辆运行19.7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75万元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2018年度政府采购设及到的只有车辆保险服务采购,总额1.48万元,较上年1.99万元的基础上减少0.5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共有车辆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1辆、业务用车1辆、执法检查用车3辆;不存在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资产总额417.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2.18万元、固定资产235.23万元(车辆151.7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83.45万元),年初固定资产226.2949万元,因工作需要,由单位分散采购执法设备8.9322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共为235.2271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精神,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已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每年向区财政厅报送绩效评价,2018年首次列入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审核的项目共二个,分别为:日常执法检查经费和执法培训费,审核结果匀为“中”。

截止12月31日,部门资金支出和项目支出410.98万元,完成预算的75.05%,与预期完成的计划相差136.61万元。

本年度的日常执法检查和执法培训费两个绩效目标审核项目费未支出,使用的资金是上年度结转资金。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8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藏财预〔2019〕57号)文件精神,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无扶贫项目,故不涉及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自评及第三方评价)情况。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藏财预〔2019〕50号)文件精神,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不涉及政府债券资金。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18年预算项目共8个,预算资金1369200元,完成248112.42元,完成预算的19%。2017年结转项目7个,结转继续使用资金177.014824万元元,实际支出105.014824万元,完成资金的60%,盘活存量金额50万元,历年项目结余22万元,

从以上项目支出情况看,绩效不明显,项目执行中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造成项目未能按预算安排实施完。主要所做的工作如下:

1、集中整治重点打击,确保文化市场干净有序

开展重点节点专项行动。制定下发《关于2018年“春节藏历新年、三月敏感期”文化市场专项行动总体方案》,结合全区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工作实际,精心组织,主动作为,分阶段分步骤,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作了集中清查,截止4月20日,全区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5147人次,执法车辆818台次,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6351家,查缴盗版劣质光碟1857张,没收盗版书籍426本(册),删除违禁歌曲166首,责令改正处理91家,关停无证歌舞娱乐场所9家,立案10起,办结案件10起,案值达73000元,有力保障了春节藏历新年和三月敏感期全区文化市场健康有序。

开展联合整治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第31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区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和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长、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边巴扎西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3月敏感期“扫黄打非”工作,根据《西藏自治区2018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关于开展“扫黄打非.秋风2018”专项行动的通知》,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抽调专人,参加两个联合工作组利用15天时间对7地市70%以上的县(区)进行 “扫黄打非”净化专项行动督导检查。此次检查涉及7地市65个县61个乡镇,检查了94家歌舞娱乐场所、90家互联网服务场所(网吧、网咖)、60家邮政寄递企业和1个海关入境现场,检查了30多个县级新华书店、6家“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抽查了报刊亭、手机销售店等相关场所30家;检查346家“扫黄打非”职能部门;现场指导培训“扫黄打非”工作人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累计400余人次。

通过此次市场净化专项行动,共收缴违禁出版物53件,侵权盗版出版物5件,删除违禁歌曲22首,现场整改221家,限期整改30家,停业整顿6家,确保了全区互联网经营单位、新闻出版领域、娱乐场所规范有序。

组织开展集中大检查行动。根据区党委统一部署和边巴扎西常委指示精神,全区三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以打击“藏独”反宣渗透为重点,以维护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为目标,7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文化市场大检查。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会同公安、消防、工商、文化等部门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328人次,车辆300多台次,突击检查文化经营单位1023家。先后查缴出版物市场无资质商家违规教科书4300余册,盗版类图书90册,查缴盗版光碟215张,删除涉藏违禁歌曲根呷演唱的《我的上师》、《感动》、《感恩》、《雪域儿子的希望》,谢旦演唱的《舞者卓玛》、泽旺拉姆《祖辈的雄伟》、卓玛加《我的太阳》、《隆达》和台独类歌曲《梅花》等违禁歌曲39首,查处违规经营单位46家。还发现部分娱乐场所KTV曲库中含有文化部密件目录中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违禁歌曲李志的《青春》。首次对利用微信公众号传播谢旦《团结之声》、根呷《感动》、昂旺登真《讲母语》、泽旺拉姆《藏人之歌》等涉藏违禁歌曲案件进行远程取证,制作远程勘验笔录,并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部门。

全区联动查办大案要案。今年以来,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为维护全区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紧跟反宣渗透的新动向,新内容、新形式、新渠道,对网络上各种传播载体内容进行“大扫除”及时发现查处相关案件,并与网信、公安部门建立定期互通信息线索、联合执法联动机制。截止目前,全区共办理47件案,案值达46万元,其中9起案件作为重点案例上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今年总队对《爱尚纯K》、《倾城》、《纵横》、《君泰西部》、《伊甸园》、《旭日》等8家大型歌舞娱乐场所进行集中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禁歌曲等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立案查处,今年总队共办理16件案子,案值达32万,有效起到了震慑、教育、宣传的良好效果。

2、强化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展现队伍良好形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切实开展“强化岗位意识、争做岗位标兵”活动,不断提升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经区党委宣传部部务会批准,总队结合当前实际,分别于5月、9月、10月份举办《2018年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骨干培训班》、《全区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全区文化市场移动执法培训班》、《第一届西藏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4期培训,累计培训各级执法人员344名人次。4期培训共设置14门课程,课程设置灵活、形式多样,以课堂讲解、实地参观、执法业务考试等内容组成,培训通过具体办案人员讲解案件,邀请文化部师资库专家授课等形式。通过培训遴选出11名执法人员入选总队今年建立的“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师资库”。

在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的大力支持下,全国共有12个省市与我区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建立了对口交流协作机制,在各对口省市的大力支持和无私援助下,今年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举办各类培训班9次,127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12个省市向我区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捐赠39万元的执法设备及执法服装,选派19名师资赴藏授课,通过交流协作机制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增进了两地的交流交往,实现了对口交流协作的良好效果。

十三、上缴国库资金

本年度共上缴国库收入32.384204万元,较上年增加20.144204万元,其中:上缴执法检查罚款32万元,其他利息收入0.38420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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