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18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000014349/2019-00044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09-23 10:12:00

时间: 2019-09-23 10:1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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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自治区工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全区工商系统1家一级预算单位、7家二级预算单位,即以下单位的汇总数据:

(一)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拉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日喀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山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五)林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六)昌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七)那曲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八)阿里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2009年11月6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藏政办发〔2009〕128 号),规定自治区工商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是市场监管的重要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各类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4.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5.承担依法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6.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7.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8.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9.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10.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组织管理并指导商标监管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组织著名商标的认定和驰名商标的受理审查和上报。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12.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3.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14.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垂直管理自治区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西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西藏自治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西藏自治区广告协会的工作。

15.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原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14个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处(直销监督管理处)、市场规范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处、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计划财务审计处、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消协、个协以及广协;1个直属局(拉萨市经济开发区工商局);下设7个地(市)工商局、6个工商行政管理分局、72个县局、29个工商所。工商分局、县工商局(所)不单独核算,执行报账制,由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核算、编制决算。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公共预算结转资金3,455.98万元,2018年度公共预算总收入41,079.43万元,公共预算总支出41,010.14万元,年末结转资金4,137.81万元(属政府采购资金和项目支出结转)。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度总收入41,079.43万元,其中: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41,079.4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17年总收入40,717.90万元,比上年增加361.53万元,增加8.87%。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总支出41,010.14万元,2017年总支出39,162.97 万元,增加1,847.17万元,增加4.72%。其中:2018年基本支出33,925.43万元,2017年30,635.73万元,增加3,289.7万元,减少10.73%;2018年项目支出7,084.71万元,2017年8,527.24万元,减少1,442.53万元,减少16.92%。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18年度支出41,010.14万元,2017年度支出39,162.97万元,增加支出1,847.17万元,增加4.7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1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25.43万元,占总支出82.73%;项目支出7,084.71万元,占总支出17.2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款(工商行政管理事务)01项(行政运行)32,689.65万元

2、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款(工商行政管理是事务)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款(工商行政管理是事务)04项(工商行政管理专项)1,459.83万元

4、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款(工商行政管理是事务)05项(执法办案专项)1,276.15万元

5、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款(工商行政管理是事务)07项(信息化建设)1,285.71万元

6、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款(工商行政管理是事务)50项(事业运行)20.00万元

7、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款(工商行政管理是事务)59项(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414.38万元

8、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款(行政事业单位退休)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2.76万元

9、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款(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99项(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353.02万元

10、221类(住房保障支出)01款(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6项(公共租赁住房)64.21万元

11、229类(其他支出)99款(其他支出)01项(其他支出)564.43万元

五、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  注

合  计

1411.31

693.54



1.因公出国(境)费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2.公务接待费

68.35

23.05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235


(2)公务接待的人数


2481


3.公务用车经费

1342.78

670.48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42.78

670.48


(2)公务用车购置数




(3)公务用车保有量


236


2018年度自治区工商系统继续严格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区党委“约法十章”和“九项要求”,对公务接待、公车运行、因公出国境“三公”经费支出实行从严审批,全年的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有力促进了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的完成。

2018年,全区工商系统“三公经费”预算数1,411.31万元,决算数693.54万元,决算比预算减少717.77万元,下降50.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70.48万元,占96.67%;公务接待费23.05万元,占3.33%。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方面。全部为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670.48万元(全年无新购),主要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在实际执行中较2017年决算减少71.22万元,下降9.6%。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方面。由于我系统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在实际执行中较2017年决算减少了21.73万元,下降48.53%。

六、2018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8年原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41,01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25.43万元,项目支出7,084.7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维修改造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西藏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金额为388.04万元,实际采购总额464.58万元,超支资金76.54万元,原因为2017年新录用人员多,制服配备增多。包括2个货物项目、2个服务项目。资金均来源于财政资金。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共有车辆236辆,比去年减少11辆,减少4.45%。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精神,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设定了年度目标,以简政放权为目标,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提高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顺利实施“五证合一”、“两证整合”改革、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稳步推进:初步形成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向纵深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不断深化、联合惩戒效应初步显现、企业诚信守法意识增强、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以保障民生为目标,消费维权能力建设不断提升、以品牌兴藏为抓手,商标广告战略取得丰硕成果、以“两学一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了党建等工作并进行了自评。自评分为97。在项目绩效科学编制的基础上,继续注重加强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预算实施部门的绩效意识和支出责任,逐步加快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树立预算绩效管理观念,从思想上转变观念,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财务部门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加大对绩效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按照以绩效目标为向导,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为目的,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绩效管理体系。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无扶贫项目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无政府债券资金。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18年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无重点、重大信息披露。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2018年度工商行政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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