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20年度部门预算
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006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公安厅 发布日期 2020-01-26 11:06:41

时间: 2020-01-26 11:06:41 来源: 自治区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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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20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20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部门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因机构改革尚未完成,公安厅内设机构暂按机构改革前的情况公开,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部门包括公安厅办公室、政治部、警务保障部、区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机关党委、警务督察总队、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治安管理总队、监所管理总队、刑事侦查总队、出入境管理总队、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法制总队、指挥中心、禁毒总队、科技信息化总队、审计处等部门。因涉及机构改革,财政厅未将公安厅反恐怖特别侦察队、特勤局、森林公安预算经费纳入公安厅机关2020年部门预算,此次按财政厅下达2020年公安厅机关预算口径公开,无二级预算单位。民航西藏区局公安局、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西藏自治区交通管理局的经费不纳入公安厅机关部门预算。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公安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草案,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指导、协调全区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全区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4、负责全区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全区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5、负责全区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藏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8、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9、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戒毒康复中心、安康医院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办理收容教养审批工作。管理西藏自治区看守所。

10、指导全区公安特勤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有关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藏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1、组织实施全区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全区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2、拟订全区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区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13、组织开展同区外公安机关、港澳台警方及外国内政警察机构的交往与业务合作。

14、指导全区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区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5、领导和指导区内铁路、交通、民航、森林、海关等专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16、承担区政府禁毒委员会、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具体工作。

17、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区政府和公安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一步,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西藏自治区出台的有关机构改革方案,西藏自治区公安厅职能将进行调整。

(二)机构设置

因机构改革尚未完成,公安厅内设机构暂按机构改革前情况公开,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机关由办公室、政治部、警务保障部、区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机关党委、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治安管理总队、刑事侦查总队、出入境管理总队、网络安全保卫总队、监所管理总队、法制总队、警务督察总队、指挥中心、禁毒总队、科技信息化总队、审计处等部门组成。西藏自治区公安厅部门预算组成单位包括以上相关部门。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20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表一至表八)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20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7702.17万元。其中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6659.18万元,上年结转为1042.99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同口径比2019年度财政拨款预算26090.18万元,增加1611.99万元,增幅6.18%。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和公务员职务及职级并行制度后工资福利支出中基本工资、津补贴等有所提高和上年未实施完毕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以及今年新增公开的铁路护乘工作经费。其中:基本支出25142.53万元,项目支出2559.64万元。基本支出较2019年预算24449.57万元相比增加了692.96万元,增幅2.83%。主要原因是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和公务员职务及职级并行制度后工资福利支出中基本工资、津补贴等有所提高。项目支出较2019年预算1640.61万元相比增加了919.03万元,增幅56.02%,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实施完毕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以及今年新增公开的铁路护乘工作经费。

支出包括:公共安全(类)支出21460.71万元,占比77.4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04.88万元,占比8.32%,卫生健康(类)支出1591.65万元,占比5.75%,住房保障(类)支出2344.93万元,占比8.46%。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做相应调整。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为26659.18万元,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798.56万元相比增加860.62万元,增幅3.34%。主要原因是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和公务员职务及职级并行制度后工资福利支出中基本工资、津补贴等有所提高以及今年项目中新增公开的铁路护乘工作经费。其中:基本支出25113.93万元,比2019年基本支出24431.01万元增加682.92万元,增幅2.80%。主要原因是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和公务员职务及职级并行制度后工资福利支出中基本工资、津补贴等有所提高。项目支出1545.25万元,比2019年项目支出1367.55万元增加177.70万元,增幅12.99%。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中新增公开的铁路护乘工作经费。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20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用于以下方面支出:公共安全(类)支出21147.49万元,占比79.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04.88万元,占比8.65%,卫生健康(类)支出1591.65万元,占比5.97%,住房保障(类)支出1615.16万元,占比6.06%。各科目所占比重如下图: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为26659.18万元,与2019年执行数(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年初批复数与年度预算调整数之和)26577.28万元相比,增加81.90万元,增幅0.31%。增加的原因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和公务员职务及职级并行制度后工资福利支出中基本工资、津补贴等有所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行政运行(公安)支出(科目编码:2040201)19602.24万元,主要是用于厅机关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与2019年执行数(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年初批复数与年度预算调整数之和)相比,减少3612.72万元,减幅15.56%,减少的原因一是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公用经费和“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功能科目进行了调整,将机动金列入了其他公安支出科目中;三是将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单列功能科目。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安)支出(科目编码:2040202)866.57万元,主要是民警法定节假日加班补助和民警人身伤亡保险支出。与2019年执行数(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年初批复数与年度预算调整数之和)相比,增加162.43万元,增幅23.07%,增加的原因是功能科目进行了调整,将警务保障经费和成都联络站工作经费列入该科目中。

3、执法办案支出(科目编码:2040220)0万元,主要是剥离涉密事项后督察警综审计警保业务费经费支出。与2019年执行数(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年初批复数与年度预算调整数之和)相比减少4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功能科目进行了调整,督察警综审计警保业务费支出列入一般行政事务管理科目中。

4、其他公安支出(科目编码:2040299)678.68万元,主要是成都联络站工作经费支出、第一书记经费支出、机关党建工作经费支出、铁路护乘工作经费支出、机动金支出。与2019年执行数(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年初批复数与年度预算调整数之和)相比,增加306.51万元,增幅82.36%,增加的原因是功能科目进行了调整,机动金列入该科目中。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编码:2080505)2304.88万元,主要是厅机关民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2019年执行数(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年初批复数与年度预算调整数之和)相比,增加225.37万元,增幅10.84%,增加的原因是因厅机关民警工资变动而增加的养老保险缴费。

6、行政单位医疗支出(科目编码:2101101)1172.55万元,主要是厅机关民警医疗费支出。与2019年执行数(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年初批复数与年度预算调整数之和)相比,增加1172.55万元,增幅100%,增加的原因是上年度该经费支出列在行政运行科目中,今年功能科目进行了调整。

7、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科目编码:2101103)419.10万元,主要是厅机关民警医疗补助支出,与2019年执行数(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年初批复数与年度预算调整数之和)相比,增加419.10万元,增幅100%,增加的原因是上年度该经费支出列在行政运行科目中,今年功能科目进行了调整。

8、住房公积金支出(科目编码:2210201)1615.16万元,主要是厅机关民警住房公积金支出,与2019年执行数(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年初批复数与年度预算调整数之和)相比,增加1615.16万元,增幅100%,增加的原因是上年度该经费支出列在行政运行科目中,今年功能科目进行了调整。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5113.93万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

人员经费支出21630.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支出3483.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20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拨款764.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6.52万元,公务接待费17.51万元。2020年预算数与2019年预算数1209.23万元相比减少445.20万元,减幅36.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45.20万元,减幅37.36%;公务接待费用无变化。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区党委“约法十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落实好“过紧日子”要求,继续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预算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均为0,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预算公务用车编制数为180辆,2019年底公务用车保有量213辆;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56次,395人,以实际情况为准。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20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收入和支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2020年预算总收入27702.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659.18万元,占总收入的96.23%;上年结转1042.99万元,占总收入的3.77%。各种收入所占比重见下图:

(二)2020年预算总支出2770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42.53万元,占比90.76%;项目支出2559.64万元,占比9.24%。各种支出所占比重如下图: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0年西藏自治区公安厅预算收入总计27702.17万元,其中包括上年结转1042.99万元,占3.7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659.18万元,占96.23%。和2019年预算收入26090.18万元相比,增加1611.99万元,增幅6.18%。主要原因是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和公务员职务及职级并行制度后工资福利支出中基本工资、津补贴等有所提高以及今年项目中新增公开的铁路护乘工作经费。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0年西藏自治区公安厅预算支出总计27702.1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公安)19726.63万元,占支出的71.2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安)869.75万元,占支出的3.15%;其他公安支出864.33万元,占支出的3.1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04.88万元,占支出的8.32%;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729.77万元,占支出的2.6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72.55万元,占支出的4.23%;公务员医疗补助419.10万元,占支出的1.51%,住房公积金支出1615.16万元,占支出的5.83%。和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26090.18万元比较,增加1611.99万元,增幅6.18%。主要原因是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和公务员职务及职级并行制度后工资福利支出中基本工资、津补贴等有所提高以及今年项目中新增公开的铁路护乘工作经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2020年公安厅机关运行经费财政预算安排3483.80万元,和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4033.26万元相比,减少了549.46万元,减幅13.62%,主要是加强了对控制机关运行成本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在强化机关运行成本上下功夫,努力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切实把机关运行成本压下来,努力压缩不必要的行政开支,严控机关日常运行工作成本。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20年公安厅预算总收入中包含的政府采购项目共3个,采购金额共计868.60万元,分别为2020年车辆保险90万元、民警周转房维修改造项目729.77万元和民警人身伤亡保险48.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778.60万元,原因是增加了民警周转房维修改造项目和民警人身伤亡保险。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8.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29.77万元,计划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68.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收入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底,公安厅公务用车保有量213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用车1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2辆,机要通信保障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18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其他用车4辆。较上年度减少55辆,原因是部分车辆已报废,依据国有资产清查结果,调整固定资产明细分类。2020年公安厅部门预算中未安排车辆和通用设备的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3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

(四)2020年绩效情况说明。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对公安厅2020年预算项目资金进行了全覆盖绩效目标考核,厅机关申报的所有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除涉密项目外委托西藏恒远会计师事务所考核了民警法定节假日补助(657.74万元)、民警人身伤亡保险(48.83万元)、党建工作经费(119.78万元)、第一书记办实事经费(5.50万元)、督察警综审计警保业务费(60万元)、铁路护乘工作经费(156.95万元)等项目,考核结果为“优”的是:第一书记办实事经费项目,考核结果为“良”的是民警法定节假日补助、民警人身伤亡保险、党建工作经费、督察警综审计警保业务费、铁路护乘工作经费等项目,以上项目如期纳入了2020年度预算。

(五)2020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第一书记办实事经费)

1、项目概述:办实事经费由村(社区)党支部第一书记选派单位财务部门,参照驻村工作队强基惠民办实事经费报销方式,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报销。凡支出的每一笔费用都必须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第一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签字后,按照本单位财务规定报销,并由村(居)会计做好每一笔账目的明细表。坚持专款专用,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改变办实事经费用途。

2、立项依据: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派干部到村(居)任党支部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藏组发〔2013〕105号)

3、实施主体:本项目由西藏自治区公安厅选派的村(社区)党支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组织实施。

4、实施计划方案: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2020年开始在全区部署开展强基惠民活动并长期坚持以及按照自治区要求驻村工作实行一年一轮换(或半年轮换)期间各驻村工作队结合工作实际,全程因地制宜开展工作。

5、实施周期:该项目为延续性财政支持项目,长期实施。本轮实施周期为2020-2022年。

6、三年支出计划和年度预算安排

(1)三年支出计划

2020-2022年该项目共安排16万元。2020年安排5.50万元,2021年安排5万元,2022年安排5.50万元。

(2)年度预算安排

2020年该项目预算5.50万元,根据工作实际完成情况及时结算。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20年度)

项目名称

第一书记办实事经费

项目属性

延续性项目

主管部门

自治区公安厅

项目实施单位

公安厅警综总队

项目负责人

陈海利

项目开始时间

2020

项目结束时间

2022

项目资金申请(万元)

年份

合计

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

其他资金

2020年-2022年

16

16



2020

5.5

5.5



单位职能概述

主要负责公安综合业务类专项工作,包括:两限一警、对口受援、强基惠民、厅机关机动队、绩效考评、四项建设等。

项目概述

办实事经费由村(社区)党支部第一书记选派单位财务部门,参照驻村工作队强基惠民办实事经费报销方式,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报销。凡支出的每一笔费用都必须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第一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签字后,按照本单位财务规定报销,并由村(居)会计做好每一笔账目的明细表。坚持专款专用,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改变办实事经费用途。

项目立项情况

项目依据

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派干部到村(居)任党支部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藏组发﹝2013﹞105号)

项目申报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可行性:
   2013年按照区党委部署要求选派第一书记以来,第一书记在抓党建、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继续开展好第一书记工作,根据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强基办有关文件精神,依据上年度村第一书记经费使用情况,做出本年度项目经费预算。
必要性:
   选派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是中央和区党委的决策部署,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解决“软、散、乱、穷”等突出问题、促进农村持续和谐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改进机关作风、培养锻炼干部的有效途径。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内容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2020年开始在全区部署开展强基惠民活动并长期坚持。

2020年

长期

按照自治区要求驻村工作实行一年以轮换(或半年轮换)期间各驻村工作队结合工作实际,全程因地制宜开展工作。

驻村工作按年度轮换,期间按照各驻村共作队实际因地制宜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

长期

项目绩效目标

长期目标

年度目标

按照自治区组织部规定第一书记经费使用范围,立足惠民办实事。及积到驻村点访贫问苦、帮助困难群众就医就学、组织开展党支部活动、党员实用技术培训等。

1.按照经费使用范围,以及本单位财务规定报销,主要用于访贫问苦、帮助困难群众就医就学、组织开展党支部活动、党员实用技术培训等。
2.在驻村期间期间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不小于15件
3.宣传中央和西藏重大决策和会议精神不少于10次
4.协助驻村点配齐村“两委”班子不少于2名,发展党员不少于2人,
5.组织专题学习不少于8次
6.驻村点村民不能有返贫情况。

长期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每个村每年不少于10户

帮助困难群众就医就学

每个村每年不少于5户

宣传重大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

每个村每年不少于10次

驻村时间

每年不少于300天

发展党员

≥2人

组织专题学习会

≥8次

质量指标

驻村经费全额落地

按规定使用办实事经费

驻村点村民是否有返贫情况

时效指标

及时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及时帮助困难群众就医就学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驻村点村民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

驻村点经济水平有较大提高

社会效益指标

有利于驻村点社会和谐稳定

有利于驻村点社会和谐稳定

可持续性影响

基层党组织整体水平的提高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村民对驻村干部满意度

≥98%

派出机关对驻村干部满意度

≥98%

长期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每个村每年不少于10户

帮助困难群众就医就学

每个村每年不少于5户

宣传重大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

每个村每年不少于10次

驻村时间

每年不少于300天

发展党员

≥2人

组织专题学习会

≥8次

质量指标

驻村经费全额落地

按规定使用办实事经费

驻村点村民是否有返贫情况

时效指标

及时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及时帮助困难群众就医就学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驻村点村民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

驻村点经济水平有较大提高

社会效益指标

有利于驻村点社会和谐稳定

有利于驻村点社会和谐稳定

可持续性影响

基层党组织整体水平的提高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村民对驻村干部满意度

≥98%

派出机关对驻村干部满意度

≥98%

其他说明的问题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20年公安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计划555万元,其中:居民身份证工本费550万元,公民出入境证件费和外国人签证费5万元,年终以实际收入为准。

(七)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说明及绩效目标表。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20年无扶贫资金,无相关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表。

(八)政府债务情况。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20年剥离涉密事项后无政府债务,无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

(九)涉密事项说明。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公共安全科目下的有关项级科目支出,按照国家保密局确认为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在预算公开中予以剥离。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其他公安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工作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八、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反映用于公有住房建设及尚未出售或不可出售公用住房维修改造的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十六、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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