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0-00077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 发布日期 | 2020-02-07 12:5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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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行政项编制186人,实有人数175人,共设17个内设机构,车辆56辆。
2、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
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政治专项编制7人,实有人数7人,内设办公室、教研室2个正科级机构。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西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区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依法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领导自治区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下级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部署全区检察工作任务。
(4)依照法律规定对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自治区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5)对全区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自治区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6)负责应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自治区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7)负责应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自治区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8)对市人民检察院(地区检察分院)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追诉。
(9)负责应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自治区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10)受理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领导自治区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11)对自治区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12)指导全区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13)负责指导全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自治区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自治区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区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14)协同自治区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市人民检察院(地区检察分院)、县(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协同各地市党委管理和考核市人民检察院(地区检察分院)、县(区)人民检察院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15)领导自治区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
(16)规划和指导全区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全区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7)组织全区检察机关的对外交流,承担有关国际司法协助的具体工作。
(18)负责其他应当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部门职责。主要承担全国及全区检察机关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负责对在校学生的管理、教育等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给共设17个内设机构,业务部门10个,分别为第一到第十检察部。综合业务部门4个分别为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编译处)、案件管理部、检察监督线索管理部、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部门3个分别为办公室(外事处)、政治部(机关党委、司法警察总队)、检务保障部(信息技术处)。
1、办公室(外事处)。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管理秘书事务,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组织协调对外交流和有关国际司法协助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下设秘书科、机要档案科。
2、第一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三、四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3、第二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4、第三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5、第四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6、第五检察部。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指导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7、第六检察部。负责办理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
8、第七检察部。负责办理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办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行政申诉案件。
9、第八检察部。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10、第九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11、第十检察部。负责受理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12、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编译处)。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征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意见的法律草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研究论证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区检察理论研究和检察调研工作。承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和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协会日常工作。负责检答网日常工作。负责《检察年鉴》《西藏检察》编辑、出版工作。负责检察业务资料的编译工作。编辑检察工作应用法律、法规、文件的藏文文本。指导下级检察院藏汉文翻译工作。
13、案件管理部。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业务信息监管。承担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工作。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及态势研判。统筹全区检察机关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活动。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指导全区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及各子系统规范应用。
14、检察监督线索管理部。负责全区检察机关刑事监督、行政监督、民事监督、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含舆情线索)的归口管理。负责全区检察机关监督案件线索收集研判、移交办理、指定管辖、检查督导、统一发布信息工作。
15、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对全区各级检察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承担西藏自治区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有关政策并研究制定西藏实施办法。承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市人民检察院(地区检察分院)对县(区)人民检察院的巡察工作。
16、检务保障部(信息技术处)。制定实施全区检察机关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分配和管理中央计划、财政部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补助自治区检察机关的办案、装备及基本建设经费。指导全区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建设,制定实施全区检察机关技术和信息化建设规划,承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基础网络、设施和系统应用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办理全区检察机关重大疑难案件的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审查、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负责全区检察机关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登记管理。负责全区检察机关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下设综合科、财物统管科、检察装备科。
17、政治部(机关党委、司法警察总队。)负责全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协助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指导全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协调、管理全区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制定全区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发展规划,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检察系统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纪检、组织人事、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承担协同自治区主管部门和地市党委做好市人民检察院(地区检察分院)、县(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管理和考核的具体工作。承办全区检察系统机构编制、检察官管理和司法警察警衔审核工作。承办全区检察系统检察官遴选、检察官助理和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录工作。指导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和考核评优工作。负责检察文化建设工作,承办典型选树、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检察受援日常工作。下设3个副处级机构:检察官管理处(自治区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
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内设办公室、教研室2个正科级机构。
1、办公室。协助院领导处理学院事务,组织协调学院会议及日常工作活动,负责文件、报告起草;处理检察信息;处理机要文电;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值班;负责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培训学员接送机工作;负责配合教研室做好学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教研室。负责学院培训计划的制定;负责学员老师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学员报道接待工作;负责培训课程安排协调工作;负责培训班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培训学员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经费9773.39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9190.81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582.58万元),2019年自治区部门预算经费9545.97万元(包含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569.71万元),比去年增加227.42万元,增长2.38%。增长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预算中新增了电子检务运维和电子签章运维项目支出。
2020年预算支出977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528.19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7207.81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320.38万元),比2019年预算7431.14万元,增加97.05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预算中人员工资经费增加。项目支出预算2245.2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983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62.2万元),比2019年预算2114.83万元增加130.37万元,增长6.16%,主要原因是新增了电子检务运维和电子签章运维项目支出。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与上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
2020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预算经费9773.39万元。一、基本支出7528.19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7207.81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320.38万元),占本年预算的77.03%。比2019年基本支出7431.14元增加97.05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预算中人员工资经费增加。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6241.77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6035.42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06.35万元),占本年预算的63.87%,比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5879万元,增加156.42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预算中人员工资经费增加;2、商品和服务出1286.42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172.39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114.03万元),占本年预算的13.16%,比2019年商品服务支出1549.14万元,减少262.72万元,下降16.96%,下降原因是公用经费的减少。二、项目支出预算2245.2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983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62.2万元),占本年预算的22.97%,比2019年预算2114.83万元增加130.37万元,增长6.16%,主要原因是新增了电子检务运维和电子签章运维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分大类说明金额及占比。
2020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预算经费9773.39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9190.81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58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28.19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7207.81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320.38万元),占本年预算的77.03%。比2019年基本支出7431.14元增加97.05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预算中人员工资经费增加。项目支出预算2245.2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983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62.2万元),占本年预算的22.97%,比2019年预算2114.83万元增加130.37万元,增长6.16%,主要原因是新增了电子检务运维和电子签章运维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检察院(款)行政运行(项)7791.3万元,用于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1)基本支出5808.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5128.95万元,增加679.35万元,增长13.25%。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经费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35.9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3707.41万元,增加928.5万元,增长25.04%,主要是人员工资经费增加;商品服务支出1172.3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421.54万元,减少249.15万元,下降17.53%,主要是因为压减了公用经费。(2)项目支出198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841.02万元,增加141.98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新增了电子检务运维和电子签章运维项目支出。其中:办案点运行85万元、《西藏检察印刷》28.28万元、报刊费16万元、信息化网络运维659.4万元、自侦案件295万元、电子检务运维250万元、业务楼运行2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聘用书记员经费96万元、机动金54万元、法律文书印刷费51.6万元、干警执勤加班补助38万元、信访等津贴25万元、党建经费24.84万元、电子签章运维20万元、检务保障15万元、干警意外伤害保险11.48万元、人民监督员经费10.4万元、第一书记3万元。
2、公共安全(类)检察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62.2万元,用于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的运行经费,比2019年预算数273.81万元,减少11.61万元,下降4.25%。主要是培训班数量的变动。
3、公共安全(类)检察院(款)事业运行(项)246.07万元,用于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2.0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04.6万元,增加27.44万元,增长26.23%,主要是人员工资经费增加;商品服务支出114.0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27.6万元减少13.57万元,下降10.63%,主要是因为压减了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78.34万元,其中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560.74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17.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740.42万元,减少162.08万元,下降21.89%。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89.05万元,其中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280.25,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事业单位医疗补助(项)8.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296.1万元,减少7.05万元,下降2.39%。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88.84万元,其中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本级85.94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93.03万元,减少4.19万元,下降4.51%。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17.59万元,其中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本级472.58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422.23万元,增加95.36万元,增长22.58%。主要是因为需补缴部分人员公积金。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数7528.19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7207.81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320.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41.77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6035.42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06.3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1286.42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172.39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114.03万元)。
办公费100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80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0万元);
水费25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20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5万元);
电费187.01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87.01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无);
邮电费40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40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无);
取暖费50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50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无);
差旅费133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20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13万元);
工会经费30.6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30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0.6万元);
福利费1.06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06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无);
会议费4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4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无);
培训费15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5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无);
接待费0.51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0.51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无);
维修(护)费108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70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38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90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无);
公务通讯补贴38.48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35.48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3万元);
电梯运行维护6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无、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6万元);
食堂补助305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300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5万元);
离退休经费2.55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2.55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无);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26.78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3.43万元)。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90.51万元,比2019年预算427.99万元,减少237.48万元,下降55.49%,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无,于2019年一致。(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无;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无)。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51万元,比2019年减少34.51万元,下降98.53%,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缩减支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公务接待费预算0.51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公务接待费预算无)。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90万元,比2019年410.48万元减少220.48万元,下降53.71%,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前期赴各地市(区)调研工作已逐步完成,车辆油料费将会减少,需大修的车辆不多,且严格贯彻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下降。(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90万元,比2019年减少220.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无,车辆保有量56辆;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无,于2018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数无,车辆保有量无)。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20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经费9773.39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9190.81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582.58万元),2019年自治区部门预算经费9545.97万元(包含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569.71万元),比去年增加227.42万元,增长2.38%。增长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预算中新增了电子检务运维和电子签章运维项目支出。
2020年预算支出977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528.19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7207.81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320.38万元),比2019年预算7431.14万元,增加97.05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预算中人员工资经费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2245.2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983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62.2万元),比2019年预算2114.83万元增加130.37万元,增长6.16%,主要原因是新增了电子检务运维和电子签章运维项目支出。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西藏自治区检察院2020年总收入15389.45万元,其中2020年预算收入9773.39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9190.81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582.58万元),上年结转5616.06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5409.86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06.2万元)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西藏自治区检察院2020年预算支出15389.45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4600.67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78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28.31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7207.81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320.5万元)。项目支出7861.14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7392.86万元、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468.2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行政运行经费1286.42万元,其中:
1、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172.39万元(办公费80万元、水费20万元、电费187.01万元、邮电费40万元、取暖费50万元、差旅费120万元、工会经费30万元、福利费1.06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15万元、接待费0.51万元、维修(护)费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万元、公务通讯补贴35.48万元、食堂补助300万元、离退休经费2.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78万元)。
2、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114.03万元(办公费20万元、水电费5万元、差旅费13万元、维修(护)费38万元、工会经费0.6万元、公务通讯补贴3万元、电梯运行维护6万元、食堂补助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4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项目2项909.4万元,分别为信息化维护659.4万元、电子检务运维2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车辆保有辆56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用车2辆、一般公务用车3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4辆。房屋及建筑物价值36856.77万元,公务用车价值1828.74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1.2020年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纳入预算绩效的项目20个,(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项目1个),共计预算金额2114.83万元,均列入项目绩效目标考核,考核结果较好。
2.2020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表较多的可单独做附件):
1、办案点运行经费85万元,办案点是检察机关根据检察工作的职能,执行的一项特殊工作,保障办案点的运行。
2、《西藏检察印刷》28.28万元,《西藏检察》刊物创办以来,检察内部人员及专家积极投稿,出现优秀检察理论文章、调研文章等,分别邮寄给7个分、市院,74个县检察院;自治区、政、军、政协;最高人民检察院、内地32个省、市、自治区。是进行检察业务交流,提高业务水平的刊物,指导和促进我区检察事业的发展。
3、报刊费16万元,根据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检察日报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领导、自治区厅局领导、咨询委员会、区检院人民监督员订阅《检察日报》,让各级人民代表了解检察工作、支持检察工作的重要途径,也是宣传人大制度,倾听代表声音的重要渠道。
4、信息化网络运维659.4万元,全区检察院机关网络维护运行、租线等费用,保障机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5、自侦案件295万元,检察人员侦查破案、调研、审查案件、调查取证等业务所发生的费用。全面开展检察业务,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6、电子检务运维250万元,区检察院机关网络维护运行、租线、软件运维等费用,保障机关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增强检察机业务保障能力。
7、业务楼运维200万元,为干部职工创造优美、整洁、安全、舒适、方便、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更好的保障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的正常运转需求,为检察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后盾。
8、培训费100万元,完善和巩固以领导素能培训、任职资格培训、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为基本类型的岗位培训体系,建立健全检察人员每年定期培训制度;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分类实施要求,确保培训工作落实到全院检察干警。
9、聘用书记员96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实行)》的通知(法【2017】143号,我院采用聘用书记员,以改善转隶后人少的问题。
10、机动金54万元,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等,以更好的保障检察工作的开展。
11、法律文书印刷费51.6万元,根据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各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和印刷相关法律文书。确保执法工作中使用特定的法律文书,保证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12、干警执勤加班补助38万元,西藏自治区作为反分裂斗争的前沿阵地,反分裂斗争依然尖锐复杂,西藏检察机关不仅依法全面履行着法律监督的职能,还肩负着反分裂斗争的重要职责。区检察院机关每年需抽调干警人员参与边境设卡堵截、维稳执勤、社会面控制、寺庙法治教育、重点部位防范等社会稳控工作、参与应急处突工作和参与日常办案工作,长期坚守在维稳工作一线和前沿。
13、信访等津贴25万元,根据《关于调整国家信访局信访岗位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77号)文件精神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高检发【2011】16号)第二十条规定解决驻所干警生活补贴、特殊岗位津贴及机构编制都有信访、执行局、密码工作、主诉检察官办案津贴,调动信访、监所、密码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
14、党建经费24.84万元,为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保证依法公正地行使检察权,确保党员干部的纯洁性,为院机关各支部征订书籍、党建活动室布置及开展本单位的党建活动。
15、电子签章运维20万元,为配合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的部署使用,对个人电子签章系统进行了研发,开发了全国检察机关电子印章、个人电子签章系统,在保证机要通道系统电子印章使用需求的同时,为其他应用系统提供开放的电子印章和个人电子签章服务。
16、检务保障15万元,为进一步增强检察机业务保障能力,保证依法公正地行使检察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定期或不定期对后勤保障人员等进行培训。
17、干警意外伤害保险11.48万元,西藏特殊地理气候环境,发生意外事故的几率高,保障我院检察干警的人身和生命安全,将一些不可预见的损失或伤害降低到最小。
18、人民监督员经费10.4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检察院制度的规定》,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保障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的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
19、第一书记3万元,驻村第一书记的主要职责是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驻村第一书记作为驻村工作的关键人物,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担负着带领全村人民脱贫致富的重托,出代表着党和政府在驻村地的形象,其作用发挥直接影响的当地的脱贫成效。为使选派干部更好地开展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支持他们扎根基层为百姓办实事,切实增强驻村干部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20、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运行经费262.2万元,学院占地面积46847平方米,建筑面积17879.89平方米,共有建筑6栋,包括行政楼1栋,培训楼1栋,学院公寓3栋和辅助用房。共有客房119间,可同时容纳200余人参加培训。运行经费可以保障学院各项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说明及绩效目标表。
2020年度没有扶贫资金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没有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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