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
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004 文      号
发布机构 阿里地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 2020-02-11 16:13:24

时间: 2020-02-11 16:13:24 来源: 阿里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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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阿里地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阿里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阿里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阿里地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作为司法体制改革财物统管试点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是国家检察机关的组成部分。主要任务:领导本区各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依法进行监督。

2、对叛国案、分裂国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3、按照法定管辖,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

4、领导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的法律监督工作。

5、对下级人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决定进行审查,纠正下级人民检察院的错误决定。

6、受理公民的控告、申诉和举报。

7、制定有关检察工作条例的实施细则、办法和规定。

8、负责指导本区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9、负责提出西藏检察工作改革的意见;指导本区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10、规划和指导全区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本区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1、承办应当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负责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文件起草;管理秘书事务;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处理机要文电。

2、政治处

开展具有检察工作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院机关干部的教育培训,组织指导全区检察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全区检察系统机构编制;负责本院机关的劳动工资、党务和工青妇工作;指导本区检察系统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本院机关在藏离退休干部的学习、生活、医疗、福利等管理工作;

3、侦查监督处

负责对本区刑事犯罪案件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的指导;负责本区检察机关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负责指导和监督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工作的内部制约;承办应当由本院办理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的案件;受理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批捕案件的审查工作;承办下级人民检察分院批捕案件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指导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工作;对同级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研究制定审查批捕工作的有关规定。下设审查逮捕科、侦察监督科。

4、公诉处

负责指导本区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和抗诉工作;指导本区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有关工作;研究制订公诉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其他综合类工作。负责受理本区非死刑案件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工作;审查下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案件,决定是否支持抗诉;审查下级人民检察院备案的案件;审查同级人民法院二审、再审的判决、裁定,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出席二审、再审法庭,发表出庭意见或抗诉意见;对同级或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负责死刑第二审的审查出庭工作。审查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死刑案件的抗诉,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不正确的抗诉,出席第二审法庭支持正确的抗诉;审查死刑上诉案件,出席第二法庭,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向人民法院提出维持原判、发回重审和依法改判的出庭意见;对人民法院第二审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发现和纠正正在侦查、审查起诉和第一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5、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负责对本区检察机关民事经济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指导;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和裁定,按审判监督程序,向本区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承办下级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指定民事、行政监督工作细则、规定等。

6、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

负责本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综合义务指导以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活动的个案指导;承担未成年人涉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相关案件的备案审查;调查研究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的意见;研究提出我区检察机关参与青少年维权活动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模式和意见;办理其他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相关的事项。

7、控告申诉检察处

负责对本区检察机关控告举报工作的指导;受理公民的报案、检举、控告;对举报线索按管辖进行划分,对举报性质不明、管辖不明的、多次举报未查结以及检察长交办的线索和案件负责进行初查;监督、检查有关业务部门查报结果;负责本区检察机关检察长接待来访的日常工作、举报宣传工作的指导;综合分析、反映控告和举报情况;研究、制定控告和举报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等。负责对本区检察机关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工作的指导;受理公民的刑事申诉;受理服刑罪犯及其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依法查办管辖内的申诉案件;负责申诉的督办工作;承办检察机关的刑事赔偿事项;负责审查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工作;研究制定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工作的细则、规定。下设申诉举报接待科、线索初查科。

8、法律政策研究室

负责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关提出意见建议;对本区各级检察院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检察工作的法制建设的调研、规划;指导本区检察机关执法大检查;收集管理图书资料;承担相关方电翻译工作;编辑检察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藏文文本。

9、检察技术处

负责技术仪器设备选型、计划、供应组织和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培训技术人员;负责本院自侦部门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保障机关通信工作。

10、计划财务装备处

负责对本地区检察系统物计划财务装备工作的指导;制定本区检察机关财务装备计划,并协调组织实施;对中央和财政部门补助我区检察机关的办案、装备及基本建设经费进行管事、分配;负责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财务、房地产、基本建设、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负责机关行政管理、交通安全和本院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秩序管理和机关保卫工作;负责全区检察系统的物资技术装备、交通工具、武器弹药、服装的统筹计划和管理工作的指导;负责机关业务、基本建设经费的申请、核算和管理及各种装备物资的统一购置和分配;负责接待工作。

11、刑事执行检察局

负责对监狱等执行机关的执行死刑、监禁刑、财产刑、社区矫正等刑罚活动和执行没收违法所得及其它涉案财产的裁定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监狱等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民法院审理、裁定减刑、假释案件,人民法院、监狱管理机关、公关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看守所执行拘留、逮捕的羁押活动以及公安机关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活动是否合法实监督;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实行监督;对强制医疗执行活动实行监督;查办和预防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职务犯罪;负责对监、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监内外服刑人员又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工作,并对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办理刑事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控告、举报和申诉;承办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部分 阿里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阿里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阿里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预算收入2730.81万元,2019年预算收入2562.76万,增加了6.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预算中人员工资经费增加。

阿里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预算支出2730.81万元,基本支出2590.74万,项目支出292.22万;2019年财政预算支出2298.49万元,基本支出2154.97万,项目支出292.72万;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了11.28%,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0.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党建经费新加预算,加班补助减调。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2730.81万,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2562.76万,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预算中新加党建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2020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90.74万,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98.49万,比上年预算数减少了11.28%,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中人员工资经费减少。

2020年项目支出292.22万,2019年项目支出292.72万,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0.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党建经费新加预算,加班补助减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行政运行(检察)2730.81万。基本支出2590.74万,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60.23万,商品和服务支出278.36万。项目支出152.15万元,其中业务装备费139万,党建工作经费9.7万,意外伤害险3.45万。

2、其他检察支出140.07万元。其中办案业务经费140.07万。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5.34万。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5.33万。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数2590.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60.2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278.36万元,包括办公费6.78万、邮电费5.31万、差旅费69.69万、维修(护)费3.63万、水电费7.96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59万,其他费用125.4万。2019年基本支出2298.49万,比上年预算数减少了11.28%,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中人员工资经费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无,主要原因是将住房公积金及休假探亲费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中调入工资福利支出。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2020年预算中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59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9.59万元,执行数为57.73万元。2020年预算比上一年减少了0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新,车况好,维修费用降低,油耗降低。

2020年公务接待费0万,2019年公务接待费8.75万(预算),执行数为0。

2018年、2019年因公出国(境)无。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20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0年财政预算收入2730.81万,2019年财政预算收入2562.76万元,比上年增加6.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预算中新加党建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2020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90.74万,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98.49万,比上年预算数减少了11.28%,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中人员工资经费减少。

2020年项目支出292.22万,2019年项目支出292.72万,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0.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党建经费新加预算,加班补助减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0年财政预算收入2730.81万元,上年结转为792.78万元,合计收入为3523.5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0年部门支出352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0.74万,项目支出292.22万。上年结转为792.7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278.36万元,包括办公费6.78万、邮电费5.31万、差旅费69.69万、维修(护)费3.63万、水电费7.96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59万,其他费用125.4万。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阿里地区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共计6030.6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建筑共3425.83万,车辆13辆共603.72万,设备及其他资产共656.15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纳入预算绩效的项目有4个:

1、办案业务经费140.07万。根据《西藏自治区试点法院、检察院财务统管工作实施意见(实行)》的通知(藏财行字【2017】25号)精神及《关于进一步提高地(市)县检察院办案业务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藏财行字【2010】15号)标准,我院办案业务经费均用于办案,包括办案费、消耗费、会议费、检察宣传费、教育培训费、奖励费以及其他业务费。

2、业务装备费139万。根据《西藏自治区试点法院、检察院财务统管工作实施意见(实行)》的通知(藏财行字【2017】25号)精神及《关于进一步提高地(市)县检察院办案业务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藏财行字【2010】15号)标准,业务装备费是为保障人民检察院工作特定需要所列支的经费,主要用于检察业务技术装备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装备费、司法警察装备费、服装费、其他业务装备费等。

3、干警人身意外保险3.45万。阿里地区特殊地理气候环境,发生意外事故的几率较高,为保障我院检察干警的人身和生命安全,将一些不可预见的损失或伤害降低到最小。经院党组决定,为全院干警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以保障干警的人身和生命安全,更好地为西藏检察事业服务。

4、党建工作经费9.7万。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19】11号),实现机关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为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保证依法公正地行使检察权,确保党员干部的纯洁性,党建工作为首要任务。此经费用于党建活动室建设,党员培训、资料费、表彰经费、慰问困难党员、购买党建办公用品、组织退休党员参观学习活动,制作宣传栏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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