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0-0000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 | 发布日期 | 2019-09-09 11:25:00 |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拉萨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一个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依法对全市法院的审判活动、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2、依法对叛国案、分裂国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3、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事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依法对需要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4、组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5、对辖区内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
6、依法开展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的法律监督工作。
7、按照管辖,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8、受理公民的控告、申诉和举报;受理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的举报。
(二)部门机构设置。
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下辖六县二区检察院。市检察院内设机构18个。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计财装备处、纪检组、政研室、法警支队、技术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侦监一处、侦监二处、反贪局、反渎职侵权局、刑事执行检察局、控申处、预防处、民行处、案件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预算经费累计拨入5341.97万元,2018年度财政预算经费累计支出4884.56万元。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预算经费累计拨入5341.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24.0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99.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1.45万元;项目支出1237.38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预算经费累计支出488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0.5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52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商品服务支出48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支出79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17%(结转下年443.32万元)。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拨入5341.97万元,2018年度支出4884.5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支出决算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工资福利支出3524.0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85.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1.45万元,项目支出794.0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年初预算及追加指标共计支出488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0.5万元,项目支出794.06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检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204(类)20404(款)2040401(项)
五、2018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 注 |
合 计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 0 | 0 | |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 0 | 0 | |
2.公务接待费 | 0 | 0 | |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 0 | 0 | |
(2)公务接待的人数 | 0 | 0 | |
3.公务用车经费 | 190.43 | 65.24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90.43 | 65.24 | |
(2)公务用车购置数 | 0 | 0 | |
(3)公务用车保有量 | 31 | 31 |
(说明1.介绍“三公”经费总体情况,对分项支出具体情况、与上年决算对比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作详细说明。
2.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等情况做详细说明)。
六、2018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8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48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8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289.1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说明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总体情况。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3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业务用车31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绩效目标设置、预算执行监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运用等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精神)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自评及第三方评价)情况,不涉及扶贫项目资金的部门请说明无扶贫项目资金。(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8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藏财预〔2019〕57号)文件精神)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等信息,不涉及政府债券资金的部门请说明无政府债券资金。(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藏财预〔2019〕50号)文件精神)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选择部分重点、重大项目公开,说明项目的资金安排、绩效评价、政策依据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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