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360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0-08-28 19:00:17

时间: 2020-08-28 19:00:17 来源: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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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厅机关、西藏自治区公路局、西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自治区地方海事局)、西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通信信息中心、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技术评审中心、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8个二级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交通运输厅机关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加挂自治区公路局牌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自治区党委对交通运输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有关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全区公路、水路行业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统筹推进自治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有关部门编制自治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拟订全区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我区物流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机制改革。承担全区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区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统筹协调交通运输国际合作与交流有关事项。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监督工程质量有关工作。承担全区国省道千线公路的管理和维护,指导全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自治区公路、水路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全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自治区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公路、水路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救助打捞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依法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拟订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负责拟订渔业船舶检验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有关政策、标准,承担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等工作。负责全区国省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协调中国民用航空局西藏自治区管理局、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西藏自治区公路局

主要职能,根据自治区编委《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路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藏机编发〔2011〕39号)精神,自治区公路局为交通运输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有:(1)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公路中长期养护规划和年度计划;(2)参与拟订全区公路养护管理规章、基数标准、规范及定额并组织实施;(3)承担全区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国道干线国有资产管理、调配和路政管理;(4)承担对省道、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行业指导;(5)承担全区国省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6)承担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和抢险保通等工作;(7)承办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3.西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自治区地方海事局)

根据《关于自治区道路运输体制改革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藏机编发〔2017〕6号)文件精神,职责调整,负责国际、省际客运经营许可;负责市际客运运力总量控制,并按年度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负责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督察;负责全区道路水路运输行政执法指导、督查工作;负责全区道路水路运输信息网络建设实施工作,负责全区道路水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指导全区城市公共交通、汽车租赁及机动车维修等道路运输辅助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道路水路营运性运输量统计工作;负责全区道路水路运输的政策研究、业务指导、行业规划等工作,参与相关政策研究、标准制定;负责全区道路客货运场站规划审批、立项建设。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道路水路运输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承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4.西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

主要职责:参与拟订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交通工程造价相关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承担公路、水运工程重点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承担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地(市)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公路、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和仲裁工作;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负责施工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承担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试验检测等从业单位的资质及其人员资格审查、评定工作。承办自治区交通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5.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根据《关于设立交通运输厅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的请示》(藏交〔2012〕222号)的批复,本中心主要职责为承担我区公路网运行管理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的制订;承担全区公路网日常运行监测、高速公路和重要公路及特大桥、隧道实时监测工作;承担公路交通调查及全区公路网交通流量实时监测、汇总和分析工作;承担全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值守和应急信息报送,以及重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等有关工作;承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事项。和承担全区交通运输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的学历教育、职业技能、从业资格等培训工作;承担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教育培训平台建设工作,承办区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6.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通信信息中心

拟订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管理维护交通专用通信设施,提供通信、信息服务;承担全区公路抢险保通及应付突发事件的应急通信服务;负责交通档案管理。承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其他工作。

7.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技术评审中心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行业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在总工程师的指导下,负责全区交通行业工程技术等业务的综合管理工作;受委托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重点交通建设、交通运输、交通科技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的审查和重大工程方案的审定;参与全区交通建设项目的验收,协助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工作;参与重大技术责任事故的鉴定、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工作;组织开展技术交流和技术攻关,为基层单位提供技术指导;负责交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引进、成果鉴定工作。承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8.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交通建设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重点交通建设项目招标活动;负责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清标和评标报告的审核(备案);负责建立西藏交通工程建设评标专家;负责对评标专家的管理;指导地(市)交通工程建设招标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1.交通运输厅机关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综合规划处、建设管理处、农村公路处、边防公路管理处、公路养护管理处、交通运输处(企业指导处)、交通执法监督处、安全监督管理处、财务处、审计监督处、政工人事处、党建工作处(机关党委)、交通产业工会办公室、自治区交通战备办公室共16个处室。

2.西藏自治区公路局

(1)自治区公路局下辖青藏公路分局、昌都公路分局、日喀则公路分局、林芝公路分局及自治区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同时对七(地)市交通运输局和武警交通第二、四支队养护管理工作进行行业指导;(2)根据关于自治区道路运输体制改革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藏机编发〔2017〕6号)精神,将自治区家庭装执法总队更名为自治区路政管理局,交由自治区公路局管理;(3)根据关于拉贡机场高速公路管理分局更名升格及相关机构编制调整事宜的批复(藏机编发〔2017〕31号)精神,将拉贡机场高速公路管理分局更名为自治区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有由自治区公路局所属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升格为正县级单位。

自治区公路局内设机构7个,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处、公路养护管理处、公路工程计划设备管理处、财务审计处、安全生产管理处、产业工会办公室。

3.西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自治区地方海事局)

2005年6月,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成立西藏自治区地方海事局,与西藏自治区交通厅交通运输管理局合署办公。局机关内设七科一室,下辖十个区级运管处和七个地方海事局,设有14个运政稽查站,实行局、处、站垂直管理体制。2013年11月,根据西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道路水路运输管理机构编制及人员调整的批复》藏机编发〔2013〕66号,同意对自治区和地(市)两级道路水路运输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将自治区交通运输管理局(自治区地方海事局)管理的7地(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交由7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理。2017年1月,根据《关于自治区道路运输体制改革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藏机编发〔2017〕6号),同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自治区地方海事局)增设信息装备科、安全监督科、法规督查科3个正科级机构;将道路运输科(出租车行业办公室)更名为客货运输管理科(出租车行业办公室);设立从业维修科,撤销维修技术管理科、从业管理科,其职责划入新设立的从业维修科,增加科级领导职数4名。

增设吉隆、普兰、亚东3个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均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为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自治区地方海事局)派出机构,各核定事业编制5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

4.西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

西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内设机构7个(正科级),其中:行政财务科、政工人事科、质量监督科、安全监督科、试验检测中心、资信管理科、造价。事业编制60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3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3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5.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中心设立6个正科级机构;综合科、路网运行科(值班室)、路况监测科(出行服务科)、预警与应急科、信息与技术保障科、干部教育培训科。

6.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通信信息中心

部门内设机构5个,包括办公室、财务室、网络安全及维护、机房综合管理室、后勤。

7.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技术评审中心

单位编制数为30人,其中处级指数为4个,下设6个科室分别为:行财科、政工人事科、总工办、造价科、评审科、技术科。

8.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根据《关于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构编制调整》(藏机发〔2013〕8号)的批复,属正县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5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单位机构编制人数为25人。中心2020年实际人数为20人。部门内设科室5个,分别为综合科、财务科、招标科一科、招标科二科、造价科。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公共预算总收入2,514,140.97万元(不含上年结转数39,474.03万元),公共预算总支出2,466,896.52万元,结转下一年86,718.47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同比2018年2,505,985.16万元,增加8,155.81万元,增幅0.3%,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转移支付资金较上一年增加。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同比2018年2,482,020.04万元,减少15,123.52万元,减少0.6%。,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较晚,部分资金年内无法形成支出。

2019年、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对比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公共预算总收入2,514,140.97万元(不含上年结转数39,474.03万元),同比2018年2,505,985.16万元,增加8,155.81万元,增幅0.3%,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转移支付资金较上一年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公共预算总支出2,466,896.52万元,同比2018年2,482,020.04万元,减少15,123.52万元,减少0.6%。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较晚,部分资金年内无法形成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公共预算总收入2,514,140.97万元(不含上年结转数39,474.03万元),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1.03万元,其中: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71.03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2,510,769.93万元,其中:

1.公路水路运输 833,894.1万元,其中:

2140101 行政运行6,490.1万元;

214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96.46万元;

2140104 公路建设468,138.81万元;

2140106 公路养护292,828.71万元;

2140109 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807.63万元;

2140110 公路和运输安全2,806.91万元

2140112 公路运输管理220万元;

2140199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60,405.48万元;

2.车辆购置税支出1,676,833.53万元,其中:

2140601 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449,189.24万元;

2140602 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225,906万元;

2140699 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1,738.28万元;

3.其他交通运输支出42.3万元,其中:

2149999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42.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总支出2,466,896.52万元,同比2018年2,482,020.04万元,减少15,123.52万元,减少0.6%。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较晚,年度投资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数减少,年度预算执行达到98.1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66,896.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1.03万元,占总支出0.13%;公路水路运输833,894.1万元,占总支出32.87%;车辆购置税支出1,676,833.53万元,占总支出67%;其他交通运输支出42.3万元,占总支出0.0017%;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1.03万元,其中: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71.03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2,510,769.93万元,其中:

1.公路水路运输 833,894.1万元,其中:

2140101 行政运行6,490.1万元;

214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96.46万元;

2140104 公路建设468,138.81万元;

2140106 公路养护292,828.71万元;

2140109 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807.63万元;

2140110 公路和运输安全2,806.91万元

2140112 公路运输管理220万元;

2140199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60,405.48万元;

2.车辆购置税支出1,676,833.53万元,其中:

2140601 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449,189.24万元;

2140602 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225,906万元;

2140699 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1,738.28万元;

3.其他交通运输支出42.3万元,其中:

2149999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42.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546.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0组0人次,共计0万元;公务接待4.94万元,接待249批次1824人次;公务用车维护费541.32万元(包括车辆保险费用),其中车辆购置费为0元,车辆运行及维护费年“三公”经费支出541.32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占三公经费的99.09%。会议费5.63万元,培训费271.7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797.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1组1人次,共计1.44万元;公务接待28.46万元,接待749批次4294人次;公务用车维护费767.84万元(包括车辆保险费用),其中车辆购置费为0元,车辆运行及维护费767.84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占三公经费的96.3%。2019年同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251.48万元,下降32.52%。“三公”经费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凡无公务接待函一律不予安排,凡接待严格控制人数和标准,加大公车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公车派遣和公车维修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公车私用行为发生。

六、2019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2,514,140.97万元,与年初预算数2,126,493.45相比增加387,64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20.3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2,430,176.1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和公路养护经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9年预算下达政府采购11,806.59万元(含以前年度4,164.8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4,839.83万元,工程类采购298.19万元,服务类采购6,668.57万元。完成采购资金7,423.4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共有车辆204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5辆,机要通信用车6辆,应急保障用车18辆,执法执勤用车3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969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9(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6(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提升我厅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我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财预字[2017]7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了《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并成立了“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交通运输厅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指导和督促本级和下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本部门财政支出预算资绩效自评工作;负责组织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工作;负责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和自评结果;负责向本级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预算绩效公开情况。

(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预〔2020〕7号)要求,我厅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1、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藏财预指〔2019〕001号、藏财经指〔2019〕39号、藏财经指〔2019〕38号、藏财经指〔2019〕78号、藏财经指〔2019〕88号文件,中央共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2,380,344.46万元,分别用于在建重点项目1,159,417.46万元、客运场站建设项目4,080万元、BF项目78,987万元、公路灾毁恢复重建项目62,526万元、国省干线(涉密国道)项目586,763万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300,706万元、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项目32,865万元、路网改造项目155,000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资金到位率100%。全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用于在建重点项目、客运场站建设项目、BF项目、公路灾毁恢复重建项目、国省干线(涉密国道)项目、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项目、路网改造项目、乡镇客运服务站建设项目,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的专项资金2,380,344.46万元,实际使用2,327,849.37万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原则直接支付至施工、监理单位,并与银行签订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执行计量支付管理办法及财务会计制度。

2.2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2019年危桥改造工程项目118座/6862延米,截止目前已完成82座/4803延米;2019年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182.16公里,截止目前已完成174.87公里;2019年灾害防治工程项目1处/0.07公里,截止目前已完成1处/0.05公里;2019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设施项目10处,截止目前已完成10处;2019年安防工程项目4611公里,截止目前已完工;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项目139393.94平方米/应急装备采购128台,乡镇客运服务站建设项目210座,截止目前完成188座。在建重点项目10个、BF项目5个均达到项目工期计划。

质量指标。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与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项目交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时效指标。2019年危桥改造工程实施进度达70%;2019年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实施进度达95%以上;2019年灾害防治工程实施进度达60%以上;2019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设施项目已完工;乡镇客运服务站建设项目进度达到83%以上;2019年安防工程、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在建重点项目、BF项目主体已完工。

成本指标。截止2019年底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327,849.37万元。

2.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有效降低物流成本,提升区域经济发展能力,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促进旅游业发展,增加乡镇居民就业和收入。

社会效益。进一步促进当地发展和完善乡镇服务功能、提高交通基础服务设施质量、规范客运市场,改善群众出行条件。

生态效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尽可能的降低噪声污染、大气污染,减少临时用地面积、对施工现场周围自然环境的破坏,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绿色交通建设,强化生态环保理念,把落实环保要求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将环保验收作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交(竣)工验收的硬性指标。

可持续影响。降低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服务水平。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协调当地政府部门,做好征地拆迁、临时保通等工作。

综上所述,我厅关于2019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评价结果为优。

(详见附件2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绩效目标自评表)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根据财建[2018]596号、藏财预指[2019]1号和藏财经指[2019]39号文件,2019年安排我厅扶贫资金278,506万元,其中:213,306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工程;14,400万元用于村道生命防护工程;2,900万元用于村道危桥改造工程;29,400万元用于县乡生命安防工程;4,90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13,600万元用于路网改造工程。

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资金到位率100%。2019农村公路建设项目、2019年村道生命防护工程、2019年村道危桥改造工程、2019年县乡生命安防工程、2019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2019年路网改造工程、全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的专项资金278,506万元,实际使用278,506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19年危桥改造工程项目80座/4666延米,截止目前已完成82座/4803延米;2019年安防工程项目4611公里,截止目前已完工;

(2)质量目标

项目完成质量合格。

(3)时效指标

2019年危桥改造工程实施进度达70%;2019年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实施进度达95%以上;2019年灾害防治工程实施进度达60%以上;2019年安防工程已完工。

(4)成本指标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累计完成投资213,306万元;村道生命防护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4,400万元;村道危桥改造工程累计完成投资2,900万元;县乡生命安防工程累计完成投资29,400万元;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累计完成投资4,900万元;路网改造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3,60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有效降低物流成本,促进旅游、产业区发展,通过投工投劳提高农牧民收入,提升区域经济发展能力。

(2)社会效益

极大地改善群众出行条件,服务民生,提高乡镇和建制村通畅率,加强公路安全防护水平,促进脱贫攻坚目标实现。

(3)生态效益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贯彻落实公路建设的生态观,进行全过程的施工管理和控制,尽可能的降低噪声污染、大气污染、减少能源消耗,减少临时用地面积,减少对施工现场周围自然环境的破坏,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4)可持续影响

降低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道路服务水平。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沿线群众对项目服务的满意度达80%以上。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项目投入指标完成情况及偏差分析

本项目科学规范立项,立项依据充分,预算审批程序完整,项目绩效目标清晰、来源明确。项目全年预算金额为278,506万元,截止2019年底实际支出131,30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2、过程指标完成情况及偏差分析

建立和规范了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公路养护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西藏自治区差旅费管理办法》及《国省干线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办法》,对2019年所用项目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挪用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参建履职情况,保证了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安全。

针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制定和完善资金、项目管理制度体系,以制度规范资金的安排使用,规范项目管理实施。同时,逐一对照评价发现的问题,切实加强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提髙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大全区公路养护项目工作力度,加强前期工作,提高设计质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监督检查考核机制,完善目标责任制,全面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程度化管理,确保项目投资效益。

2、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项目质量管理,按照“项目有计划、实施有检查、完成有核查、结果有运用”的要求,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促进各级各部门建立正常、有序、规范、高效的项目管理机制,督促各承担单位规范管理,提高项目质量;通过招投标等市场化运作方式,择优确定项目和承担单位。通过进一步严格项目标准的要求和加强对项目质量的监管,切实提高资金效益。

3、一是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对年度工作提出绩效目标,保障好项目组织管理的相关专项工作。二是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的要求,设立专账核算与统一管理,切实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确保专款专用。

4、进一步完善公路养护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坚持以提高养护工程质量、推广养护工程科技成果、加强业务素质为重点,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并建立健全养护工程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现行的各类公路工程施工规范及有关规定进行项目立项、批复,建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规范合同管理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把质量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5、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办法》和《西藏自治区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严格进行公路养护工程计量支付工作,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情况。继续加强对各项公路养护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着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将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报告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详见附件3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绩效目标自评表)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2019年安排我厅政府一般债券190,000万元,其中:130,00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60,000万元用于“油返砂”项目建设。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原则直接支付给施工、监理等合同对方单位。积极引进资金监管方式,业主与银行、施工企业签订三方资金监管协议,严格使用计量支付管理办法及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资金监管。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选择部分重点、重大项目公开,说明项目的资金安排、绩效评价、政策依据等情况。

国道219线措美县古堆乡至朗县金东乡段新改建工程起于措美县古堆乡,途经隆子县9个乡(镇),止于朗县金东乡,全长344.105公里(主线329.284公里、支线14.821公里)。概算批复32.6879亿元,施工图批复31.02亿元,共有土建施工单位11家。交安施工单位2家(不含委托给西藏自治区公路局建设的养护工区及配套设施部分);勘察设计单位5家,监理单位4家,检测单位2家。截止2020年8月28日已经完成投资31.8530亿元,占概算批复的97.44%;路面工程已经完成310.111公里占90.12%,未完成33.994公里。

截止目前,本项目剩余主要工程有路面工程33.994公里(其中,施工19标33.494公里,施工26标K1326+240处山体滑塌路面工程0.5公里);部分路面工程、边(排)水工程、防护工程、混凝土防撞护栏缺陷修复;环水保恢复;交安一、二标部分交通标线、标志标牌、波形护栏工程。剩余工程约8349万元.

结合本项目实际,预计本项目(除施工19标外)所有工程于2020年9月10日完工;计划于2020年9月25日完成交工验收。

(详见附件4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绩效自评表)

客运场站项目情况:2019年年末,“十三五”客运场站项目支出11535.75万元,支出占总指标的82%;“乡镇综合服务站”项目支出10164.20万元,支出占总指标的81%。

1.县级以上客货运场站建设情况。截止目前,18个地(市)县级客货运站中有5个站(谢通门县、江孜县、昂仁县、工布江达县、吉隆口岸客运站)已竣工验收,11个站已完成主体工程,拉萨城东客运站已完成基槽验收,吉隆口岸货运站已进场施工。

2.乡镇运输站建设情况。根据西藏自治区“十三五”客货运场站建设规划,我局负责共实施211个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项目;210个乡镇运输服务站项目中,已有153个站已竣工,36个站完成主体工程,其余22个站均已开工建设,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将在2020年底做竣工验收,并做好已建客运站项目的资产移交和运营管理工作,保证已建客运站能够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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