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002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0-09-01 12:17:09

时间: 2020-09-01 12:17:09 来源: 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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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包括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和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由自治区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国家监察机关。自治区纪委与自治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受自治区党委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双重领导。同时,自治区监委对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在自治区党委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下,自治区纪委监委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自治区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自治区党委工作机关、自治区党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地市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自治区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自治区党委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巡视工作,配合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自治区党委工作机关、自治区政府工作部门党组(党委)以及地市、县(区)巡察工作。

4.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自治区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自治区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自治区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8.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巡视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市级纪检监察机关、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和巡视巡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纳入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范围的单位包括:

1.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

3.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包括区党委巡视一组、区党委巡视二组、区党委巡视三组、区党委巡视四组、区党委巡视五组和区党委巡视办

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下设2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监督检查室、第七至第九审查调查室、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自治区纪委监委预算收入总计为24,734.38万元,比2018年预算收入总计23,206.47万元增加1,527.91万元,增幅6.58%。

2019年自治区纪委监委预算支出总计为17,676.07万元,比2018年预算支出总计15,189.38万元增加2,486.69万元,增幅16.3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自治区纪委监委本年收入为17,110.4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9,017.48万元,占52.7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3.73万元,占1.37%;派驻派出机构收入30.00万元,占0.18%;机关服务692.56万元,占4.05%;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收入6,161.72万元,占36.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4.96万元,占5.7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自治区纪委监委总支出为17,676.0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8,983.28万元,占50.82%;机关服务支出632.00万元,占3.58%;派驻派出机构支出30.00万元,占0.17%;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7,055.82万元,占39.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4.96万元,占5.5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自治区纪委监委预算总收入为24,734.3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7,623.93万元,2019年本年预算收入17,110.45万元。2019年自治区纪委监委预算总支出为17,676.0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058.32万元,结转结余资金主要包括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纳金采购经费274.03万元、人力资源开发专项经费312.38万元、自治区纪委监委宇拓路17号院维修改造项目956.76万元和供氧加湿试点工程项目668.00万元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自治区纪委监委总支出为17,676.07万元。基本支出9,958.24元,占总支出的56.34%;项目支出7,717.82万元,占总支出的43.6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自治区纪委监委总支出为17,676.0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8,983.28万元,占50.82%;机关服务支出632.00万元,占3.58%;派驻派出机构支出30.00万元,占0.17%;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7,055.82万元,占39.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4.96万元,占5.52%。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8,983.28万元,占总支出的50.82%。主要是自治区纪委监委和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包括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费、差旅费及会议培训等费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632.00万元,占总支出的3.58%。主要用于纳金管理中心运行维护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支出3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自治区纪委驻成都工作站业务费,包括成都工作站日常的车辆运行维护费、聘请驾驶员和办公费等。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支出7,055.82万元,占总支出的39.92%。主要包括自治区纪委监委办案业务开支、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巡视、2018年信息化项目建设支出、自治区纪委监委培训费和会议费支出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974.96万元,占总支出的5.52%。主要是自治区纪委监委干部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纪委监委2019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单位:万元)

自治区纪委监委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计216.29万元,较2018年194.13万元增加22.16万元。

1.公务接待费支出0.70万元,较2018年增加0.24万元,主要是2019年因内地省市纪委监委赴西藏调研的工作组较多,且邀请内地培训老师较多,致使接待费增加0.24万元。自治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自治区接待费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接待审批,严格控制接待人数,接待都符合自治区财政相关规定。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5.59万元,较2018年193.67万元增加21.92万元,增幅11.3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执纪审查任务不断加重,公务车辆使用率高,且部分车辆老化、车况差,致使车辆运行维护费及保养费较2018年有所增加。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区内出差可乘坐火车或飞机的不安排车辆,市内非特殊情况只派轿车,并严控车辆维修(装饰)费的审批。自治区纪委监委截止2019年实有公务车辆54辆。

3.自治区纪委监委没有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六、2019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2019年自治区纪委监委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8,98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98.6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284.6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807.92万元,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公用经费支出890.76万元,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284.60万元,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干部培训费、购置费、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自治区纪委监委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78.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3.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23.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5.08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主要包括以下项目:自治区纪委监委17号院维修改造设备费122.00万元,已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拨付项目资金75.44万元;自治区纪委纳金管理中心供电项目380.57万元,项目已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项目资金96.67万元;自治区纪委巡视巡察数据管理系统建设项目229.62万元,原定于2019年10月在区党委巡视办公楼(拉萨市宇拓路17号院综合楼)维修改造投入使用后建设实施,由于拉萨市委、政府临时决定在拉萨市城关区宇拓路17号院内新建地下停车场,致使17号院内区党委巡视办综合楼及附属设施建设改造延迟竣工,致使项目资金未拨付;2020年车辆保险25.50万元,项目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有关要求,2020年开展集中采购,待2020年拨付项目资金;车辆购置经费90万元,项目不实施,已按照委领导要求,向自治区财政厅申请退回项目资金;区纪委机关2号楼安装电梯项目60.56万元,项目已开展前期设计程序,未实施完毕,未拨付项目资金;自治区纪委办公厅配备救护车经费67.00万元,已开展项目招投标程序,还未采购完毕,未拨付项目资金;自治区纪委办公设备配备经费233.73万元,项目已实施,但未验收,未拨付项目资金;自治区纪委监委宇拓路17号院维修改造项目1,965.26万元,维修改造项目已完成,拨付项目资金1126.3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自治区纪委监委共有车辆54辆,其中,副(部)级领导用车3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44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45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精神,2019年,自治区纪委监委克服起步晚、基础差、经验少等困难,化压力为动力,统筹推进绩效评价各项工作,不断推动绩效管理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迈进。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的有关要求,邀请第三方评审公司,对自治区纪委监委2019年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进行了审核。2019年共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监控管理和绩效自评,纳入绩效自评项目金额4,185.19万元。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8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藏财预〔2019〕57号)精神,自治区纪委监委加大对扶贫领域资金的检查督查力度,但自治区纪委监委无扶贫项目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藏财预〔2019〕50号)精神,自治区纪委监委及时上报债务监测平台,截止2019年12月31日自治区纪委监委无政府债务。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自治区纪委监委无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纪检监察事务:反映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三、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等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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