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1-00660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 | 2021-11-01 16:41:31 |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0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阿里地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他认为应当有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死刑命令等第一审案件。
2、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3、受理不服下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4、审判由地区检察分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和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上诉案件。、
5、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并指导和监督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6、依照管理全限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和债权文书;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仲裁机构做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公正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债权书,以及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统一管理、组织、协调两级法院执行工作。依法决定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7、指导两级法院做好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有关部门管理下级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
8、综合管理两级法院的武器、着装、装备及指导两级法院的“两庭”建设。
9、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运用审判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0、承办应当由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设1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研究室、编译科、司法警察支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司法技术信息科、司法技术辅助办公室。
第二部分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73.19万元,同上年度相比增长232.17万元,增幅7.39%,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院新增智慧法院项目建设资金350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0年实际支出2925.26万元,与财政年底核对支出数持平,同上年度相比减少137.15万元,减幅4.47%,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外出办案相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财政下达各项预算经费指标数3,373.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含各类社会缴费)2327.39万元,占总预算的68.99%;日常运行经费302.48万元,占总预算的8.98%;案件审判151.43万元,占总预算的4.49%;案件执行423.91万元,占总预算的12.57%;其他法院支出129万元,占总预算的3.82%;年初结转38.98万元,占总预算的1.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支出总额2925.2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47.92万元。本年支出中,基本支出为2632.01万元,占本年支出89.97%,项目支出为293.25万元,占本年支出10.0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为2632.01万元,占本年支出89.97%,主要指机构正常运转产生的人员经费(含各类社会保险)、公用经费。同上年度相比增长60.58万元,增幅2.35%,主要原因是由于2020年我院人数增多,导致社保各类缴费增多。
2、项目支出为293.25万元,占本年支出10.03%。同上年度相比减少197.73万元,减少40.27%,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保障刚性需求,压缩一般性支出。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1)案件审判支出138.5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73%。
(2)案件执行支出44.6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84%。
(3)其他法院支出支出110.1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5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73.19万元,同上年度相比增长232.17万元,增幅7.39%,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院新增智慧法院项目建设资金350万元;2020年实际支出2925.26万元,与财政年底核对支出数持平,同上年度相比减少137.15万元,减幅4.47%,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外出办案相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支出总额2925.2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47.92万元,本年支出中,基本支出为2632.01万元,占本年支出89.97%;项目支出为293.25万元,占本年支出10.03%万元,占本年支出89.97%;项目支出为293.25万元,占本年支出10.0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5.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2420.15万元,占82.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68万元,占7.27%;卫生健康支出123.11万元,占4.21%;住房保障支出外169.33万元,占5.79%。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5.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类)支出2420.15万元,占82.73%。主要用于机构的正常运转产生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特定目标所发生的项目支出。其中:
(1)行政运行一般财政拨款支出2126.89万元,占87.88%。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所产生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2)案件审判一般财政拨款支出138.53万元,占5.73%。主要用于对刑事、民事等各类案件审判活动所发生的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各项支出;
(3)案件执行一般财政拨款支出44.61万元,占1.84%。主要用于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等各项支出;
(4)其他法院支出一般财政拨款支出110.11万元,占4.55%。主要用于设施装备的购置、执法人员意外保险以及司法救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一般财政拨款支出212.68万元,占7.27%,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3、卫生健康一般财政拨款支出123.11万元,占4.21%,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4、住房保障一般财政拨款支出外169.33万元,占5.79%。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三公”经费情况表(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0预算数 | 2020决算数 | 备 注 |
合 计 | 124.39 | 71.36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其中:(1)因公出国(境)数 | 0 | ||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 0 | ||
2.公务接待费 | 7.79 | 2.77 | |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 9 | ||
(2)公务接待的人次 | 54 | ||
3.公务用车经费 | 116.6 | 68.59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16.6 | 68.59 | |
(2)公务用车购置数 | 0 | ||
(3)公务用车保有量 | 20 |
(二)相关说明: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24.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7.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6万元。决算总数为71.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59万元。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53.03万元,主要原因疫情导致外出办案相对减少,使车辆油料费及维护费就相对减少,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无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与去年持平;2020年产生公务接待费用2.77万元,较上年度增多0.41万元,增幅14.8%,主要由于法官交融之家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导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批次,54人次,较2019年减少了6批次;2020年公车保有辆20辆,未新购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59万元,较去年减少7.94万元,减幅10.38%,主要由于疫情导致出差减少。
2020年,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深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继续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神,确保决算支出继续保持“只减不增”。
六、2020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2020年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285.68万元,与年初预算数302.48万元相比减少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6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金额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万元。主要用于购置车辆保险。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共有车辆20辆,其中,副(部)级领导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2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9〕34号)文件精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积极完成预算执行监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部门项目绩效自评等工作。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无扶贫项目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无政府债券资金。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资金安排:2020年,自治区财政厅安排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354.91万元。该项目目前正在进行评审,待评审结束将实施并投入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经费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包括按规定收取的各种收入,以及其他来源形成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行政运行支出:指用于行政机关保障其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一般行政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及公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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