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索引号 000014349/2022-00814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12-02 16:03:47

时间: 2022-12-02 16:03:4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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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121

第一部分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1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成立于1961年,管辖五县(当雄县、曲水县、墨竹工卡县、尼木县和林周县)三区(城关区、堆龙德庆区、达孜区)8个基层法院,经费来源是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全额拨款。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人员编制人数194个,实有在编干警185人,平均年龄37岁,其中本科以上学历169人,占92.34%;法官76人,占41%;藏族干部114人,占61.6%,汉族干部65人,占35.1%,其他少数民族干部6人,占3.2%。退休干部45人。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及时调解或者审理各类民商事、知识产权、破产、执行等案件,公平保护各类民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依法从速执行已经生效的各类裁判、法律文书。

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应由中级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3.审理由自治区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本院管辖的其他再审案件。

4.审判由区高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对下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进行业务上监督、指导和工作上的统一协调、指挥。

6.受理对不服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各类裁判文书提出的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起再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负责辖区内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工作。

7.依法审理由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按照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8.依法受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9.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经验;对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提出司法建议。

10.组织、指导全市法院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司法行政事务等工作。

11.承办其他应由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拉萨中院现有内设机构有21个,均为正科级建制,分别是:立案庭、刑事审判一庭(少年审判庭)、刑事审判二、三庭、民事审判一、二、三、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政治部、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编译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行政辅助办公室、技术信息处。

第二部分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14.55万元,财政总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11158.10万元,财政总决算财政拨款总支出9215.86万元,年底结转资金1942.23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9270.66万元,2021年度比2020年度相比收入下降了0.6%,主要原因是按照“政府过紧日子的预算管理理念,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的精神对相关经费进行了压缩。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年收入总额11158.1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9048.57 万元,中途追加165.98万元,总计9214.5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增加了1020.54万元,增长11.27%,其中人员经费6590.93万元,公用经费911.24万元,项目经费1712.38万元(其中:业务经费401.86万元、业务装备经费148万元、党建经费70.9万元、诉讼费退付专项经费1091.62万元)

2020年结转资金1943.55万元其中:业务装备经费104.73万元、司法救助金20万元、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资金1800.98万元、加班补助17.84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院实际支出9215.86万元(2020年度结转支出8077.7万元,同比压缩12.35%),其中2021年人员经费支出6429.2万元,2021年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68.6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480.69万元,法院业务装备经费支出137.29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收入9214.55万元,结转2020年剩余经费1943.55万元。2021年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支出9215.86万元,结余1942.2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院实际支出9215.86万元(2020年度结转支出8077.7万元,同比压缩12.35%),其中2021年人员经费支出6429.2万元,2021年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68.6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480.69万元,法院业务装备经费支出137.2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15.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2040501)6143.06万元、案件审判(2040504)1409.08万元、案件执行(2040505)243.4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40502)41.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553.9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301.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63.39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459.4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类款项)

2021年度拉萨市中法行政运行(类款项2040501)支出7506.17万元(主要包含人员经费支出6597.8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908.29万元)。2020年行政运行(类款项2040501)支出6875.17万元(人员经费支出5751.9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23.25万元),2021年比上年增加8.41%,主要原因:一是有人员数量有增加,工资有统一增幅;二是20202年度审件量增长,审判、执行工作量增大。

2.2021年度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审判(类款项2040504)支出了1709.69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办案经费、诉讼文书印刷费、办案交通费、法官培训费、办案差旅费、办案补助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西藏“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等办案相关费用,2020年业务经费支出1202.52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9.66%,主要是因为案件量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在“三公”经费开支方面:公务出国(境)经费方面,2021年度我院没有出国(境)人员,不存在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在对公接待中没有安排高档菜肴,禁止购买烟酒,合理安排就餐标准,严格执行接待审批程序。因此,公务接待费每年都有所下降,2021年公务接待费0.91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7万元,与上年相比上升了23.07%。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方面,完善车辆维修程序,减少车辆维修次数,2021年共计支出86.17万元,2020年支出131.27万元,与去年相比下降了34.36%。

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现实有车辆40辆,包括执行死刑车、防爆车等执法专用车。

    六、2021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2021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  7548.1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2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06.1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41.9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养老保险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费、劳务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培训费、设备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及政府采购项目1个:为“智慧法院”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1215日发布了招标公告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拥有车辆40辆,包括执法执勤车辆1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一般公务用车12辆、地厅级领导公务用车1辆。无省部级用车,单位价值50万以上的车辆有7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了规范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了《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实行办法》。制定和完善了《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车辆管理制度》、《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管理办法》、《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基建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建立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表,建立绩效指标,将政府收支指标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不涉及扶贫项目资金,也没有扶贫项目资金支出。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不涉及政府债券资金,也无政府债券资金支出。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无重大项目的资金安排及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财政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案件审判保障法院案件审判工作需要所开支的各项经费。

三、行政运行支出:指用于法院公用经费开支、人员经费的支出。

四、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了保障法院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是指专项用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开展的运转经费。

“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八、智慧法院:是指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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