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000014349/2022-01001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12-14 21:47:46

时间: 2022-12-14 21:47: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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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12月8日

第一部分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本级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1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本级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和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疾控中心等10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关于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自治区党委对卫生健康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是起草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是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全区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是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是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区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是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制定自治区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自治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负责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审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六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是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全区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全区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八是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全区计划生育政策。

九是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全区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是负责全区藏医药传承创新和藏医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藏医药人才培养,促进藏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负责全区中医药管理工作。

十一是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十二是指导协调推进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十三是负责自治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是承担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指导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十五是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是职能转变。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西藏建设,坚持藏西医并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1.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2.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牧区覆盖、向高海拔艰苦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3.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4.更加注重藏西医并重,加强藏医药传承创新和藏医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5.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萆,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卫生健康公共服务。

十七是有关职责分工。1.与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自治区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自治区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全区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牵头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自治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自治区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自治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自治区民政厅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自治区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区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自治区民政厅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拉萨海关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与拉萨海关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性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会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组织进行检验,必要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结果。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5.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6.与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二)部门机构设置

1)一级预算单位是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

2)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治区血液中心、自治区卫生监督局、自治区人口宣教中心、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藏医院、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

第二部分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卫生健康委本级年初预算收入是189527.58万元,相比上年99240.82万元,减少90286.76万元,减少91%;总收入是272270.79万元,相比上年355652.96万元,减少83382.17万元,增长23%。2021年,总支出279695.24万元,相比上年258614.99万元,增加21080.25万元,增长8%。收入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妇儿医院和自治区医院(筹备组)属于新增单位,因此,卫生健康委本级总收入有所增长。其中,自治区医院还未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不属于独立预算单位,资金收付由我委代编完成。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卫生健康委本级收入是272270.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774.12万元,占总收入68%;事业收入85891.77万元,占总收入31%;其他收入2604.90万元,总收入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卫生健康委本级支出27969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512.94万元,占总支出57%;项目支出120182.30万元,占总支出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83774.12万元,相比上年257817.69万元,减少74043.57万元,减少29%。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89026.25万元,相比上年170699.53万元,增加18326.72万元,增长1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8902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485.0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37%;项目支出118541.1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6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8902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56.75万元,占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01.85万元,占5%;卫生健康支出170335.15万元,占90%;住房保障支出5032.50万元,占3%。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56.75万元(均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56.7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01.85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801.8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59.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42.7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70335.15万元,其中:卫生健康管理事务45749.2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694.9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979.26万元、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8075.06万元);公立医院89095.43万元(其中综合医院56739.69万元、中医民族医20729.31万元、传染病医院5231.49万元、精神病医院27.50万元、妇幼保健医院6174.67万元、其他专科医院191.03万元、其他公立医院1.75万元);公共卫生30727.78万元(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5777.47万元、卫生监督机构592.81万元、采供血机构2160.01万元、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19.53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616.09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0414.02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47.85万元)。中医药326.03万元(均为医(民族医)专项)、计划生育事务730.74万元(其中计划生育服务261.45万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69.2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428.2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78.2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142.6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31万元);医疗救助130万元(均为疾病应急救助):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42万元(均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老龄卫生健康事务5.6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5032.50万元(均为住房公积金)

5.城乡社区住宅19.76万元(均为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237.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72万元、公务接待费19.97万元。实际支出22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09.82万元、公务接待费15.98万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情况

2021年,委本级三公经费实际支出225.8万元,相比2020392.19万元,减少166.3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规范公务车辆日常管理,降低了运行成本;二是按照财政厅公务接待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

(三)2020年涉及“三公”经费的其他情况说明

一是卫生健康本级本级无因公出国(境)人员。二是自治区疾控中心购置8专用车辆。三是委本级车辆保有量74台。四是卫生健康本级公务接待共46批次,接待501人次。

六、2021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卫生健康委本级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189026.2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1832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485.0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118541.1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使用情况

2021年底,卫生健康委本级政府支出总额43800.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72.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764.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863.3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卫生健康本级共有车辆122辆,其中,副(部)级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5辆、机要通信用车8辆、应急保障用车17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2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63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69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52台(套)。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委机关“藏医药事业发展与传承”项目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2021年底,卫生健康委本级政府支出总额43800.81万元,

1)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区内下达情况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社指〔2020〕155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和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下达西藏自治区藏医药管理局、西藏自治区藏医院、西藏藏医药大学等3个区直单位,拉萨市、日喀则市、山南市等7个市(地),中央财政藏医药资金6031万元。

2021年5月27日,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减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藏财社指〔2021〕38号),西藏自治区2021年度中央财政藏医药资金调减2246万元。

综上,截至2021年5月27日,西藏自治区2021年度中央财政藏医药资金调整后实际下达3785万元。

3)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2年3月15日,2021年度中央财政藏医药资金实际支出2118.9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5.98%。各地区、各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4)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执行情况(按地区)

2021年度中央财政藏医药资金实际支持西藏自治区藏医药管理局、西藏自治区藏医院、西藏藏医药大学等3个区直单位,拉萨市、日喀则市、山南市等7个市(地)57各单位。各区直单位、各市(地)中央财政藏医药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2021年度中央财政藏医药资金执行情况表(按地区)

序号

单位/市地名称

预算数

(万元)

实际执行数

(万元)

执行率

3785.00

2118.96

55.98%

1

自治区本级

1330.00

993.80

74.72%

2

阿里地区

68.00

39.83

58.57%

3

山南市

943.00

505.63

53.62%

4

那曲市

217.00

113.83

52.46%

5

林芝市

618.00

286.09

46.29%

6

日喀则市

153.00

68.28

44.63%

7

昌都市

413.00

106.50

25.79%

8

拉萨市

43.00

  5.00

11.63%

5)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执行情况(按项目)

2021年度中央财政藏医药资金实际支持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及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国名老藏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国家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能力建设等17个项目。各项目中央财政藏医药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2021年度中央财政藏医药资金执行情况表(按地区)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数

(万元)

实际执行数

(万元)

执行率

3785.00

2118.96

55.98%

1

国家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能力建设项目

100.00

100.00

100.00%

2

中医药项目资金绩效评价

35.00

35.00

100.00%

3

省级医疗质量监测中心工作经费

15.00

14.99

99.97%

4

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优势病种的中医临床疗效评价能力提升

60.00

57.73

96.21%

5

中医药项目资金绩效监控

13.00

12.00

92.31%

6

全国名老藏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

  6.00

  5.48

91.40%

7

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能力建设项目

1080.00

810.43

75.04%

8

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及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75.00

43.90

58.53%

9

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建设项目

150.00

83.41

55.61%

10

县级藏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1200.00

627.76

52.31%

11

全国基层名老藏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40.00

20.52

51.30%

12

中医药古籍保护与传统知识收集整理

110.00

55.06

50.05%

13

中医馆(提档升级)建设项目

580.00

242.86

41.87%

14

中医药项目监督知识与能力培训

11.00

  3.11

28.23%

15

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及质量保障

200.00

  6.71

3.35%

16

流派工作室建设项目

10.00

  0.00

0.00%

17

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00.00

  0.00

0.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1年底,卫生健康委本级政府支出总额43800.81万元。

2021年度中央财政藏医药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目标1:2021年实际部署实施了藏医馆骨干人才培训及藏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国基层名老藏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流派工作室建设、全国名老藏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等4个藏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项目。

目标2:2021年实际支持了300名基层藏医药骨干人才培养,推进基层藏医药人才的素质和水平提升。

目标3:2021年实际支持了20名藏医药监督管理人员及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业务教育培训,推动其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提升。2021年底,卫生健康委本级政府支出总额43800.81万元,

目标4:2021年实际在自治区藏医院部署实施了国家藏医应急医疗队伍建设。

目标5:2021年实际在全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遴选了29个藏医馆,进行提档升级建设。

目标6:2021年实际在山南市藏医院部署实施了藏医医院康复科建设,推动藏医药特色康复服务能力提升。

目标7: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减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藏财社指〔2021〕38号),2021年经费进行了调减,未部署实施治未病项目。

目标8:2021年实际在自治区藏医院部署实施基于临床研究基地的优势病种藏医临床疗效评价,推动符合藏医药临床诊疗本体特点的疗效评价方法和技术提高。

目标9:2021年实际在林芝市米林县藏医院、墨脱县藏医院部署实施了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建设,推进藏药质量追湖体系建设。

目标10:2021年实际在山南市藏医院部署实施了藏医药文化传播行动项目,建设了传播平台,推出优质藏医药文化产品。

目标11:2021年实际在自治区藏医院、西藏藏医药大学部署实施了中医药古籍保护与传统知识收集整理项目,提对分布在基层、民间的中医药传统知识进行抢性调查,挖掘和整理。(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3、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度中央财政藏医药资金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2021年度中央财政藏医药资金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国名老藏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

>1个

1个

流派工作室建设

>1个

1个

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及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250人

300人

全国基层名老藏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

>5个

5个

中医药监督知识与能力培训

>20人

20人

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能力建设

>1个

1个

国家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卫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

>1个

1个

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个

1个

基于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优势病种的中医临床疗效评价能力提升

>1个

1个

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及质量保障

>1个

2个

藏医药文化研究成果

>5个

5个

藏医药文化体验场馆建设

>5个

5个

举办藏医药文化主题活动

>10场

10场

示范性藏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建设

>30个

30个

藏医药文化产品制作

>10个

10个

藏医药文化进校园

>5所

5所

藏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培训

>50人次

50人次

藏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监测点

>8个

8个

中医药古籍保护与传统知识收集整理一中医药古籍保护

>1个

1个

中医药古籍保护与传统知识收集整理一中医药传统知收集整理

>1个

1个

县级藏医院信息化建设

>12个

12个

中医馆建设(提档升级)

>29个

29个

续上页

藏医师资格考试基地建设

>1个

1个

中医药项目资金绩效评价一中医药项目资金绩效监控

>1个

1个

省级医疗质量监测中心工作

>1个

1个

质量指标

藏医药人才培养合格率

>85%

85%

建设项目合格率

>90%

90%

财政支持建设的中医馆接入健康信息平台比例

>80%

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85%

8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藏医诊疗条件改善

较显著

较显著

藏医药人才技术素质和水平提升

较显著

较显著

藏医药文化传承

较显著

较显著

可持续影响指标

藏医医院服务能力提高

较显著

较显著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培训学员满意度

>90%

90%

患者满意度

>80%

80%

民众调查满意度

>90%

90%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藏财监〔2022〕10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项目2021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二)委机关“两项制度”项目

1、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情况。2020年10月30日印发《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158号),补助资金4720万元;2021年4月10日印发《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1年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34号)。补助资金1392万元。2021年中央财政累计补助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6112万元。

2)自治区财政下达资金情况。2021年2月10日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1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的批复》(藏财社〔2021〕7号),下达资金7387万元;2021年6月15日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全区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社指〔2021〕47号),下达资金261.452万元。2021年自治区财政厅累计下达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7648.45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112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1536.452万元。

3)绩效目标情况。2021年全区“特殊子女”家庭目标人数为7257人,其中,子女死亡家庭6460人,子女伤残家庭797人;“一孩、双女”家庭目标人数为39847人。扶助资金3823.1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80%,即3058.512万元、自治区财政配764.628万元。2021年农牧区扶助资金3825.31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80%,即3060.2496万元。自治区财政厅于6月15日下达了2021年度全区计划生育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我处与自治区农行签订代发协议后,以“直通车”的方式,由农行将资金直接拨付至扶助对象个人账户。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1年,自治区财政厅累计下达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7648.452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资金6112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1536.452万元。2021年6月15日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21年度全区计划生育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后,我委与自治区农行签订代发协议后,以“直通车”的方式,将农行将资金直接拨付至扶助对象个人账户,资金到位率为100%,执行率为1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加强对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列入年初预算安排,确保专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对资金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督。完善了“四权分离”管理运行机制(资格确认权、资金管理权、资金发放权和社会监督权),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全程介入,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公正透明、权利制约、运转协调、全程监督的管理运行体系。进一步强化卫生健康部门、财政部门、代理发放机构的内部监督,实现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闭环运转,确保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安全足额拨付到位。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与自治区农行签订代发协议后,以“直通车”的方式,由各级农行将资金直接拨付至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做到了及时足额、规范有序、专款专用。扶助资金发放到位率和及时率达到了100%,扶助对象对计划生育补助政策满意率大于90%。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2021年全区“特殊子女”家庭兑现人数为7257人,其中,子女死亡家庭6460人,子女伤残家庭797人,扶助资金3823.14万元。农牧区“一孩、双女”家庭兑现人数为39847人,扶助资金3825.312万元,扶助资金发放到位率和及时率达到100%。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达到100%,无虚报、漏报、错报现象。

质量指标。符合计划生育补助政策申报对象覆盖率达100%,目标实现率100%。

时效指标。下达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7648.452万元,到位率和及时率达到100%。

成本指标。“特殊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每人每年5400元;伤残家庭特别扶助标准每人每年4500元;农牧区“一孩、双女”困难家庭扶助资金为每人每年960元。

经济效益。进一步缓解我区农牧区“一孩、双女”困难家庭和“特殊子女”困难家庭经济能力,一定程度上帮助困难家庭提高收入,改善了生活条件。

社会效益。实施计划生育补助政策,是党和国家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扶助的关怀举措,是逐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的具体实践,能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可持续影响。持续加对强对计划生育补助政策的宣传,提升农牧民群众对相关政策的知晓度,逐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帮助我区农牧区“一孩、双女”困难家庭和“特殊子女”困难家庭实现经济自我发展能力。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扶助对象对“两项制度”政策满意率大于90%。

、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卫生健康本级无扶贫项目资金。

、债务情况说明

卫生健康本级无政府债券资金。

十二、基本公共卫生补助项目(重点项目)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藏财监〔2022〕10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2021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情况。2020年10月30日印发《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156号),补助资金18329万元;2021年4月10日印发《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32号),补助资金3980万元。2021年中央财政累计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2309万元。

(二)自治区财政下达资金情况。2020年12月21日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藏财社指〔2020〕149号),下达资金30528万元;2021年2月10日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1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的批复》(藏财社〔2021〕7号),下达资金2713万元;2021年6月22日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藏财社指〔2021〕58号),下达资金1801.43万元。2021年自治区财政厅累计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35042.4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2309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12733.43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1年,自治区财政厅累计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35042.43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资金22309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12733.43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资金拨付率为100%。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一是制定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结合我区实际,及时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要求各地(市)要紧密结合本地(市)实际情况,合理测算项目分项资金,制定本地(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参考标准,要求合理有效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二是成立项目协调工作组。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调工作组的通知》,完善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的分工落实路径,每季度组织召开全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推进会,全面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三是开展提升能力培训。采取线上线下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化培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师资培训,培训人数达1100余人。四是印发文件汇编。将2021年国家、自治区下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政策性文件进行整理,覆盖妇幼、疾控、监督、应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收集成册,指导基层更好开展工作。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负责具体实施,覆盖7地市所有居民群众,向城乡居民群众免费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共3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统筹补助,2021年我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增长到100元/人,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拨付率100%。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21年全区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人数228.4万人,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67.15%,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0.79%。接受健康管理老年人数157800人,老年健康管理率81.58%。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率74.81%、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率70.76%。登记在册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5616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85.59%。全区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47743人,乳腺癌检查46250人。妇科检查和HPV检测应查48000人,宫颈细胞学检查12712人,阴道镜检查6277人,宫颈组织病理学检查1436人;乳腺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25616人,乳腺X检查343人,乳腺组织病理学检查375人。发放营养包1400万袋;领取儿童营养包人数294982人次;有效服用营养包人数86400人。

2.质量指标。全区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早孕建册率75.06%、产后访视率86.34%;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率91.64%;老年人藏医药健康管理率59.83%,0-36个月儿童藏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48.55%;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100%;“两癌”检查县区覆盖率100%;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70%以上;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贫困县覆盖率100%;儿童营养改善人群覆盖率80%;营养包发放率85%;营养包有效服用率72%。

3.时效指标。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35042.43万元,到位率和及时率达到100%。

4.成本指标。2021年全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为105/人。

5.经济效益。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可以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

6.社会效益。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起维护居民健康的第一道屏障。

7.可持续影响。推动形成基层首防、上下联动、规范有序、优质高效的医防融合新模式,逐步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推动实现人人享有均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8.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率达90%,对工作满意度达98%。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基层卫生人员总量不足,公共卫生服务队伍不健全,服务能力有待提高,缺乏信息化管理手段。二是我区区域面积广阔,交通不便,居住分散,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时间和管理成本非常高。三是个别地市存在项目服务提供不规范,服务数量不足,服务质量不高,登记不健全,基础数据不详等问题。四是建议增加人均基本公共服务补助标准。

下一步,继续加强对基本公共服务补助工作重视程度,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项目组织领导,建立多部门综合协调机制,强化部门职责,提高项目整体管理水平。二是加强项目督导和绩效考核工作。完善自治区、地市、县区三级督导和绩效考核工作,细化督导和考核内容。三是加强县级卫生行政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改进培训方式,注重培训效果,做到应培尽培,服务内容应会尽会。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资金管理、各项效益分析指标都达到了预期目标,及时发现项目实施管理、项目资金管理等环节中的薄弱环节,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使人人都能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带来的健康实惠。下一步拟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内进行通报,持续督促各地市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

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地方主管部门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资金使用单位

七地(市)卫生健康委

资金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35042.43

24944.30

71%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22309

16285.57

73%

       地方资金

12733.43

8658.73

68.0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负责具体实施,覆盖7地市所有居民群众,向城乡居民群众免费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共3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统筹补助,2021年我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增长到100元/人,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拨付率100%。

完成覆盖7地市所有居民群众,向城乡居民群众免费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1年我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增长到100元/人,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拨付率100%。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全区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人数

228.4万人

228.4万人


接受健康管理老年人数

157800人

157800人


全区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

47743人

47743人


发放营养包数量

1400万袋

1400万袋


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率

70.76%

70.76%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67.15%

67.15%


质量指标

老年人藏医药健康管理率

59.83%

59.83%


全区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90%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

100%

100%


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贫困县覆盖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资金及时拨付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

100元

100元





经济效益
指标

居民健康意识

显著提高

显著提高


居民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

逐渐改善

逐渐改善


主要健康危险因素

逐渐减少

逐渐减少


社会效益
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有效提高

有效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

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

逐步实现

逐步实现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8%


群众知晓率

≥90%

9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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