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总结
索引号 000014349/2022-01067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12-16 12:35:42

时间: 2022-12-16 12:35:4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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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度

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总结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项目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的通知》(藏财绩〔2022〕8号)精神,参照《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7〕75号)《西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机制》等文件规定,现将我局开展2021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开展情况

(一)组织管理情况。我局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和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组织领导和组织建设,明确了单位内部预算绩效管理人员和责任主体。制订并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机制》《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预决算公开制度(试行)》等相关规定。将财政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区分部门预算支出、财政专项支出,按照资金用途明确各处室预算执行主体职责,由各业务处室依据各自职能,申报项目预算支出基础资料数据,做到各项资金支出依据充分、条理清晰,科学合理、细化量化预算绩效指标。

(二)工作开展情况。我局组织部门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项目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的通知》(藏财绩〔2022〕8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参加财政厅组织的线上培训,下发通知指导各项目处室结合预算编制时设置的年度指标值,对财政投入的所有资金(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的各项产出和效果,对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取得的效益等情况进行自评,促进优化政策措施和财政投入资金的高质量高效率利用。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覆盖范围情况。我局通过单位自评,对包括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所有项目认真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含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结转结余项目支出、本年度追加项目支出,实现了绩效自评全覆盖无遗漏。

(二)自评结果总体实施情况。2021年度,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6861.76万元,基本支出2173.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94.34万元,公用经费178.79万元;项目支出4688.62万元,另有粮食风险基金8452.16万元,合计15313.92万元。我局对各个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的相关项目分析并说明了原因,严格按照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自评(详见附件3),满分100分,自评分值为96分(详见附件1),综合考虑个别项目执行率较低,但自评分值较高的情况,扣1分,另有些项目由于某些原因上年度未能支出(社会责任储备激励约束资金、直属单位财务审计费),但自评汇总表无法体现,扣1分(详见附件2),综合自评分94分,考核等次为“优 ”。

(三)自评结果应用情况。我局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的重要依据。对评价结果为优良等次的,根据情况优先安排预算,对评价等级不太理想,结转金额较大的项目,提出整改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减少下一年度预算安排。

(四)自评发现问题和改进措施意见情况。一是自治区审计厅提出在统计工作经费中“2021年,越级次向各地市粮储局拨付供需平衡调查点费用、粮油市场信息监测等”的问题,因目前全区粮油供需平衡调查点有530户,其中农牧区260户、城镇居民200户、餐饮企业及单位食堂70户。每年调查经费补助按农牧区200.00元/户、城镇居民150.00元/户、餐饮企业及单位食堂120.00元/户标准测算,每年需调查经费约9.94万元,历年来国家局每年从专项资金中补助约3至4万元,按照要求差额部分地方列入统计监测经费年度预算,上报当地财政部门解决。由于调查点多面广、费用资金额度低,向单个调查点拨付费用资金工作量大、程序复杂,越级次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因开展全社会供需平衡调查和粮油市场信息监测工作,属于自治区层面事权,预算资金分配实质属性是面向基层农牧户、企业调查点和监测点,各级粮储行政管理部门未使用,但两项工作的各项基层数据,需层层把关审核上报。针对出现的“越级次”问题请区财政厅等部门解决,建议仍按原方式拨付,以达到资金拨付的合规性。二是我局下属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经费和中央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经费,均为单独下达指标的跨年度经费,需预留次年上半年各项工作经费,故执行率较低,但未偏离绩效目标。有些项目结转金额较大,如“优质粮食工程质检体系建设”项目结转71.95万元均为质保金,到期才能支付。三是直属两个库财务审计费由于去年下半年开展全国粮食系统购销领域专项巡视活动,所有原始凭证、账簿、报表等均被巡视组拿走,故直属两个库去年未开展财务审计工作,此费用结转到今年。社会责任储备激励约束资金,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要求上年度加工原粮数量在1.2万吨(不含代加工数量)以上、食用植物油加工油料数量在0.2万吨以上的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需建立社会责任储备,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去年我区无符合以上条件的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暂未落实社会责任储备,故未使用社会责任储备激励约束资金。目前,区财政厅已调减上年度结转的20万元社会责任储备激励约束资金指标,待今后有需要时再行申报。

三、绩效部门评价情况

(一)项目筛选情况。我局按照贵厅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考虑到管理自治区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并负责粮食风险基金的申报拨付和监管,是我局的重要职责之一,因此通过筛选,我局聚焦重大履职项目,将2021年度自治区储备成品粮轮换、2020年度自治区储备青稞轮换作为我单位2021年度重点项目,涉及财政预算资金9347.61万元,认真对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实施了包括项目立项、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效益等各个环节的绩效部门评价,确保实现5年内重点项目全覆盖。

(二)部门评价组织实施情况。

1.2021年度自治区储备成品粮轮换项目。

(1)项目概况。根据《西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均衡轮换的要求,对自治区储备成品粮油实行动态轮换管理,按照“库存保持常量、实物顶替轮换”的原则,进行滚动轮换。自治区现有储备成品粮油1700万公斤,其中大米1290万公斤、面粉260万公斤、食用油150万公斤。按照《西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储备成品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为保障自治区储备粮的常储常新、储存安全,结合储备粮保质期,按照大米、面粉每半年轮换一次,食用油每一年轮换一次的原则开展轮换工作。2021年度轮换自治区储备成品粮3199万公斤,其中:上半年轮换大米1290万公斤,面粉260万公斤;下半年轮换轮换大米1260万公斤,面粉249万公斤,食用油140万公斤。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11.50万元,落实轮换费用3629.25万元,其中2021年8月拨付上半年轮换费用1751.35万元,2022年5月拨付1877.90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总体目标是2021年度,对1700万公斤自治区储备成品粮油进行轮换,其中1290万公斤大米、260万公斤面粉每半年轮换一次,150万公斤食用油每一年轮换一次。阶段性目标是2021年6月30日前对1290万公斤大米、260万公斤面粉实施一次轮换;2021年12月30日前对1290万公斤大米、260万公斤面粉、150万公斤食用油实施一次轮换。

(3)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绩效评价的目的是总结自治区储备成品粮油轮换工作高质量开展工作成效,保障市场供应,提高应急救灾能力。绩效评价的对象为2021年度1700万公斤自治区储备粮油轮换项目,其中:上半年轮换大米1290万公斤,面粉260万公斤;下半年轮换轮换大米1260万公斤,面粉249万公斤,食用油140万公斤。绩效评价的范围为自治区级储备成品粮油。以项目申报预算为基础,对照轮换工作完成情况,聚焦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指标,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定量、定性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的过程是结合轮换工作日常管理情况,对照轮换工作目标任务,依据下乡督导检查结果,比照预算申报相关指标等内容,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设置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17个,通过对各个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并分析偏差原因及改进措施等,对绩效指标进行综合分析,总分98分,自评结果为“优”(详见附件3)

(4)绩效评价指标分析。项目决策是根据西藏自治区储备成品粮油的品种和规模实际,对照《西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储备成品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大米、面粉、食用油储存期限,常规性开展西藏自治区储备成品粮油轮换工作。项目过程是由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抓总,各地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实施,各代储库具体落实,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上半年轮换工作,由自治区粮储局审核相关资料后拨付轮换费用;于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下半年轮换工作,由自治区粮储局审核相关资料后拨付轮换费用。项目产出是各代储库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上半年1290万公斤大米、260万公斤面粉的轮换工作,由自治区粮储局对轮换资料进行审核后,于2021年8月底前拨付上半年轮换费用1751.3477万元;各代储库于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下半年大米1260万公斤,面粉249万公斤,食用油140万公斤的轮换工作,由自治区粮储局对轮换资料进行审核后,于2022年5月底前拨付下半年轮换费用1877.92775万元。项目效益为通过对自治区储备成品粮油进行轮换,推动了全区成品粮油的充分流通,带动了社会经济的良好运转,促进了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确保了自治区储备粮油的常储常新、安全储存,提升了粮油市场保供稳价能力,增强了全区应急救灾能力。

2.2020年度自治区储备青稞轮换项目。

1)项目概况。自治区储备粮实行实物垂直管理,自治区储备粮原粮由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组织轮换,每4年均衡轮换1次,轮换费用由自治区财政统一核算;2020年度轮换自治区储备青稞965万公斤,自治区储备粮轮换政府采购预算指标5636.11万元,实际使用资金5633.86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总体目标是组织实施2020年度965万公斤自治区储备青稞轮换工作。阶段性目标是2020年7月提出自治区储备粮轮换计划请示,9月下达自治区储备粮轮换计划的通知,并下达费用预算指标。2020年10月底各库点完成了轮出销售工作。11月完成了招投标,确定了中标供应商,签订了供货合同。2021年2月,完成自治区储备粮轮入验收,粮食质量、数量达到自治区储备粮管理制度要求。2021年3月完成总结报告。

3)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绩效评价的目的旨在提高自治区储备粮轮换效率和质量,确保自治区储备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确保区域粮食储备安全。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是2020年度自治区储备青稞轮换项目。以项目申报预算为基础,根据财政项目资金下达、预算执行、轮换启动、轮换完成,兼顾轮出销售、采购轮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指标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该项目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3个一级指标,数量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等9个二级指标及预算控制数、粮食收购价格等19个三级指标,通过对各个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并分析偏差原因及改进措施等,对绩效指标进行综合分析,总分98.00分,自评结果为“优”。

4)绩效评价指标分析。项目决策是根据《西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储备粮轮换管理试行办法》均衡轮换的要求,依据存储年限、品质,向自治区财政厅提出当年轮换计划请示。项目过程是自治区财政厅、粮储局委托各地市粮储系统进行原粮批发采价,并报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财政厅、粮储局、农发行西藏分行《关于下达2020年度自治区储备粮轮换计划的通知》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自治区储备粮轮换费预算指标的通知》,2020年度轮换自治区储备青稞965万公斤,预算控制在5636.11万元以内。项目产出是该项目采取政府采购方式2020年度轮换自治区储备青稞965万公斤,轮出销售工作于2020年11月底完成,并上交轮出销售资金2565.75万元;轮入工作已于2021年3月验收入库,轮入自治区储备青稞965万公斤,采购货物满足:青稞是2020年西藏自治区内生产的,质量符合GB/T 11760—2008裸大麦(青稞)三等以上(含三等)标准,即:容重≥750 g/L,不完善粒≤6.0%、杂质总量≤1.0%(其中矿物质≤0.5%),水分≤13.0%,色泽、气味正常;卫生要求按GB 2715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效益是农民实现售粮收入4100余万元,农民种粮售粮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项目的实施,确保了自治区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常储常新,做到了在急需时调得动、用得上,为保证我区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增强我区粮食宏观调控能力,保障我区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部门评价中的难点和问题。

由于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高度重视年度自治区储备粮轮换工作,工作措施到位,总体上看,该项目各项绩效指标基本完成,总体达到了绩效目标要求。但自治区储备粮轮换项目是公益类项目,项目效益难以充分体现出来,在绩效评价时,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社会满意度方面自评给予了适当扣分。主要原因:农民增产增收涉及领域广泛,储备粮轮换对增产增收作用有限,社会满意度方面覆盖面还不够广,同时,认识到自身服务群众方面还存在差距,也是对自身工作的鞭策。下一步,我局将认真编制预算,按照预算计划扎实做好预算支出,确保经费按计划高效使用,及时验收。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局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认真学习绩效评价相关文件,严格落实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和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制定《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机制》等规定,对各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认真编制下一年和未来三年预算,细化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的三级指标,使各项目资金支出有理有据、科学合理。重视群众满意度评价,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认真落实预算支出的月公示、季报告制度,对执行进度缓慢、绩效评价差的项目处室及时给予提醒和领导约谈。及时向局内部控制领导和绩效领导小组通报预算执行情况,按月向驻区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报送我局预算支出及绩效结果等情况,主动接受纪检监督指导。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运行监控,确保各项目资金及时、合法、合规支出。

六、下一步强化绩效评价工作思路

我局部分项目绩效评价设置不尽合理,从近几年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情况来看,影响得分的因素含支付进度率和结余结转率,主要涉及粮食风险基金的储备成品粮轮换费用、自治区救灾防治及应急管理等项目,按照我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特点和资金支付的要求,该类项目资金需在储备粮验收合格后跨年度支付。如:粮食收购工作每年均在10月之后开展,与之相应的储备粮轮换、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等项目需跨年实施,资金拨付也随之需跨年完成,应急救灾物资相关经费需预留跨年使用, 故建议将自治区储备成品粮轮换、原粮轮换项目、自治区救灾防治及应急管理等项目的绩效评价不纳入年度整体支出评价范围,在一个工作周期完成后单独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同时,恳请自治区财政厅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支持我局的绩效评价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人员业务能力。

附件:

1.自治区本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2. 社会责任储备激励约束资金、直属单位财务审计费项目未支出情况说明

3.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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