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23年度部门预算
索引号 000014349/2023-00172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2-03 11:16:08

时间: 2023-02-03 11:16: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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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23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西藏自治区财政厅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是独立核算的单户类型预算单位,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能包括:

(一)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自治区与地市、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提出全区性财政立法规划建议。起草财政、财务、会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依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草案和地方税收政策调整方案。

(三)负责自治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自治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区和自治区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自治区财政出资的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实施自治区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改革完善自治区对地市、县(区)财政管理体制。指导地市、县(区)财政管理工作和改革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自治区彩票管理政策和相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实施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上报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政府采购政策制度的制定、执行。负责政府采购对外事务。

(六)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政策。负责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组织开展地方债券发行等工作。承担国外贷款管理有关工作。

(七)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自治区所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拟订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办法,收取自治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指导地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制订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九)参与拟订全区社会保险政策。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险资金(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社会保险资金(基金)收支、投资运营和保值增值工作。

(十)负责管理自治区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自治区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三)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工作,监测财政运行等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依规处理财政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承办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自治区和地市、县(区)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自治区与地市、县(区)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市、县(区)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研究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提出制定地方税收政策的建议,与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等部门提出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组织起草我区执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等部门具体起草我区执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由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审议后与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等部门共同上报和下发。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各项管理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计与统计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与自治区财政厅及时共享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一)财政厅内设19个行政机构(正处级),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税政条法处)、综合处、预算处、债务管理处、绩效处、国库处(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经济建设处、行政处、政法处、科教和文化处、社会保障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农业农村处、资产管理处、金融处、会计处、监督评价局(财政监督分局)、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

(二)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财政厅纪检监察组为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

(三)财政厅所属17个事业单位,正县级事业单位7个,分别为: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自治区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自治区资产评估协会秘书处)、自治区国库支付中心、自治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自治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副县级事业单位9个,分别为:自治区财政信息中心、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7地(市)财政监督分局;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即自治区票据管理中心。

此次预算公开单位为自治区财政厅机关。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收支总预算22,940.8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994.00万元、上年结转946.8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78.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8.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1.32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22,940.83万元,同比减少4,221.3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收入大幅度减少。其中:上年结转946.83万元,占4.1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1,994.00万元,占95.87%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22,940.83万元,同比减少4,221.3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支出大幅度减少。其中:基本支出9,973.1万元,占43.47%;项目支出12,967.73万元,占56.5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2,940.83万元,同比减少4,221.3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收支大幅度减少。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940.8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1,994.00万元、上年结转946.8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78.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1.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8.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1.3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1,994.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781.8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项目根据合同约定需跨年支付,2022年执行率较低;二是受本土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未开展项目资金上缴财政,部分已开展项目形成实际支出较小。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994.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39.09万元,占89.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4.62万元,占4.98%;卫生健康支出508.97万元,占2.31%;住房保障支出651.32万元,占2.9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7,738.0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28.52万元,增长5.8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7,179.9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139.09万元,增长42.43%。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财政信息化运行维护费项目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645.2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49.76万元,增长65.27%。增加主要原因是受本土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未开展项目资金上缴财政,部分已开展项目形成实际支出较小。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335.00万元,2022年执行数增加45万元,增长15.52%。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据2017—2021年自治区本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总量变化,测算出资金总量的平均增速为15.52%,2023年预算在2022年预算基础上相应增加15.52%。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840.8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388.06万元,增长527.41%。增加主要原因是受本土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未开展项目资金上缴财政。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66.9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72.34万元,增长24.81%。该项支出由系统自动生成,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等基本信息正常变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96.71万元,增长181.48%。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需要据实申报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为77.3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97万元,增长1.27%。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等正常变更。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3年预算数为0.39万元,2022年执行数增加0.22万元,增长129.41%。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寿星老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17.1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82.66万元,增长 24.71%。该项支出由系统自动生成,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等基本信息正常变更。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91.7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1.1万元,增长 29.85%。该项支出由系统自动生成,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等基本信息正常变更。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51.3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0.58万元,下降3.06%。该项支出由系统自动生成,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等基本信息正常变更;二是2022年补缴2018年7月—2022年2月住房公积金增资差额。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973.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85.5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8,801.24万元(基本工资1,220.55万元、津贴补贴3,789.80万元、奖金417.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866.9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7.1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1.79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5.38万元(工伤保险5.3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90.78万元(个人取暖费50.23万元、独生子女费0.20万元、煤油补贴3.17万元、加班补助69.50万元、休假探亲费467.86万元、编外长聘人员工资60.00万元、三支一扶人员工资44.8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95.0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50.00万元、住房公积金651.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4.33万元(生活补助21.12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77.32万元、高龄老人补贴0.39万元、驻村生活补贴18.25万元、第一书记安家补助1.00万元、救济费1.00万元 医疗费补助60.2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0万元

公用经费987.53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972.53万元(其中:办公费114.00万元水费55.00万元电费118.00万元邮电费20.00万元取暖费10.00万元差旅费205.00万元维修(护)费8.00万元会议费5.00万元培训费15.00万元公务接待费16.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4.99万元、公务通讯补贴55.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68万元、工会经费108.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0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1.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4.85万元,较上年减少69.16万元,下降25.24%;公务接待费 16.30万元,较上年减少0.17万元,下降1.03%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2年减少69.33万元,下降23.87%,主要原因:一是按要求压减“三公”经费预算;二是2023年申报预算时考虑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压减财政部四川监管局在藏工作出行车辆运行费用

2022因公出国(境) 0 团组、 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辆、保有 45 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区财政厅机关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2023年区财政厅机关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区财政厅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87.5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25.39万元,增长14.54%。该项支出由系统自动生成,主要是人员、资产等基本信息正常变更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区财政厅机关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8,797.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8,797.0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底,区财政厅机关共有车辆 45 辆,其中, 0 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4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9个,资金21,994.00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0 万元,地方资金21,994.00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6个,分别是财政信息化运行维护费 ,资金5,814.66万元;监督检查购买会计审计服务经费,资金1,955.85万元;机关运行及后勤保障服务支出,资金1,020.62万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经费,资金500.00万元;委托投资评审经费,资金385.00万元;全区财务会计人员能力建设经费,资金326.70万元。以上项目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83.21%。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区财政厅机关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区财政厅机关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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