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3-0032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2023-02-07 18:44:10 |
(注:涉密信息不予公开)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
2023年 02 月 06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23年西藏自治区文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组织部门印发的“三定”方案文件,规定的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文物资源调查,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
2、协调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工作,会同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加强寺庙文物保护工作;制定全区文物单位的安全设施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改善文物安全条件;依法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3、承担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承担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承担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双重遗产申报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4、管理和指导全区考古工作,承担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
5、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承担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6、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审核认定的管理工作。
7、指导和推动落实全区文物和博物馆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工作,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8、管理、指导文物和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文物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文物进出境的审核和鉴定工作。
9、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文化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内设 1 个机构、 35 个处(详细到 6 个二级预算单位。
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本级:行政机关
布达拉宫管理处:差额事业单位
罗布林卡管理处:差额事业单位
(四)西藏博物馆:全额事业单位
(五)西藏文物总店:全额事业单位
(六)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研究所:全额事业单位
(七)西藏自治区文物鉴定中心:全额事业单位
(二)部门机构设置
机关本级、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1、文物局机关,副厅级建制,内设5个正处级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审计处),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督察处(政策法规处),文博保护与考古处,博物馆与科技处,(文物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布达拉宫管理处,正县级建制,内设10个(正科级)机构:办公室,财务科,文物保管科,文物研究室,宣传接待科,雪城管理科,维修科,安全保卫科。殿堂管理科,遗产检测中心。
3、罗布林卡管理处,正县级建制,内设机构7 个(正科级)机构:办公室,文物管理科,园林管理科,宣传接待科,安全保卫科,殿堂管理科,遗产检测中心。
4、西藏博物馆,正县级建制,内设9个(正科级)机构:综合办公室,公共开放部,宣传教育部,展览部,文物科技保护中心,典藏研究部,文物信息资源中心,安全保卫部,文创开发部。
5、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研究所,正县级建制,内设3个(正科级)机构:办公室、文物保护室、考古研究室。
6、西藏文物鉴定中心,副县级建制,内设1个(正科级)机构项目办。
7、西藏文物总店,正科级建制。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 28420.07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非财政拨款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3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 28420.0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0172.28 万元,占 70.98 %;事业收入8178.44万元,占 28.77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8.40万元,占0.06 %;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50.94万元,占 0.19 %。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 28420.0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5744.47 万元,占 55.40 %;项目支出 8971.99 万元,占 31.57 %;年终结转结余3703.61 万元,占13.03%。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0172.28 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20172.28 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7632.58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9.0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479.95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0.69 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0172.28 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了 2182.40 万元,主要是西藏博物馆第三期基本陈列展示经费下达467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7632.58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09.0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479.95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750.69 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类)文物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 1279.04 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了 196.65 万元,增长 15.37 %。主要是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一般公共预算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 7322.05 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减少 1243.15 万元,下降 16.99 %。主要是与上年比较,文物局机关项目比上年减少,如:2022年度安排《西藏革命文物专题展览》陈列展览项目。文物局
3.一般公共预算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2023年预算数为 9031.50 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 3223.12 万元,增长 35.69 %。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有所增加,二是项目2023年度下达基本陈列展示项目资金4678万元。
4.一般公共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 941.73 万元,主要是增长人员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
5.一般公共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 367.33 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减少 23.27 万元,下降 0.06 %。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比上年有所减少。
6.一般公共预算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 52.06 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减少 6.9 万元,下降 13.25 %。主要原因是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由职工工资总额的8%降至到7%所致。
7.一般公共预算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 416.65 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减少 29.94 万元,下降 0.07 %。主要原因是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由职工工资总额的8%降至到7%所致。
8.一般公共预算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 11.24万元,比上年减少0.53万元, 下降0.05 %。主要原因是预算工作比上年提前,预算工资月份不同,导致资金有所出入。
9.一般公共预算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 750.69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 30.27 万元,增长0.04 %。主要是增长人员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等,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2451.22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0844.07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食堂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 1607.15 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96.84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5.18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1.66 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2年减少 35.06 万元,(减少) 36.20 %,主要原因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数,接待经费预算数比2022年减少了0.68万元,压减11.60%,公车远行维护费比2022年度减少了29.20万元,压减24.16%。
因公出国(境) 0 团组、 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 辆、保有 35 量,国内公务接待 43 批次、 430 人。按照预算预数预估接待次数及人次。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0 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无政府性基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本级 1 家行政单位、布达拉宫管理处,罗布林卡管理处 2 家差额事业单位以及西藏博物馆、文物研究所、文物鉴定中心、文物总店 4 家全额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05.1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95万元,增长86.25%。主要是本年安排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4.63万元,医疗费补助增加33.8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了30万元,食堂伙食补助增加12.75万元,电费增加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054.6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1042.15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2.4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 12 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37 辆,比上年增加2辆,主要原因是我局属单位罗布林卡管理处以前年购买2辆公务用车按要求入固定资产账。其中, 主要 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4 辆、机要通信用车 2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4 辆、其他用车 27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日常业务 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4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 台(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 0 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3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42个,资金 8972 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465 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5.20 %地方资金 8507 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94.80 %。分别是西藏自治区文物局机关全区文物保护维修工程项目审核项目36.3万元,文物行政执法督察检查项目4.8 万元,文物保护工程方案评审14.63 万元,国际博物馆日活动8.37万元,项目机动经费25万元,职称评审及业务考试2万元,党建工作经费10.70万元,聘请法律顾问5万元,设施运行及机构维修费61.89万元;机关车辆保险2.31万元;布达拉宫灯香师基础开支28.18万元,党建工作经费25万元,布达拉宫车辆保险2.77万元;罗布林卡(管理处)灯香师生活补助86.52万元,文化创意产品开发70万元,门票印制29万元,罗布林卡(园林科)全区文物景点向区内干部职工免票补助项目132.33万元,党建工作经费14万元,园林卫生外包项目69.93万元,罗布林卡管理处车辆保险1.85万元,罗布林卡管理处一体化综合管理与智慧化服务平台建设1097万元;西藏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797.14万元,西藏博物馆基本陈列展示(三期)4678万元,党建工作经费22.39万元,文创研发项目50万元,西藏博物馆车辆保险3.69万元;西藏文物研究所三江流域石棺墓遗存考古46万元,文物保护20万元,文物刊物17万元,全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料汇编40万元,党建工作经费10.80万元,聘请法律顾问3.75万元,文物研究室车辆保险0.92万元,西藏文化传承保护—文化遗产保护修复经费240万元,非财政拨款事业收入项目支出1200万元;西藏文物鉴定中心全区馆藏文物鉴定建档项目5.8万元,聘请法律顾问项目5万元,党建工作经费8.02万元,设施运行及机构维护费41.44万元,文物进出境审核经费50.94万元;文物总店党建工作经费2.6万元,车辆保险0.92万元。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
西藏博物馆绩效目标表 | ||||||||||||||||||||||||||||
( 2023 年度) | ||||||||||||||||||||||||||||
填报日期: | 2023年2月6日 |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18908912201 | ||||||||||||||||||||||||||
项目名称 | 基本成列展示(三期)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54004 | 实施单位 | 西藏博物馆 | |||||||||||||||||||||||||
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 项目期 | 2023年度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项目资金总额 | 4678 | ||||||||||||||||||||||||||
其中:财政拨款 | 4678 | |||||||||||||||||||||||||||
其他资金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
年度/项目总体目标 | 紧紧围绕“西藏自古以来是祖国不可分割一部分”这一主题,达到进一步宣示西藏地方与祖国不可分割的历史关系,表现历代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行使主权和有效治理的同时,反映西藏民族璀璨而独具魅力的传统文化,为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应有的作用。完成展览脚本细化工作;完成展览形式设计深化工作;完成展品研究和组织工作;完成展厅施工、布展及开展工作;完成展览图录、论文集等的出版工作。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指标方向性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必填):新馆展陈 | = | 1 | 个 | 6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2(必填):展览面积 | = | 5943 | 平方米 | 6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2(必填):参观人次 | ≥ | 60000 | 人次 | 6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指标1(必填):展览完成达标率 | ≥ | 95 | % | 6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指标2(必填):严格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 | ≥ | 95 | % | 6 | 反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指标(必填):项目实施时间 | = | 1 | 年 | 6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指标1(必填):★展览资金节约率 | ≤ | 8 | % | 9 | 反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指标2(必填):展览经费 | ≤ | 4678 | 万元 | 9 | 反向指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选填):项目单位特色文化资源发展利用 | 定性 | 中高低 | …… | 7 | 正向指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必填):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华民族 | 定性 | 优良中低 | …… | 7 | 正向指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选填):主题,宣传力度 | 定性 | 优良中低 | …… | 7 | 正向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必填):上级部门满意度…… | ≥ | 92 | % | 5 | 正向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必填):观众满意率 | ≥ | 92 | % | 4 | 正向指标 | |||||||||||||||||||||
注:以上是“绩效指标”的填写范例,具体填写时应按照《规范问答》的有关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除《规范问答》中明确的相关情形外,“必填”内容不得少于上述范例,可增加行数;可用“★”标记核心三级指标,并通过权重体现其重要性水平。 | ||||||||||||||||||||||||||||
西藏博物馆绩效目标审核表 | ||||||||||||||||||||||||||||
2023 | ||||||||||||||||||||||||||||
审核日期:2023.2.6 | 审核人及电话: | |||||||||||||||||||||||||||
《绩效目标表》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基本成列展示(三期)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54004 | 实施单位 | 西藏博物馆 | |||||||||||||||||||||||||
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 项目期 | 2023 | |||||||||||||||||||||||||
审核情况 | ||||||||||||||||||||||||||||
审核内容 | 审核要点 | 审核意见 | 备注 | |||||||||||||||||||||||||
审核项目及分值 | 具体内容 | 权重分值 | 自评打分 | 审核打分 | ||||||||||||||||||||||||
完整性(20分) | 规范完整性(10分) | 绩效目标填报格式是否规范、符合规定要求 | 5 | 5 | ||||||||||||||||||||||||
绩效目标填报内容是否完整、准确、详实,是否无缺项、错项 | 5 | 5 | ||||||||||||||||||||||||||
明确清晰性(10分) | 绩效目标是否明确,内容是否具体,层次是否分明,表述是否准确 | 5 | 5 | |||||||||||||||||||||||||
绩效目标是否清晰,是否反映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否对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进行了充分、恰当的描述 | 5 | 5 | ||||||||||||||||||||||||||
相关性 | 目标相关性(15分) | 总体目标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 | 7 | 7 | ||||||||||||||||||||||||
总体目标与本部门(单位)职能、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是否密切相关 | 8 | 8 | ||||||||||||||||||||||||||
指标科学性(15分) | 绩效指标是否全面、充分,是否选取了最能体现总体目标实现程度的关键指标并明确了具体指标值 | 8 | 8 | |||||||||||||||||||||||||
绩效指标是否细化、量化,便于监控和评价;难以量化的,定性描述是否充分、具体 | 7 | 6 | ||||||||||||||||||||||||||
适当性 | 绩效合理性(15分) | 预期绩效是否显著,是否能够体现实际产出和效果的明显改善 | 8 | 8 | ||||||||||||||||||||||||
预期绩效是否符合行业正常水平或事业发展规律;与其他同类项目相比,预期绩效是否合理 | 7 | 7 | ||||||||||||||||||||||||||
资金匹配性(15分) | 绩效目标与项目资金量是否匹配,在既定资金规模下,绩效目标是否过高或过低;或要完成既定绩效目标,资金规模是否过大或过小 | 8 | 8 | |||||||||||||||||||||||||
绩效目标与相应的支出内容、范围、方向、效果等是否匹配 | 7 | 7 | ||||||||||||||||||||||||||
可行性 | 实现可能性(10分) | 绩效目标是否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合理测算 | 5 | 5 | ||||||||||||||||||||||||
绩效目标实现的可能性是否充分,是否考虑了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 | 5 | 5 | ||||||||||||||||||||||||||
条件充分性(10分) | 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合理,项目实施单位的组织实施能力和条件是否充分 | 5 | 5 | |||||||||||||||||||||||||
内部控制是否规范,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 5 | 4 | ||||||||||||||||||||||||||
总 分 | 100 | 98 | 0 | |||||||||||||||||||||||||
综合评定等级 | — | 优 | 差 | |||||||||||||||||||||||||
一体化综合管理与智慧化服务平台建设绩效目标表 | ||||||||||||||||||||||||||||
( 2023 年度) | ||||||||||||||||||||||||||||
填报日期: |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 |||||||||||||||||||||||||||
项目名称 | 一体化综合管理与智慧化服务平台建设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54001 自治区文物局 | 实施单位 | 西藏自治区罗布林卡管理处 | |||||||||||||||||||||||||
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 项目期 | 2023年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项目资金总额 | 1097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97 | |||||||||||||||||||||||||||
其他资金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
年度/项目总体目标 | 完成罗布林卡一体化综合管理与智慧服务平台建设,包括对一体化管理、智慧服务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对信息设备、资源和数据进行整合,能够有效地将信息化系统中的各类数据有机整合、处理、分析,以智慧化景区为依托,集中建设包括以智慧服务、智慧保护为核心业务系统。 3年及以上的质保期,在服务期内需提供7*24小时服务工程师进行售后服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指标方向性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必填):服务器数量 | ≤ | 6 | 套 | 10% | 反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2(必填):墙壁/附挂光缆12芯长度 | ≤ | 0.9 | 千米 | 10% | 反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指标1(必填):网络层、系统层、数据层、应用层安全性 | ≥ | 95 | % | 10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指标2(必填):平台可靠率 | ≥ | 95 | % | 10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指标(必填):维护质保时间 | ≤ | 3 | 年 | 10 | 反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指标1(必填):项目资金总额 | ≤ | 1097 | 万元 | 10 | 反向指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必填):平台提供公众智慧化服务效益 | ≥ | 90 | % | 10 | 正向指标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必填):持续提高罗布林卡智慧化水平及运营效益 | ≥ | 90 | % | 10 | 正向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必填):上级单位满意度 | ≥ | 95 | % | 5 | 正向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必填):游客满意度 | ≥ | 95 | % | 5 | 正向指标 | |||||||||||||||||||||
注:以上是“绩效指标”的填写范例,具体填写时应按照《规范问答》的有关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除《规范问答》中明确的相关情形外,“必填”内容不得少于上述范例,可增加行数;可用“★”标记核心三级指标,并通过权重体现其重要性水平。 | ||||||||||||||||||||||||||||
罗布林卡管理处绩效目标审核表 | ||||||||||||||||||||||||||||
( 2023 年度) | ||||||||||||||||||||||||||||
审核日期:2023.2.6 | 审核人及电话: | |||||||||||||||||||||||||||
《绩效目标表》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一体化综合管理与智慧化服务平台建设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实施单位 | 罗布林卡管理处 | ||||||||||||||||||||||||||
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 项目期 | 2023 | |||||||||||||||||||||||||
审核情况 | ||||||||||||||||||||||||||||
审核内容 | 审核要点 | 审核意见 | 备注 | |||||||||||||||||||||||||
审核项目及分值 | 具体内容 | 权重分值 | 自评打分 | 审核打分 | ||||||||||||||||||||||||
完整性(23分) | 规范完整性(10分) | 绩效目标填报格式是否规范、符合规定要求 | 5 | 5 | ||||||||||||||||||||||||
绩效目标填报内容是否完整、准确、详实,是否无缺项、错项 | 5 | 5 | ||||||||||||||||||||||||||
明确清晰性(13分) | 绩效目标是否明确且设置反映核心履职成效的指标,内容是否具体,层次是否分明,表述是否准确 | 8 | 8 | |||||||||||||||||||||||||
绩效目标是否清晰,是否反映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否对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进行了充分、恰当的描述 | 5 | 5 | ||||||||||||||||||||||||||
相关性 | 目标相关性(10分) | 总体目标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 | 5 | 5 | ||||||||||||||||||||||||
总体目标与本部门(单位)职能、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是否密切相关 | 5 | 5 | ||||||||||||||||||||||||||
指标科学性(17分) | 绩效指标是否全面、充分,是否有能体现总体目标和项目的主要产出和核心效果的关键指标 | 9 | 9 | |||||||||||||||||||||||||
绩效指标是否细化、量化,便于监控和评价;难以量化的,定性描述是否充分、具体 | 8 | 7 | ||||||||||||||||||||||||||
适当性 | 绩效合理性(15分) | 预期绩效是否显著,是否能够体现实际产出和效果的明显改善 | 8 | 8 | ||||||||||||||||||||||||
预期绩效是否符合行业正常水平或事业发展规律;与其他同类项目相比,预期绩效是否合理 | 7 | 7 | ||||||||||||||||||||||||||
资金匹配性(15分) | 绩效目标与项目资金量是否匹配,在既定资金规模下,绩效目标是否过高或过低;或要完成既定绩效目标,资金规模是否过大或过小 | 8 | 8 | |||||||||||||||||||||||||
绩效目标与相应的支出内容、范围、方向、效果等是否匹配 | 7 | 7 | ||||||||||||||||||||||||||
可行性 | 实现可能性(10分) | 绩效目标是否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合理测算 | 5 | 5 | ||||||||||||||||||||||||
绩效目标实现的可能性是否充分,是否考虑了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 | 5 | 5 | ||||||||||||||||||||||||||
条件充分性(10分) | 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合理,项目实施单位的组织实施能力和条件是否充分 | 5 | 5 | |||||||||||||||||||||||||
内部控制是否规范,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 5 | 4 | ||||||||||||||||||||||||||
总 分 | 100 | 98 | 0 | |||||||||||||||||||||||||
综合评定等级 | — | 优 | 差 |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包括相关政府债券资金总体规模、项目安排。)
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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