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血液中心2023年度单位预算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2023-00541 文      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3-02-19 17:04:33

时间: 2023-02-19 17:04:33 来源:

背景色:

西藏自治区血液中心2023年度单位预算公开

2023213


第一部分 血液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血液中心单位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血液中心预算数据分析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血液中心概况


在自治区、拉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部门按照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和采供血工作要求,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秉承“开源 节流 保安全”的

工作思想,统筹疫情防控和采供血日常,加大无偿献血社会

宣传,加强团体献血,推进流动献血车进单位下基层,推行

周末采血,争取投入改善献血环境等措施,综合发力,实现了献血量、临床供血量等历史性新突破。

近年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相关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特

下,自治区采供血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自治区财政近三年投入大量资金,支持机采血小板、滤除白细胞、冷沉淀、血型正反定型、血液酶免核酸双试剂检测等采供血新技术新

业务顺利开展,填补自治区采供血领域空白,有效保障了拉萨地区临床安全供血。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我中心承担着驻拉萨市(区)地方24家医疗机构临床供血任务,供血服务范围面积达 29000 平方公里。

按照国家、西藏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西藏自治区血液中心在规定范国内开展无偿献血招募、血液采集、检测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全区各地市血站的质量控制与评价;承担全区血液核酸集中化检测任务,对采供血机构和血源等进行管理。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血液中心于 2005年6月正式挂牌成立,隶属于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级建制事业单位。中心单位设

6 个内设机构,包括:中心办公室、献血科、储供血科、检验科与质管科、成分与消毒供应科、招募动员科 6 个科室。

核定编制 37人,目前正式职工 31人。

第二部分

血液中心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血液中心2023年度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例如:收支总预算6011.25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54.88万元、上年结转1356.3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77.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65万元。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6011.25万元,同比增加1829.7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及新业务楼预算增加,收入同比增加。其中:上年结转1356.37万元,占74.1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3.38万元,占25.87%;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例如:支出预算总量  6011.25万元,同比增加1829.7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增加,支出同比增加。其中:项目支出1829.75万元,占100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例如: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11.25万元,同比增加1830.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业务楼的建起预算增加且上年结转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4654.88万元、上年结转1356.3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77.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6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54.88  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473.38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我中心增加了新业务楼相关预算,故当年预算拨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54.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4521.49万元,占97.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74万元,占1.65 %;住房保障支出56.65万元,占1.22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卫生健康支出(项)预算数为4521.4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83.29   万元,上升11.97%。主要是本年度新建业务楼新业务的开展随之预算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社会保障就业支出(项)预算数为  76.74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减少5.66  万元,下降6.87 %。主要是上年该经费结余较多,故本年度财政批复减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住房保障支出(项)预算数为56.6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4.25万元,下降6.98%。主要是上年该经费结余较多,故本年度财政批复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例如: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5.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2.1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94.49万元、津贴补贴341.29万元、奖金36.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75.5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3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2.38万元、工伤保险0.4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5.37万元、独生子女费0.03万元、煤油补贴0.34万元、加班补助6.08万元、休假探亲费42.3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2万元、住房公积金56.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4.5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8.74万元)。

公用经费  93.3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万元、水费3万元、取暖费6.65万元、差旅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福利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49万元、工会经费9.4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除介绍“三公”经费总体情况外,还应对分项支出具体情况作说明,同时将分项数与上年预算数作同口径对比,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作说明。除涉密事项外,应同时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9.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44  万元,公务接待费  1.8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2年减少1.71万元,压缩8.16 %,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实际,减少预算

因公出国(境)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中心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中心2023年度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我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3.38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8.08 万元,增长9.47%。主要是我中心新招录7名职工,相关经费也随之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054.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04.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44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月底,我中心共有车辆6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台(套)。

(四)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5个,资金4654.88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642.75万元,地方资金3012.13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1个,是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项目,资金1642.7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35.29%。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中心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中心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


无障碍

关怀版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APP

//是否显示作废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