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对下转移支付2022年度 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3-00781 文      号 藏文物字〔2023〕110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5-29 12:07:12

时间: 2023-05-29 12:07:12 来源: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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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对下转移支付2022年度

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对下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藏财监﹝2023﹞7号)要求,区文物局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安排,及时下达《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和自治区本级对下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按照“谁申报、谁负责”、“谁使用、谁自评”的工作原则,明确绩效自评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申报流程。经汇总,现将全区文物部门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对下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转移支付概况

区文物局根据《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西藏自治区野外文物保护单位看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文物发﹝2021﹞17号),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对下转移支付自治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和野外文物保护单位看管人员资金共计9958.88万元,共涉及26个项目。其中:文物保护专项资金8840万元,涉及25个项目;野外文物保护单位看管人员项目资金1118.88万元,涉及1个项目,覆盖全区七地市。项目资金区域划分:自治区本级单位文物保护项目资金175万元,占项目资金比例1.76%,涉及2个项目;各地市文物保护项目资金9783.88万元,占项目资金比例87.01%,涉及24个项目(其中:野外文物保护单位看管人员项目资金1118.88万元,占项目资金比例11.23%,涉及1个项目,覆盖全区七地市)。按文物保护属性划分:文物维修类项目资金6550万元,涉及9个项目;文物安全类项目资金450万元,涉及2个项目;文物考古发掘类项目资金1369万元,涉及10个项目;文物数字化保护类项目资金266万元,涉及1个项目;其他文物保护类项目资金205万元,涉及3个项目;野外文物保护单位看管人员项目资金1118.88万元,涉及1个项目。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区文物局2022年度向自治区财政厅及时申请分解下达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资金9958.88万元,并同步下达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贯彻落实文物保护工作方针,加强我区文物保护力度,降低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实施文物考古发掘工作,确保野外看管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发挥文物在守土固边中的作用;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承民族传统文化;提升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利用水平和全民文物保护意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同上。

二、综合评价结论

总体评价结论是区文物局深入贯彻执行了文物保护工作方针,持续加强了我区文物保护力度,降低了文物保护安全隐患,继续推进文物考古发掘工作、确保了野外看管人员工资正常发放;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承民族传统文化,提升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利用水平和全民文物保护意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切实加大了边疆文物保护力度,发挥了文物在守土固边中的作用。因受突发新冠肺炎等新情况、新问题因素影响,总体预算执行进度按照财政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区文物局结合全区文物部门申报自治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野外看管人员经费需求和上年度项目绩效完成情况,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经区文物局党组会议研究提出分配建议方案,及时上报自治区财政厅,并于2021年12月21日提前分解下达。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投入共计9958.88万元,其中:文物维修类项目资金6550万元,涉及9个项目;文物安全类项目资金450万元,涉及2个项目;文物考古发掘类项目资金1369万元,涉及10个项目;文物数字化保护类项目资金266万元,涉及1个项目;其他文物保护类项目资金205万元,涉及3个项目;野外文物保护单位看管人员项目资金1118.88万元,涉及1个项目。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区文物局分配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野外文物保护单位看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提出项目资金分配建议;项目资金下达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分解下达。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执行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严格“专款专用”,结合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进行支付,同时严格把关财务审核力度,规范财务核算,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保证了专项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项目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做到绩效跟踪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支出责任履行按照文物主管部门事权和项目所在地区域划分,明确项目主体责任和支出责任,足额安排资金,切实履行本级监督责任;区文物局日常经常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及时发现偏差,及时纠偏纠错。为保障政策目标顺利实现,区文物局预算绩效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督导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等文件精神,多次召开绩效管理和预算执行工作专题会议,自觉找差距、补短板,狠抓落实,有力确保了政策目标落到到位。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多年以来,在自治区本级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的大力支持下,区文物局深入贯彻落实文物工作方针,继续加强我区文物保护力度,降低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加大文物考古发掘工作,确保野外看管人员工资正常发放;持续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承民族传统文化;进一步提升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利用水平和全民文物保护意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切实加大了边疆文物保护力度,发挥了文物在守土固边中的作用。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自治区本级对下转移支付目标要求,但由于受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等新情况、新问题因素影响,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资金预算执行进度与目标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自治区本级各单位和全区七地市绩效自评表和自评报告,结合项目三级绩效指标,现将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1、数量指标总体完成100%。其中:三级指标1.自治区本级单位项目数量2个,已分解下达2个;三级指标2.各地市项目数量23个,已分解下达23个;三级指标3.野外看管人员数量666人,实际发放工资人数666人;三级指标4.自治区本级单位项目资金占比1.76%,实际完成值1.76%;三级指标5.各地市项目资金占比87.01%,实际完成值87.01%;三级指标6.野外看管人员项目经费占比11.23%,实际完成值11.23%。

2、质量指标总体完成100%。其中:三级指标1.资金拨付、使用合规性“规范”,实际已完成质量“规范”;三级指标2.竣工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实际已完成质量100%;三级指标3.安全事故发生率≦5%,实际已完成质量确保了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时效指标总体完成64.13%。其中:三级指标1.资金分配下达及时率100%,实际完成值100%;三级指标2.项目按计划开工率100%,实际完成开工率65.38%;三级指标3.项目按时完成率100%,实际完成率为27%。

4、成本指标总体到位率完成100%,实际完成执行率47.98%。其中:三级指标1.文物保护维修类资金6550万元,实际分解下达6550万元,实际完成支付2476.90万元,实际完成执行率37.82%。三级指标2.文物安全类资金450万元,实际分解下达450万元,实际完成支付321.40万元,实际完成执行率71.42%。三级指标3.文物考古发掘类项目资金1369万元,实际分解下达1369万元,实际完成支付706万元,实际完成执行率51.57%。三级指标4.数字化保护类资金266万元,实际分解下达266万元,该项目因疫情影响未能组织实施。三级指标5.5.其他文物保护类资金205万元,实际分解下达205万元,实际完成支付155万元,实际完成执行率75.61%。6.野外看管人员项目经费1118.88万元,实际分解下达1118.88万元,实际完成支付1118.88万元,实际完成执行率100%。

5、社会效益指标总体完成100%。其中:三级指标1.提升文物保护单位利用水平社会评价度95%,实际完成值大于95%;三级指标2.降低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社会评价度90%,实际完成值大于90%;三级指标3.文物遗址考古发掘工作社会评价度95%,实际完成值大于95%。

6、可持续影响指标总体完成100%。其中:三级指标1.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民族传统文化持续影响度95%,实完成值大于95%;三级指标2.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持续影响度95%,实际完成值大于95%;三级指标3.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持续影响度95%,实际完成值大于95%。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总体完成100%。其中:三级指标1.文物保护单位满意度98%,实际满意度大于98%;三级指标2.野外看管人员满意度98%,实际满意度大于98%。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偏离主要原因及存在问题:通过自治区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情况分析,全区文物部门项目资金预算执行进度与目标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绩效目标管理中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受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管控影响,我区在工程项目施工的最佳时间段无法正常组织施工,较大程度上影响了工程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二是由于我区基层文物部门人员短缺、技术力量薄弱等因素,一定程度制约了工程项目推进和预算执行进度,影响了总体绩效目标完成值。部分项目受实施周期、旅游规划、工艺技术、突发险情、结构复杂、审批程序等因素影响,延迟了项目按时完成。四是鉴于我区古建筑构件隐蔽工程多,文物古建筑维修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等到符合相关条件后方可继续施工(比如:夯筑阿嘎土传统工艺施工流程,首次夯筑完成后需要等到风干后方可继续下一次夯筑,原材料工艺加工时间长;另外如壁画施工更是工序复杂,颜料等主要材料的选取有严格的报批程序等),也是影响总体绩效目标偏离的原因之一。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区文物局将强化绩效管理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筑牢绩效管理理念;督导各单位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已将2023年作为项目建设年,执行按月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大督导力度;制定文物行业绩效指标体系;强化预算绩效跟踪监控,督促各单位加快推进项目施工进度和预算执行进度;提高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水平,切实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用于推进实际工作中。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区文物局将持续按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西藏自治区文物局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一步找差距、补短板,加大督导项目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切实将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到推进实际工作中,切实提高文物部门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我局拟将本次绩效自评工作报告正式签发后,在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进行绩效自评信息公开,同时在区直文物部门和各地市(区)文物主管部门进行内部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对下转移支付

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

                             2023年5月25日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                              2023年5月2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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