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22年度部门决算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3-0001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 发布日期 | 2023-09-01 20:34:04 |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22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2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区财政厅机关,无下级预算机构,此次决算公开范围为区财政厅机关。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自治区与地市、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提出全区性财政立法规划建议。起草财政、财务、会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依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草案和地方税收政策调整方案。
3.负责自治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自治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区和自治区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自治区财政出资的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实施自治区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改革完善自治区对地市、县(区)财政管理体制。指导地市、县(区)财政管理工作和改革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自治区彩票管理政策和相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实施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上报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政府采购政策制度的制定、执行。负责政府采购对外事务。
6.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政策。负责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组织开展地方债券发行等工作。承担国外贷款管理有关工作。
7.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自治区所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拟订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8.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办法,收取自治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指导地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制订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9.参与拟订全区社会保险政策。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险资金(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社会保险资金(基金)收支、投资运营和保值增值工作。
10.负责管理自治区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自治区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12.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3.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工作,监测财政运行等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依规处理财政违法违规行为。
14.承办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自治区和地市、县(区)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自治区与地市、县(区)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市、县(区)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研究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
16.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提出制定地方税收政策的建议,与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等部门提出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组织起草我区执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等部门具体起草我区执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由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审议后与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等部门共同上报和下发。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各项管理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计与统计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与自治区财政厅及时共享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
17.承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1.财政厅内设19个行政机构(正处级),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税政条法处)、综合处、预算处、债务管理处、绩效处、国库处(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经济建设处、行政处、政法处、科教和文化处、社会保障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农业农村处、资产管理处、金融处、会计处、监督评价局、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
2.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财政厅纪检监察组为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
3.财政厅所属17个事业单位,正县级事业单位7个,分别为: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自治区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自治区资产评估协会秘书处)、自治区国库支付中心、自治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自治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副县级事业单位9个,分别为:自治区财政信息中心、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7地(市)财政监督分局;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即自治区票据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厅2022年度总收入17,193.91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11,787.12万元,下降40.67%,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受2022年度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未开展项目资金上缴财政;二是2022年度未安排代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支出16,212.15万元,较上年减少6,404.11万元,下降28.32%,变动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开展;二是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转结余981.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946.83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34.9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总收入17,193.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59.31万元,占89.33%;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834.59万元,占10.67%。2022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5,359.31万元,较上年减少11,109.57万元,下降41.9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16,212.1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322.42万元,下降7.5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359.3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799.6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6,212.1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21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66.08万元,占总支出数的55.92%,较上年增加 24.57万元,增长0.27%;项目支出7,146.07万元,占总支出数的44.08%,较上年减少1,355.98万元,下降15.9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212.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310.66万元,占88.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4.37万元,占5.08%;卫生健康(类)支出405.21万元,占2.5%;住房保障(类)支出671.90万元,占4.14%。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212.15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10.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309.5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040.8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995.5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290.0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22.0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452.7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4.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94.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3.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76.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支出(项):0.1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05.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34.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0.6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671.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71.9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22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 注 |
合 计 | 93.52 | 93.52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 |||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 |||
2.公务接待费 | 0.3 | 0.3 | |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 |||
(2)公务接待的人数 | |||
3.公务用车经费 | 93.22 | 93.22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93.22 | 93.22 | |
(2)公务用车调拨置数 | |||
(3)公务用车保有量 |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93.52万元,与2022年全年预算数相等,较上年减少94.75万元,下降50.3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22年受国内外新冠疫情影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活动。
2.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主要接待1批次、6人次,主要用于财政部以及内地省市财政系统人员赴藏核查、调研、考察等支出。与2022年全年预算数相等,较上年减少10.94万元,下降97.33%。变动主要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减少了接待次数,接待费用随之大幅下降。
3.公务用车经费93.22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财政监督检查、扶贫调研、驻村工作、投资评审等业务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等支出。与2022年全年预算数相等,较上年减少83.81万元,下降47.34%。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整体减少公务出行;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财政要求逐年递减“三公”经费;三是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从严控制支出。
六、2022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16,212.1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节约资金10,915.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66.0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7,146.0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66.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18.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96.86万元、津贴及奖金4,537.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694.5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4.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0.6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34万元、住房公积金671.9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96.42万元、生活(伙食)补助61.48万元、救济费0.27万元、医疗费补助54.4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2万元;公用经费547.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万元、水费56.66万元、电费108.10万元、邮电费14.87万元、差旅费67.54万元、维修(护)费1.17万元、培训费4.94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工会经费108.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8.05万元。
2. 2022年度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7,146.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60.05万元、代理银行手续费395.98万元、物业管理费213.26万元、差旅费31.43万元、维修(护)费3,374.06万元、租赁费924.13万元、培训费19.21万元、劳务费60.44万元、委托业务费488.1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718.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5万元、生活补助123.7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8.27万元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0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35.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60.4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675.00万元。其中:2022年财政信息化运行维护费3,814.44万元、财政信息化建设费222.00万元、机关运行及后勤保障服务支出426.76万元、委托投资评审经费211.66万元、公务车辆保险21.15万元、监督检查购买会计检查审计服务211.42万元、全区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经费111.18万元、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与财政大平台17.36万元、财政厅AQKK项目293.55万元、《非税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运营服务费105.9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共有车辆45辆,其他用车45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国有资产总值17,759.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42.51万元,非流动资产15,705.19万元,受托代理资产811.42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制度建设。
为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我厅成立了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要求项目实施部门牢固树立 “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做好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跟踪监控。
我厅高度重视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跟踪监控工作,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对2022年度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监控,逐项对照年初设定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要求项目实施部门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对年底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作出说明,提出改进措施。
(三)积极推进预算项目绩效评价。
为强化财政收支管理,确保完成年度预期目标,按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2022年度,我厅积极开展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厅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四)强化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机关预算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的通知》(藏财绩〔2020〕6号)要求,对部门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对无具体内容、无明细支出测算的,或支出测算不够细化的项目,一律不予纳入厅机关部门预算编制计划。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置规范,绩效总体目标与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关键指标较明确,绩效目标能反映项目的主要内容,资金测算依据明晰。
(五)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各部门以绩效为导向,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与应用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将评价结果用于改进业务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将绩效关口前移,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开展事前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要条件,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决策性。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2022年度区财政厅不涉及扶贫项目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2022年度区财政厅不涉及政府债务资金。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银行代理手续费,该项目预算资金290万元,实际支付29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9〕34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共有5家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为规范财政部门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每年财政需根据代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业务量向代理银行支付上年代理手续费。2017—2022年项目预算均为290万元,支付代理手续费时以290万元预算数为基数,按财政审核计算后的手续费金额占汇总统计数的比例分配拨付至各代理银行。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提高了部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意识。经评价,在项目决策环节,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合理、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但极个别绩效指标可衡量性稍弱,需进一步完善;在项目过程环节,项目资金符合我厅预算支出相关规定,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列支出等情况;通过既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进行逐项打分,得出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7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较好,评价等级为“优”。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022年度区财政厅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备注:本决算公开部分内容涉及数据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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