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000014349/2023-00020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9-04 17:54:27

时间: 2023-09-04 17:54: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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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 09 04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2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部门内设1个机构、15个部门。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机要职能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 (以下简称阿里检察分院 )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领导。领导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阿里检察分院的主要职责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西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地区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增强 “四个意识 ”、坚定 “四个自信 ”、做到 “两个维护 ”。

  

()依法建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

  

()领导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工作。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对下级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部署全地区检察工作任务。

  

()依照法律规定对由阿里检察分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对全地区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负责应由阿里检察分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负责应由阿里检察分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负责应由阿里检察分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受理向阿里检察分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领导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对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十一 )组织指导全地区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十二 )负责全地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助自治区主管部门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理全地区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地区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 )协同阿里地区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除检察长以外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十四 )领导全地区检察机关的检务督察工作。

  

(十五 )规划和指导全地区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全地区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六 )负责其他应当由阿里检察分院承办的事项。

  

(二)阿里检察分院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责全地区检察机关的对外交流和有关国际司法协助。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

  

2、第一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阿里检察分院办理的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 ,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阿里检察分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重大犯罪办案组工作。

  

3、第二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阿里检察分院办理的阿里地区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其中对职务犯罪案件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羁押必要性审查,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阿里检察分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经济犯罪办案组工作。

  

4、第三检察部

  

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

  

由阿里检察分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阿里检察分院派驻阿里地区看守所检察室、社区矫正专门检察室工作。

  

5、第四检察部

  

负责办理向阿里检察分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 .承办对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阿里检察分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

  

6、第五检察部

  

负责办理向阿里检察分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办理阿里检察分院管辖的行政申诉案件。

  

7、第六检察部

  

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阿里检察分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阿里检察分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8、第七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阿里检察分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羁押必要性审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9、第八检察部 

  

负责受理向阿里检察分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阿里检察分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10、法律政策研究室 (检察委员会办公室、编译科 )

  

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搜集、报送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承担阿里检察分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和检察调研工作。负责检察业务资料的编译工作。编辑检察工作应用法律、法规、文件的藏文文本。指导下级院藏汉文翻译工作。

  

11、案件管理部

  

负责对司法办案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承办案件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业务信息监管。承担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工作。负责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及态势研判。组织全地区检察机关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活动。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承担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及各子系统的应用管理和规范应用指导。

  

12、检察监督线索管理部

  

负责全地区检察机关刑事监督、民事监督、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含舆情线索 )归口管理。负责全地区检察机关监督案件线索收集研判、移交办理、指定管辖、核查督导、统一发布信息工作。

  

13、检务督察部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负责对全地区检察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检察分院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负责受理、查办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控告、举报,受理、调查检察人员执法过错线索或案件,受理检察人员不服政纪处分决定的申诉。承担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检察官惩戒相关工作。承担阿里检察分院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4、检务保障部 (信息技术科 )

  

制定实施全地区检察机关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阿里检察分院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阿里检察分院本级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智慧检务建设,组织指导全地区检察机关技术设施和信息化网络系统建设的规划、设计、实施和运维工作。指导管理全地区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承担有关案件的物证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等工作,组织重大疑难案件的会检。指导管理全地区检察机关的司法鉴定工作和鉴定人员。负责全地区检察机关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15、政治部 (机关党委、司法警察支队 )

  

负责全地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协助党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指导全地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协调、管理全地区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本院党群纪检、组织人事、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承担全地区检察系统机构编制、检察官管理、司法警察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地区检察系统检察官遴选、检察官助理和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录工作。组织制定全地区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地区检察系统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开展检务公开,负责阿里地区涉检舆情监测、研判等工作。负责检察文化建设工作,承办典型选树、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检察受援日常工作。负责本院警务保障和机关安全保卫等工作。

  

阿里检察分院政法专项编制60名。设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2名,政治部主任 (副县级 )1名,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副县级 )1名。科级领导职数32名(含政治部副主任2名、其中1名兼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司法警察支队支队长、政委各1名)。驻阿里地区看守所检察室、社区矫正专门检察室正科级领导职数各1名,共2名。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65.8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99.4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71.18万元其他收入295.23万元,财政总决算财政拨款总支出3255.11万元,年底结转资金210.70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3440.19万元,2022年度比2021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6.54%,主要原因是减少检察机关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费。2021年支出3767.75万元,2022年度比2021年度相比支出增加-13.61%主要原因是减少检察机关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65.8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99.4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71.18万元其他收入295.23万元(援藏经费)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3440.19万元,2022年度比2021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6.54%,主要原因是减少检察机关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费。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2022年度实际支出3255.11万元(2021年支出3767.75万元,2022年度比2021年度相比支出增加-13.61%主要原因是减少检察机关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费。),其中2022年人员经费支出2318.9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78.07万元,项目支出658.08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财政拨款收入2871.18万元,结转2021年剩余经费299.40万元。2022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支出3170.59万元,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实际支出3170.59万元(2021年度实际支出3767.75万元,同比增加-1585%),其中2022年人员经费支出2318.9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78.07万元,项目支出573.5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70.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04支出2614.62万元,占82.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支出186.32万元,占5.88%;卫生健康支出(210)支出115.8万元,占3.65%;住房保障支出(221)支出253.85万元,占8.01%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4)检察(04行政运行01支出2398.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42.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8.9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82万元、资本性支出3.0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204)检察(04)检察监督10支出177.71万元其中全部为检察机关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费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204)检察(04)其他检察支出(05支出38.87万元其中全部业务装备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支出186.32万元其中全部为养老保险单位配套部分。

  

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114.48万元其中全部为医疗保险单位配套部分。

  

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支出1.32万元其中全部为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配套部分。

  

7、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162.69万元其中全部为住房公积金单位配套部分。

  

8、住房保障支出(221)城乡社区住宅(03)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01)支出91.16万元,其中全部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周转房维修改造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2022年公车运行维护费57.36万,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56万元,2022年与2021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9.68%,主要原因为2022年疫情原因,工作量减小,每年的案件量及案件复杂程度不同,无法精准做出预算数。

  

2022年公务接待费为0,年初预算数为0万。

  

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

  

六、2022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2022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 2702.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07.0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78.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89,项目支出105.4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3.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9万元车辆保险6.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为247.58万元(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周转房维修改造项目)。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阿里地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3辆,其中,其他用车13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纳入预算绩效的项目有7个,涉及资金有573.55万元,执行了573.55万元,执行率为100%。

  

1、办案业务经费322.85万。根据《西藏自治区试点法院、检察院财务统管工作实施意见(实行)》的通知(藏财行字【201725号)精神及《关于进一步提高地(市)县检察院办案业务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藏财行字【201015号)标准,我院办案业务经费均用于办案,包括办案费、消耗费、会议费、检察宣传费、教育培训费、奖励费以及其他业务费。2022年度支出322.85万,完成预算绩效100%。

  

2、业务装备费72.62万。根据《西藏自治区试点法院、检察院财务统管工作实施意见(实行)》的通知(藏财行字【201725号)精神及《关于进一步提高地(市)县检察院办案业务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藏财行字【201015号)标准,业务装备费是为保障人民检察院工作特定需要所列支的经费,主要用于检察业务技术装备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装备费、司法警察装备费、服装费、其他业务装备费等。2022年度支出72.62万,完成预算绩效100%。

  

3、党建经费7.85万元。党建工作经费年度绩效目标为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觉此的民主化、科学化、保证依法公正地行使检察权,确保党员干部的纯洁性,加快机关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2022年支出7.85万,完成预算绩效100%。

  

4、车辆保险6.39万元。保障我院13辆车正常运转。2022年支出6.39万,完成预算绩效100%。

  

5、高龄老人健康补贴0.02万元。关心关爱高龄老人,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质量。2022年支出0.02万元万,完成预算绩效100%。

  

6、检察机关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72.66万元。加强经费保障,提高检察机关把那效率,提升办案质量。2022年支出72.66万元万,完成预算绩效100%。

  

7、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周转房维修项目91.16万元。修复周转房墙体漏水区域、修复周转房外墙墙体脱落区域、修复一楼阳光房破损区域等,改善干警居住条件。2022年支出91.16万元万,完成预算绩效100%。

  

绩效目标表详见附表

  


  

十、债务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债务情况,无政府债券资金。

  

、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本单位2022年无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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