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今年以来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3-00025 文      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布日期 2023-09-28 17:56:46

时间: 2023-09-28 17:56: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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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今年以来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3年9月21日在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尹李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今年以来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审议。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区党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以及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落实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全力盘活存量、引入增量、提高质量、做大总量,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经济稳中向好、好中求快,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打下良好基础。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8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3亿元,同比增长30.3%。其中,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2亿元,同比下降22.4%,主要是去年同期纪检罚没、国有企业利润等收入一次性缴库;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1亿元,同比增长43.3%。财政收入增幅较高,主要是全区经济企稳回升、稳中向好,同时去年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集中退税较多拉低基数。

从税收收入看,1—8月,全区税收收入103.7亿元,同比增长50.5%。其中,国内增值税增长122.1%,主要是去年同期退税较多、基数较低;企业所得税增长12.4%,主要是拉萨市、山南市部分企业补缴2022年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下降17.1%,主要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效应持续释放,加之去年部分市县个人所得税一次性入库拉高基数;契税增长59.2%,城镇土地使用税增长40.1%,土地增值税增长28%,耕地占用税增长123.4%,主要是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进度加快,建筑业相关税收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从非税收入看,1—8月,全区非税收入49.6亿元,同比增长1.8%。其中,专项收入增长25.5%,主要是森林植被恢复费今年开始由税务部门征收,收入征管的力度和及时性提升,比去年同期增加1193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下降3%,主要是草原植被恢复费2022年一次性入库,林业草原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4214万元;罚没收入增长10.7%,主要是检察院罚没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70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下降76.1%,主要是去年自治区本级股权投资公司股利股息收入2.3亿元、昌都市玉龙铜矿股份分红1.4亿元一次性入库。

从财政支出看,各级财政部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保持必要支出强度,持续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投入,教育、乡村振兴、基本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1—8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0.6亿元,同比增长17.2%。其中,自治区本级支出402亿元,增长1.3%;地市支出1148.6亿元,增长24%。分科目支出情况看,与民生相关的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教育支出增长1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19.4%,卫生健康支出增长30.6%,农林水支出增长36.3%,高于全区支出的平均增幅。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8月,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1亿元,同比下降7.4%。其中,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亿元,同比增长28.7%,主要是彩票公益金及发行费收入比上年增加4602万元;地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亿元,同比下降9.9%,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2.9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7亿元,同比增长6.4%。其中,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亿元,同比下降10.2%,主要是民航发展基金根据中央资金到位情况安排支出,比去年减少2270万元;地市支出30.6亿元,同比增长7.7%,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的支出进度加快,支出比去年同期增加103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8月,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3亿元,地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亿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亿元,地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8月,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2.4亿元,完成预算数的76%。其中:自治区本级收入46.7亿元,地市收入165.7亿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66亿元,完成预算数的70.3%。其中:自治区本级支出74.4亿元,地市支出91.6亿元。截至8月底,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610.9亿元。

二、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支出结构,增强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民生保障,加快预算执行,改进财政管理,进一步强化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

(一)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主动服务保障大事要事。

坚持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首要任务。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统筹财力加大政法工作经费保障力度。支持深入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有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支持深入实施“四大工程”“六项行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常态化,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坚持把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重要任务。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503.59亿元,加快国省公路、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3.4亿元,支持拉萨贡嘎机场外部交通设施建设和T1T2航站楼改扩建。安排资金123.37亿元,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安排资金12.43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安排资金19.1亿元,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市县供暖供氧建设。加快西藏成都老干部休养基地建设。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整合设立自治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特色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推动政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支持巩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和开展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三年攻坚,持续激发内生动力。支持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实施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免政策,顶格执行小微企业“五税两费”减免政策,上半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29亿元。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扶持力度,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安排消费专项补贴资金,引导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消费,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坚持把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内在要求。安排资金165亿元,加快推进美丽西藏建设。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支持拉萨南北山绿化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支持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强化环境污染防治和综合治理,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制度、生态补偿体系,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和生态岗位补贴政策。落实好环境保护税、资源税以及支持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优惠政策,发挥税收政策对经营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

坚持把创建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战略任务。安排边境地区转移支付69亿元,支持补齐边境地区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改善边境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进高海拔边境县城和乡镇供氧建设。完善边民、护边员补助政策,边民补助最高达到每人每年12800元,护边员补助最高达到每人每年18000元。

(二)强化基本民生兜底,坚定不移增进民生福祉。

着力提高就业质量。安排资金32.87亿元,支持企业就业、基层就业、区外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等“多位一体”的就业新格局。延续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以及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加大一次性吸纳就业等补贴力度,支持经营主体纾解困难、稳定岗位。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奖励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群体就业。推进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支持农牧民技能培训。强化困难群众就业援助,扎实抓好城镇困难人员、残疾人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

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推进财政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安排资金282.7亿元,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突出教育投入重点,推动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支持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推动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发展,扩大普通高中异地办学规模。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好15年公费教育政策,教育“三包”经费标准年生均提高90元。支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支持深化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

提高卫生健康水平。安排资金55.5亿元,支持实施健康西藏保障工程。支持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加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支持深化“三医”联动,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区域均衡布局,加强基层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巩固拓展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成果。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继续扎实做好患者救治、疫苗接种、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等经费保障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110元。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政策。推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自治区统筹,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675元。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藏医药事业发展。筹措资金1.8亿元,支持37家县区公立医院供暖建设。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应保尽保,稳步提升各类社保待遇,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月人均230元。高龄老人健康补贴提高500元。安排资金10.6亿元,统筹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年人均11364元、5340元,二、三、四类区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月人均分别提高172元、206元、232元。安排“三老”人员补助资金1.5亿元,补助标准月人均提高50元。组织开展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惠民政策落实落地。

丰富群众文体生活。安排资金18亿元,支持加快文化强区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事业繁荣发展。加大文艺精品创作、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投入力度。支持西藏美术馆、西藏革命建设改革纪念馆、广电艺术中心运营。支持群众体育发展,保障各类体育赛事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预算执行监控。自治区人大批准预算后,自治区财政及时批复部门预算,抓紧下达对地市转移支付,督促地市和部门尽快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从预算安排源头到使用末端实行全流程动态监测。组织开展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对18项转移支付资金开展重点监督,及时发现并查处无预算列支、违规拨付资金等问题,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设置预警规则,通过系统过滤大额提现、楼堂馆所、接待、车辆等关键词,提醒部门严格支出管理。

加强预算执行通报。每月印发预算执行情况通报的基础上,将1000万元以上未支出的项目一并纳入通报范围,有关情况同步抄送自治区党委、政府督查室、人大财经委和纪检监察相关部门,形成督促合力。自治区政府对1—7月预算执行缓慢的部门和地市进行通报批评。

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将绩效理念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对部分新出台或到期延续的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实施部分政策和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建立部门日常绩效管理考核机制,既盯预算执行进度又盯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整改落实,确保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全力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严格“三保”支出预算编制、执行、库款保障等各环节管理,组织市县全面摸排“三保”保障情况,督促市县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坚持县级为主、市级帮扶、自治区兜底,继续加大财力下沉,兜牢基层“三保”底线,1—8月,对地市转移支付1442.61亿元,已达到去年全年的84.53%,其中直达资金322亿元已全部下达。全区未出现一起基层“三保”风险事件。

强化财经纪律约束。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健全监督机制,突出监督重点,深入开展9个领域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从财经法律法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角度,对区直部门分管财务工作的厅级领导、财务负责人以及地市分管财政工作的政府领导,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专题培训。

(四)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深化“2+1”财政管理改革。坚持系统思维,牢牢抓住项目预算管理这个“牛鼻子”,以提升资金绩效为目标,以零基预算理念运用为要求,以预算管理一体化为手段,实行项目支出前期谋划、预算编制、资金执行等环节的全过程闭环管理。着力强化项目库管理,所有支出全部纳入项目库,且资金安排之前,要求完成可行性研究论证、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完成项目评审等前期工作,确保预算安排即可实施。

加强各类财政资源统筹。将部门取得收入全部列入预算,未列入预算的不得安排支出。盘活各类存量资源,强化结转结余资金与当年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优先消化结转结余资金,并相应减少当年财政拨款。建立财政资金动态收回机制,截至8月底,收回部门存量资金和结余资金34.7亿元。

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各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理顺政府间收入关系,适度增强自治区调控能力。持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进一步推动财力下沉,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稳步推进自治区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增强政策的引导和“指挥棒”作用。

总的看,今年以来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有力保障了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同时,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支出规模持续增长,教育、卫生、社保等民生支出刚性特征明显,“能上不能下”,同时落实区党委、政府重大战略任务需要加大投入,在90%以上支出依靠中央支持的背景下,能够统筹用于增加财力的资源不多、空间不大,财政运行处于紧平衡状态;预算绩效管理尚需增强,有的项目实施和支出进度偏慢,绩效跟踪、纠偏作用发挥不充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需进一步提高。财会监督体系有待加快建立健全,一些单位财务管理基础薄弱,会计出纳一人包揽、财务管理粗放混乱、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会监督管控不力等问题时有发生,整治财经秩序任重道远。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财政重点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重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不断推动全区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密切跟踪预算执行情况,强化预算执行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继续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全面提升资金支付效率,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持续做好促消费政策研究,加强政策效益分析,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释放消费潜力,巩固消费发展势头。根据中央政策指引,适当扩大政府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做好项目前期准备,提高项目储备质量,优先支持成熟度高的项目和在建项目,在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调结构上加大力度,引导带动社会投资。

(二)加强重点领域支出保障。

把落实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财力保障的首要任务,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投入力度。强化各级财政“三保”责任落实,指导市县统筹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财力,在优化支出结构上多下功夫,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加强库款保障情况监测预警,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不动摇,把牢预算支出、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努力降低行政成本,节省更多资金用于急需领域。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做好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民生保障,扎实办好21件民生实事。

(三)加大财会监督力度。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加强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的监督。扎实推进财会监督等专项行动,推动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的同时,严厉打击各类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强化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加强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实现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形成监督合力。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压实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对一些屡审屡犯问题,从制度机制上剖析原因、堵塞漏洞,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整改结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按照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解放思想、埋头苦干,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以落实“四件大事”推进“四个创建”的实际成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建设作出更大贡献,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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