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度(区环境科学研究院)部门预算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0255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2-02 19:08:20

时间: 2024-02-02 19:08: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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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度

  

(区环境科学研究院)部门预算

  

2024127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美丽西藏、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碳达峰碳中和、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污染防治、生态补偿等环境政策研究与技术支撑;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战略性、综合性、前瞻性、适应性科学研究;承担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和重点流域、典型区域环境规划编制研究;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技术政策、地方规范等研究及跟踪评估;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合作交流,促进科研成果转化运用;提供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咨询、服务和培训;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以藏机编发〔202216号,增设1个厅属事业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规格为正县级。事业编制15名,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885.5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2.9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12.6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42.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3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4年收入预算总量885.57万元,同比增加484.5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6名在职人员。其中: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2.93万元,占87.2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12.64万元,占12.72 %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4年支出预算总量885.57万元,同比增加484.5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6名在职人员。其中:基本支出211.93万元,占23.93%;项目支出673.64万元,占76.07%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72.93万元,同比增加371.8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6名在职人员。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772.9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29.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2.93万元,2023 年执行数(414.34万元)增加358.59万元,主要原因:新增了6名在职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2.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7万元,占2.5%、卫生健康支出9.32万元,占1.21%、节能环保支出729.71万元,占94.41%、住房保障支出14.53万元,占1.8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及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19.3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9.26万元)增加10.11万元,增长109.18%。主要为人员增加、薪资调整缴费基数变大等原因。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类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9.32万元,2023年执行数(4.45万元)增加4.87万元,增长109.44%主要为人员增加、薪资调整缴费基数变大等原因。

  

3.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226.86万元,2023年执行数(96.06万元)增加130.8万元,增长136.16%。主要是人员增加、新增新设立单位开办保障资金项目等原因。

  

4.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121.4万元,2023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121.4万元,增长100%主要为新增重要生态屏障区适应气候变化与巩固提升碳汇功能协同增效对策研究项目。

  

5.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预算数为381.45万元,2023年执行数(300.72万元)增加80.73万元,增长26.85%主要为新增生态承载力与生态安全评估预警项目。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4.53万元,2023年执行数(3.85万元)增加10.68万元,增长277.4%主要为人员增加、薪资调整缴费基数变大等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1.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3.0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8.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较2023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2024年车辆编制数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成本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7个,资金673.64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个,项目名称为典型冰川与冰川区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研究,预算资金161.8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24.02%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附表)。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节能环保: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十三、环境保护管理事物:反映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事物支出

  

十四、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五、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反映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六、自然生态保护:反映用于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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