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自治生态环境厅2023年(区生态环境厅机关)部门预算补充公开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033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2024-02-05 10:43:30 |
西藏自治生态环境厅2023年
(区生态环境厅机关)部门预算
【自治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厅网站上公开】
2023年2月1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治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区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与技术规范。
(二)、负责地方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和行业安全生产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地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市、县(区)政府对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自治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和自治区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实施地方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自治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全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自治区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自治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地方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地方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生态保护规划,指导、协调、监督美丽西藏建设和构建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八)、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制定地方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布设。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和全区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区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九)、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地方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参与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对外事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一)、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地市、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四)、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安全许可审批。监督管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开展辐射环境的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工作。
(十五)、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内设13个机构(正处级),即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综合处、法规与标准处、科技与财务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水与大气环境处、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处、辐射安全监管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生态环境监测处、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处、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以及副县级后勤服务中心机构。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
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
2023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2023年收支总预算8868.9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30.47万元、上年结转2338.47万元(含单位资金1479.6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9.6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400.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3.23万元、年终结转结余2338.47万元(含单位资金1479.62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2023年收入预算总量8868.94万元,同比增加122.2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测算标准有所提高、人员薪资调整。其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30.47万元,占73.63%;上年结转2338.47万元,占26.37%。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2023年支出预算总量8868.94万元,同比增加122.2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测算标准有所提高、人员薪资调整。其中:基本支出5247.22万元,占59.16%;项目支出3621.72万元,占40.84%。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89.32万元,同比减少427.5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结转资金较多。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6530.47万元、上年结转858.8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9.6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400.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3.23万元、年终结转结余858.8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30.47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6838.45万元)减少307.98万元,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30.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6.8万元,占7.61%、卫生健康支出269.67万元,占4.13%、节能环保支出5400.77万元,占82.7%、住房保障支出363.23万元,占5.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及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为480.5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339.77万元)增加140.75万元,增长41.43%。主要原因为薪资调整,缴费基数变大。
2. 社会保障及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预算为18.2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3.22万元)增加15.05万元,增长467.39%。主要原因为2023年公益性岗位薪资标准有调整。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类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38.4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34.35万元)增加4.1万元,增长11.94%。主要原因为薪资调整,缴费基数变大。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类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231.2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228.87万元)增加2.35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为薪资调整,缴费基数变大。
5.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4285.8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4120.95万元)增加164.88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测算标准提高、薪资调整。
6.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预算数为30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35.51万元)增加272.49万元,增长767.36%。主要原因是新增南迦巴瓦论坛-西藏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分论坛项目。
7.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416.9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310.17万元)增加106.77万元,增长34.42%。主要原因是新增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表彰费项目。
8.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预算数为5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321.99万元)减少271.99万元,下降84.47%。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结转资金较多。
9.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预算数为1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9.57万元)增加5.43万元,增长56.74%。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支出数8.1万元结转至下年。
10.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预算数为13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92.4万元)增加37.6万元,增长40.69%。主要原因为新增“无废城市”建设管理经费、新污染物治理与监管经费等项目。
11.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预算数为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6.21万元)减少1.21万元,下降19.48%。主要原因为2022年支出数中含上年结转。
12.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预算数为5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293.38万元)减少243.38万元,下降82.96%。主要原因为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能力建设项目为一次性项目,2023年未申报。
13.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预算数为4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66.62万元)减少26.62万元,下降39.96%。主要原因为2022年支出数中含上年结转。
14.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项)预算数为1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1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2023年新增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试点工作(吉隆县)项目。
1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363.2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365.67万元)减少2.44万元,下降0.67%。主要原因为2022年支出数含补缴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47.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82.5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64.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车辆保险。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5.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51万元、公务接待费9.5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较2022年预算减少17.68万元,下降14.41%。主要原因为按照相关规定逐年递减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4.7万元,较2022年(385.49万元)增加79.21万元,增长20.55%,主要是单位人员增加,以及公用经费测算标准提高等原因,预算正常增长。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18辆,其中,厅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7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保障日常公务需求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37个,资金2142.1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个,分别是:南迦巴瓦论坛-西藏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分论坛,预算资金273万元、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试点工作(吉隆县)项目,预算资金10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7.41%。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附表)。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一、节能环保: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环境保护管理事物:反映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事物支出。
十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反映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前期研究、制订,规划的前期研究、制订及实施评估,环境标准试验、研究和制订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十六、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七、环境监测及监察: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十八、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反映环保部门对建设类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反映环保部门核安全核辐射安全监管、评审支出、放射性物质运输监管、核材料管制、核设施监管等支出。
二十、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污染防治:反映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二十三、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自然生态保护:反映用于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生态保护:反映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量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二十六、农村环境保护: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以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二十七、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反映用于生物多样性、生物安全、生物遗传资源管理及保护、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微生物环境安全监管等支出。
二十八、污染减排:反映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生态环境执法监察:反映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然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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