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整改)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00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 发布日期 | 2024-04-23 17:09:51 |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
2024年 1 月 23 日
目录
第一部分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部门/单位)部门(单位)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部门/单位)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研究制定学校教育、科研规划和教育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收学员,为全区政法系统培养人才。
(四)承担全区政法系统成人学历教育和全区政法系统在职人员培训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为一级预算部门,无二级预算单位。内设13个副县级部门:中共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政工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总务处、侦查系、治安管理系、警察管理系、法律系、基础部、培训部、科研所。
第二部分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部门/单位)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部门/单位)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7712.6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23.17万元、上年结转98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结转745.4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244.03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6461.07万元(含上年结转98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7.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9.75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7712.67万元,同比减少1512.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年初预算没有专户资金收入,二是2024年减少了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2023年安排资金金额较大。其中:上年结转989.5万元,占12.8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23.17万元,占87.17%。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 0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7712.67万元,同比减少42.76万元,同比减少0.56%,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对公用经费口径进行了调整比2023年有所增加;二是2024年使用上年结转资金但2023安排的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金额较大而2024年未安排。其中:基本支出5580.58万元,占72.36%;项目支出2132.1万元(含结转989.5万元),占27.64%;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68.64万元,同比减少1756.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年初预算没有专户资金收入,二是2024年减少了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2023年安排资金金额较大。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6723.1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上年结转745.47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6217.04万元(含结账资金745.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7.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9.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23.1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158.1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项目进展顺利,执行金额(含2022年结转资金)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23.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5471.57万元,占81.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7.55万元,占9.33%;卫生健康支出244.3万元、占3.63%;住房保障支出379.75万元,占5.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5471.5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6750.57万元减少1279万元,减少18.95%。主要原因:2023年项目进展顺利,执行金额(含2022年结转资金)较大。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07.5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493.44万元增加14.11万元,增加2.86%。主要是2024年度工资基数的增加。
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02.62万元。主要是预估2024年度退休人员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44.3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237.82万元增加6.48万元,增加2.72%。主要是2024年度工资基数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79.7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380.56减少0.81万元,减少0.21%。主要是2023年度对住房公积金进行了经费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80.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80.5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4867.81万元(基本工资852.19万元、津贴补贴2069.47万元、奖金243.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507.5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4.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19.1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31.9万元(个人取暖费31.98万元、独生子女费0.04万元、煤油补贴2.02万元、加班补助122.08万元、休假探亲费275.7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0万元、住房公积金379.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07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18.28万元,高龄老人补贴0.1万元,驻村生活补贴16.84万元,其他生活27万元,子女弹琴交通费9万元)。
公用经费614.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614.7万元(办公费40.24万元、印刷费4万元、咨询费8万元、电费224万元、邮电费28万元、取暖费126万元、差旅费50万元、维修(护)费52万元、培训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1.64万元、福利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9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邮寄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7万元)、工会经费63.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2.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92万元,公务接待费1.64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47.87万元减少5.31万元,压缩(增长)11.0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压减三公经费任务。
因公出国(境)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14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5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4.7万元,比2023年预算546.97万元增加67.73万元,增加12.38%。主要是增加了水电费的预算,且调整了口径。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0.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5.9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厅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7个,资金6723.17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55万元。重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个(绩效目标表见附件),即学生公用经费项目,资金203.58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7.82%;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35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30.63%.
2024年开展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见附件)
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扶贫资金使用安排。
政府债务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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