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标准化研究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125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2024-09-05 10:48:11 |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部门职责 。
西藏自治区标准化研究所是隶属于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县级事业单位,独立法人,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主要职责:承担标准化、信息以及防伪技术方面的研究、制定和推广工作;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编制、审核及收集工作;承担自治区标准文献资料馆和标准化信息资源服务的建设;负责标准文献的管理、服务及地方标准发行工作及培训工作;承担南亚标准化(拉萨)研究中心工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向社会提供国内外标准、计量、质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信息咨询服务;负责西藏物品编码(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2.承办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2011年1月,西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批复》(藏机编发[2011]26号)定名为现用名,为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8名,无内设机构,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二、机构设置
纳入西藏自治区标准化研究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
(一)西藏自治区标准化研究所部门本级
(二)无下属单位
(注:如果是基层预算单位,没有下属单位的,可只说明单位内设机构即可。)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377.9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56.96万元,增长17.74%。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中的工资性、社保、住房公积金经费增加。支出总计377.9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56.96万元,增长17.74%。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中的工资性、社保、住房公积金经费增加。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377.96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377.96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
(注:2023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02表;2022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77.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7.9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37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71万元,占77.97%;项目支出83.25万元,占22.0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77.96万元,支出377.9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6.96万元,增长17.74%,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中的工资性、社保、住房公积金经费增加。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增加56.96万元,增长17.74%。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中的工资性、社保、住房公积金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2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7.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6.96万元,增长17.74%,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7.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3.16万元,占85.5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08万元,占6.37%;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1.67万元,占3.09%;住房保障(类)支出19.05万元,占5.04%。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7.88万元,支出决算为37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6%。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 351.21万元,支出决算为32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40万元,支出决算为2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22万元,支出决算为1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9.05万元,支出决算为1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注: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4.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4.4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0.2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注:上述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无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3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2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3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8万元,支出决算为4.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4.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费的维护保养及油料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4.88万元,增长100%。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4.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公务用车支出经费。
3.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注: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9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2022年度相关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83.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所属单位不需要填写此项)。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标准化研究项目(含南亚标准化研究)、标准化事业运转项目、南亚标准化(拉萨)研究中心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包括项目绩效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标准化研究项目(含南亚标准化研究)项目绩效自评表,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1.23万元,执行数为21.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南亚标准化(拉萨)研究中心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表,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0.28万元,执行数为20.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标准化事业运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64分。全年预算数为41.74万元,执行数为41.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标准编制指导和标准编写软件未达目标分值,主要原因为资金调整购买评估软件,未购买100本;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制定科学的绩效目标,使其与实际相符。
(三)部门评价结果。
本单位为二级单位
(四)财政评价结果。
无财政评价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字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注意部门汇总公开决算时,因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部门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应为部门所属的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汇总数;决算数字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
(注: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字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资料填写。)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房屋登记在一级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明下。
本单位无车辆,借用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辆公务车。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注: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字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F01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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