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郑州干休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1430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区党委老干部局 | 发布日期 | 2024-09-07 13:05:35 |
郑州干休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二、机构设置 2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8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从单位构成来看,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郑州干休所部门决算单位包括: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郑州干休所。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郑州干休所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批准进住干休所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2.负责落实住所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等工作;负责住所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服务工作;
3.承办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等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郑州干休所,部门规格为正县级。内设3个科室:办公室、生活保健科、行政管理科,正科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939.79万元,支出总计939.7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35.23万元,增长16.8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增加一个项目支出。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928.54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11.25万元,主要一是零余额启用之前结余部分人员经费,二是项目结转。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930.57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9.22万元,主要是零余额启用之前结余部分人员经费,拟上缴。
(注:2023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02表;2022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928.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5.39万元,占89.9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93.15万元,占10.03%。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93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3.96万元,占70.28%;项目支出183.46万元,占19.71%;上缴上级支出93.15万元,占10.0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35.39万元,支出837.4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83万元,增长3.8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支出减少17.03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补缴了社保费。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1.25万元,主要:一是零余额启用之前结余部分人员经费,二是项目结转。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9.22万元,主要是零余额启用之前结余部分人员经费,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2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7.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99%。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03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补缴了社保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7.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0.83万元,占92.05%;住房保障(类)支出36.72万元,占4.38%;卫生健康支出(类)29.87万元,占3.57%。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91.56万元,支出决算为83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820.03万元,支出决算为77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31.61万元,支出决算为2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9.92万元,支出决算为3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3.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1.1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82.8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注:上述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此项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4万元,支出决算为5.54万元,完成预算的34.63%,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0.29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干休所依据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各项工作。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8万元,占70.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6万元,占29.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维修。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接待90人次。
(注: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9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2022年度相关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86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10.98万元,增加15.28%。
(二)机关行政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等。
2.项目支出,包括三大项目:党建工作经费、公共设施维修(护)费、老干部公用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服务费。
无政府采购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1743.57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577.01平方米,业务用房25.74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140.82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均为离退休干部用车;无单位价值100万元的设备。
(注: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字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F01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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