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2025年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938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2-21 12:36:33

时间: 2025-02-21 12:36:33 来源: 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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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部门预算


2025年  02 月  11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部门职责

西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成立于2002年,隶属于西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占地面积(25亩)16667平米,建筑面积7287.52平米,根据藏机编发[2010]35号, 内设办公室、就业服务部、职业培训部、盲人按摩管理部。事业编制23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3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主要职能是促进残疾人教育,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研发推广盲文,手语,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指导盲人按摩与盲人辅导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组织实施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的相关工作,使更多的残疾人得到培训经,就业。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西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4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就业部、培训部、盲人按摩部。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统计、安全、保密、督察督办、后勤保障、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财政拨付后残疾人事业资金管理;调配各项残联事业资金;组织协调残疾人事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就业部。负责对全区残疾人就业提供指导与服务,对全区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进行指导,进行残疾人就业状况、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开展残疾人求职登记、失业登记、政策咨询、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工作,收集和发布残疾人岗位信息,定期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开展残疾人职业介绍、就业入户回访调查服务;

(三)培训部。负责对全区残疾人就业培训提供指导和服务。以岗位需求为前提,采取岗位定向培训、委托培训、联合培训等形式,组织残疾人参加相关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技能,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全区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指导人员和就业服务人员参加中国残联举办的职业培训。组织残疾人参加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和举办全区残疾人职业技能赛事。

(四)盲人按摩部。负责组织全区盲人参加国家盲人医疗按摩考试、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复核及资格证书发放。协助区残联教就部对全区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盲人按摩机构进行业务指导;负责自治区本级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

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1402.45万元,比上年增加114.08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新增项目;支出预算1402.45万元,比上年增加114.08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新增项目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6万元,比上年减少54.42万元,下降9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上年减少4.92万元。)下降54%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0万元,比上年增长11.9万元,增长9.2%,主要原因是:人员有所增加

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6801.57平方米,车辆2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9个,资金380.04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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