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自治区党委金融办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190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2025-10-19 15:43:22 |
西藏自治区党委金融办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自治区党委金融办“三定”方案为秘密,按规定不予公开。
纳入西藏自治区党委金融办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内设3个正处级行政机构,分别为综合处(机关党委、人事处)、金融协调管理处、党建工作处,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自治区党委金融办为2024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支出和收入均无上年数对比情况。
2024年度收入总计721.61万元,支出总计721.61万元。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721.61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677.06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4.55万元,结转结余主要是办公楼维修改造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721.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1.61万元,占100%。本年收入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67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98万元,占50.36%;项目支出336.08万元,占49.64%。本年支出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等。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21.61万元,支出677.06万元。无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44.55万元,均是公房维修改造经费项目结转结余。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7.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83%。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7.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8.66万元,占63.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28万元,占4.32%;卫生健康支出17.75万元,占2.62%;住房保障(类)支出23.36万元,占3.45%;其他支出178.01万元,占26.3%。
自治区党委金融办为2024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当年预算均为机构改革后年中调整追加。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77.0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其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决算为313.75万元,完成本年收入358.3的87.57%。决算数大于(小于)本年收入数的主要原因结转结余了公房维修改造项目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决算为29.28万元,完成本年收入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决算为17.75万元,完成本年收入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为23.36万元,完成本年收入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支出。支出决算为178.01万元,完成本年收入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0.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1.3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85.6万元、津贴补贴59.75万元、奖金4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2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0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8万元、住房公积金23.36万元、医疗费2.9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2.8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万元。公用经费69.6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24.51万元、印刷费0.61万元、电费0.62万元、邮电费2.19万元、取暖费3.22万元、物业管理费0.79万元、差旅费7.11万元、维修(护)费7.36万元、公务接待费0.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9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无此类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无此类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无此类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无此类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无此类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无此类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64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本年收入的100%,无上年对比情况。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无上年对比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驾驶服务、日常公务用车保养及油料费用。无上年对比情况。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4元,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接待8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处非联办调研组一行和中国证监会考察组一行。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本年收入数一致。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36.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9.64%。
共组织对“工作业务经费”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6.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自治区党委金融办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按月通报、按季调度机制,严格落实“预算编制有目标”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断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管理水平。全年除12月底下达的公房维修改造项目支出外,其他项目均达到预算绩效管理目标要求。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工作业务经费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77.23万元,执行数为77.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打非宣传2次,开展各类调研活动10余次,形成材料10余份。开展了专项金融风险化解工作,全力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对全区7+4类地方金融组织开展了全面摸底,做到底数清,为下一步更好做好监管工作提供了保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度自治区党委金融办机关运行经费69.61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本年收入一致,无上年对比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XX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主要是机构改革原因,2024年暂未下达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公务用车编制。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支出功能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包括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
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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