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1989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5-10-21 17:47:24

时间: 2025-10-21 17:47: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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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自治区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自治区党委工作机关、自治区党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地市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自治区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自治区党委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巡视工作,配合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自治区党委工作机关、自治区政府工作部门党组(党委)以及地市、县(区)巡视巡察工作。

4.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自治区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自治区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自治区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8.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巡视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市级纪检监察机关、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和巡视巡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纪委)由自治区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监委)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国家监察机关。自治区纪委与自治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受自治区党委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双重领导。

自治区纪委监委下设2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厅、组织部、机关党委、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十监督检查室、第十一至第十三审查调查室、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此外,设有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区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区纪检监察网络中心、区纪委监委纳金管理中心等所属事业单位。

自治区纪委监委无下属单位,纳入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包括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和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37633.9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各增加5005.93万元,增长15.34%。主要原因:新增“231”项目、“925”项目和车辆购置项目。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7203.6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行政运行11502.09万元,占30.9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529.39万元,占33.68%;机关服务79.76万元,占0.21%;巡视工作2161.32万元,占5.81%;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8101.92万元,占21.7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8.39万元,占2.9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5.82万元,占0.55%;公益性岗位补贴6.46万元,占0.02%;行政单位医疗543.94万元,占1.46%;公务员医疗补助110.39万元,占0.30%;住房公积金883.97万元,占2.3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3115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31.26万元,占46%;项目支出16824.28万元,占54%

基本支出包括行政运行11502.09万元,占36.9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078.39万元,占3.4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5.82万元,占0.66%;公益性岗位补贴6.46万元,占0.02%;行政单位医疗543.94万元,占1.75%;公务员医疗补助110.39万元,占0.35%;住房公积金883.97万元,占2.84%

项目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202.90万元,占39.17%;机关服务79.76万元,占0.26%;巡视工作2161.32万元,占6.94%;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380.29万元,占7.6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7203.6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879.73万元,增长22.69%,主要原因:新增“231”项目、“925”项目和车辆购置项目。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155.5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040.45万元,下降3.23%,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自治区纪委监委实施了网络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二是新增的“925”项目和“231”项目属于基建项目,需按照工程施工进度拨付项目款项;三是2024年上半年,因自治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岗位调整,各类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暂缓开展,致使办案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430.26万元,主要是车辆购置项目430.2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873.80万元,下降81.33%,主要原因:自治区纪委监委坚持花钱和干事相统一,科学铺排项目盘子,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除车辆购置项目外,2023年项目经费在2024年年初一律不结转。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6478.38万元,主要是信息系统运行及维护项目143.70万元、925”项目613.05万元和“231”项目5721.6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046.38万元,增长1399.63%,主要原因:自治区纪委监委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项目台账,做到清单化、精细化管理,依据预算执行情况、项目合同约定和项目实施周期等结转项目资金,推进项目按计划落实落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55.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79%,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040.45万元,下降3.23%,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自治区纪委监委实施了网络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二是新增的“925”项目和“231”项目属于基建项目,需按照工程施工进度拨付项目款项;三是2024年上半年,因自治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岗位调整,各类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暂缓开展,致使办案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55.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326.37万元,占90.9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90.87万元,占4.14%;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654.33万元,占比2.10%住房保障(类)支出883.97万元,占2.8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421.71万元,支出决算为3115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5%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357.4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0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干部职工较年初增加23,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按有关政策要求,年中新增加用氧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4488.08万元,支出决算为12202.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基建项目需按照工程施工进度拨付项目款项;二是办案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9.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年中按规定追加机关后勤服务外包项目和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尾款。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工作(项)。年初预算为2254.60万元,支出决算为216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6%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80.2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建设要求,年中新增加“231”项目;二是为保障机关和纳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年中按规定追加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维护费和纳金管理中心运行维护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34.77万元,支出决算为107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4%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34.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42%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46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按规定追加公益性岗位补贴缺口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按规定追加高龄老人补贴缺口资金。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97.31万元,支出决算为54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6%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28.41万元,支出决算为11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7%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27.14万元,支出决算为88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31.26万元。

人员经费12615.5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715.6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纪委监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纪委监委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31.47万元,支出决算为1106.56万元,完成预算的83.11%。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841.37万元,增长317.27%,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新购3辆商务车和14辆越野车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05.46万元,占99.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0万元,占0.10%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5.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830.26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7辆,主要用于办案工作,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5.2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费、年审费、油料费、维修费、洗车费及劳保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224.01万元,完成预算的83.15%。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841.64万元,增长319.02%,主要原因:2024年度新购3辆商务车和14辆越野车。

2.公务接待费支出1.10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1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接待44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督导组和工作组。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90万元,完成预算的55%。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27万元,下降19.71%,主要原因:严格落实《西藏自治区本级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从严审批,严控各项支出,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委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4969.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8.97%。组织对纪检监察工作经费、巡视巡察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81.5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实施“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项目,较好地保障了各项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等办案工作顺利开展,有效确保部门职责履行,在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一体推进“三不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通过实施“巡视巡察经费”项目,按计划完成巡视工作,稳步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任务,切实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委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纪检监察工作经费、巡视巡察经费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纪检监察工作经费

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涉密不公开。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2分。全年预算数为7699.40万元,执行数为5520.20万元,完成预算的71.7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得到贯彻落实;二是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三是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四是一体推进“三不腐”,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五是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六是突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2.巡视巡察经费

巡视巡察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涉密不公开。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6分。全年预算数为2254.60万元,执行数为2161.35万元,完成预算的95.8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稳步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任务;二是统筹抓好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坚持立行立改、边巡边查,着眼巡视整改各阶段、各环节,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监督,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三)部门评价结果

纪检监察工作经费和巡视巡察经费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均为“优”,因纪检监察工作经费和巡视巡察经费部门评价报告均有涉密内容,故不作公开。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1715.6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5.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2.74%,主要原因:按有关政策要求,年中新增加用氧工作经费。与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348.52万元,增长25.49%,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较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自治区纪委监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28.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43.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86.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98.4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自治区纪委监委拥有房屋面积65665.96平方米;车辆7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4辆、主要负责人用车12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5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办案车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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