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西藏自治区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0015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2025-10-23 18:29:25 | |
西藏自治区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报告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西藏自治区总工会是自治区党委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是西藏各级工会组织和产业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自治区总工会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有效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动员各族群众积极投身稳定、发展、生态、强边。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工运方针,围绕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贯彻执行自治区工会全区代表大会、全委会和常委会确定的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二)依照有关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全区工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任务,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权服务职能。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自治区党委反映职工群众思想、愿望和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拟订、修订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措施、制度,参与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参与调查处理职工重大伤亡事故。
(四)负责工运理论政策研究,健全完善我区工会相关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贯彻执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五)指导全区各级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研究自治区产业工会的设立和管理。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和会员发展工作,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工会干部培训工作。协助管理地(市)、区直部门和单位工会干部。
(六)负责全区工会组织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加强工会组织对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构建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工会系统服务职工网络载体。
(七)组织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职工素质提升工程与技术创新等工会经济技术工作。做好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维护、职工互助保障工作。
(八)按规定权限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和工会经费预决算审批工作。负责本级工会经费和资产管理,对下一级工会资产管理实施监督。负责对本级及其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和下一级工会的经费收支、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承担机关内部审计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
(九)根据授权,依法依规开展工会国际联络、接待及对外交流工作。
(十)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完成自治区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纳入西藏自治区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总工会机关、劳动人民文化宫和拉萨工人疗养院。
(一)西藏自治区总工会部门本级
自治区总工会机关内设四部三室一中心,包括办公室、劳动经济和宣教网络部(女职工部)、基层工作和法律保障部、财务和资产管理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部(机关党委)、研究室(主人杂志社)、职工帮扶服务中心。总工会机关行政编制35名,参公事业编制12名,事业编制 21名,共计68名。
(二)西藏自治区总工会下属单位
西藏自治区总工会劳动人民文化宫为副处级机构,事业性质,核定人员编制25名,其中副处级领导职数1名。文化宫下设3个科(室)。
西藏自治区总工会拉萨工人疗养院是西藏自治区总工会下属的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根据疗休养工作开展需要和自治区编办文件,设5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医务科、总务科、接待科。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8,300.35万元,支出总计8,300.3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898.18万元,增长12.14%。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机关的房屋维修项目及车载巡回服务站项目;二是正常的人员增资。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8,262.38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37.97万元,主要是劳动人民文化宫及工会机关项目结转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88.31万元,下降88.38%,主要原因是强化预算执行。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7,708.28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592.08万元,主要是疗养院的资金结转及机关工会车载巡回服务站建设项目资金结转,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56万元,增长(下降)0.26%,主要原因是关工会车载巡回服务站建设项目资金结转。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8,262.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28.18万元,占59.64%;事业收入3,324.01万元,占40.23%;其他收入10.19万元,占0.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7,70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7.81万元,占54.84%;项目支出3,480.47万元,占45.1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928.18万元,支出4,842.9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14.54万元,增长14.24%,主要原因:一是预算项目增加;二是人员经费的正常增幅。支出增加240.19万元,增长5.21%,主要原因:一是预算项目增加;二是人员经费的正常增幅。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30.13万元,主要是劳动人民文化宫的结转,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49万元,下降4.71%,主要原因是强化预算执行。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115.32万元,主要是机关工会车载巡回服务站建设项目资金结转,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3.7万元,增长264.7%,主要原因是机关工会车载巡回服务站建设项目资金结转。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42.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82%。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0.19万元,增长5.21%,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及正常的人员经费增幅。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42.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93.15万元,占82.4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5.89万元,占8.38%;卫生健康支出182.88,占3.77%;住房保障(类)支出261.08万元,占5.4%;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928.18万元,支出决算为4,84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02万元,支出决算为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744.38万元,支出决算为174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919.17万元,支出决算为81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2%。未达到100%执行进度主要原因是机关工会车载巡回服务站建设项目资金结转。
4.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90.42万元,支出决算为132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超支20.14万元,主要是完成了上年结转资金。
5.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21.34万元,支出决算为10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8%,差异原因为部分项目执行进度滞后,资金相应结转至下年度继续使用。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52.54万元,支出决算为35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3.29万元,支出决算为5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0.06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3.87万元,支出决算为9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69.56万元,支出决算为69.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9.45万元,支出决算为1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61.08万元,支出决算为26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87.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60.4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27.2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总工会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和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总工会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和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总工会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总工会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总工会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总工会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7.78万元,支出决算为47.78万元,完成预算的32.33%,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减少)17.65万元,下降27.3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强化公务用车和会议活动管理,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有效控制了经费开支。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00万元,占94.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8万元,占5.82%。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00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燃料费及维修费。
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16.51万元,下降26.8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优化车辆调度使用,推进公车运行费用明细核算,强化节能降耗措施,有效降低运行成本。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累计接待人数95人。
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21万元,下降7.0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压缩非必要接待活动,优化接待标准和流程,坚持简朴办事原则,杜绝铺张浪费,进一步提升经费使用效益。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相等,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21万元,下降7.0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压缩非必要接待活动,优化接待标准和流程,坚持简朴办事原则,杜绝铺张浪费,进一步提升经费使用效益。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区总工会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和评估等措施,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资金。区总工会财务部组织业务部门,对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并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强化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对执行进度落后、绩效目标完成程度不佳的项目,向项目实施部门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区总工会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各项支出均按照预算计划有序进行,未出现超预算或违规支出的情况。2024年财政资金全年预算数4958.31万元,实际支出4842.99万元,执行率97.67%。其中基本支出全年预算数3887.67万元,支出3887.67万元;项目支出全年预算数1070.64万元,实际支出955.33万元,结转111.54万元。在年度计划任务完成方面,区总工会从数量、质量、时效等多个维度进行了全面回顾和总结。总体来看,各项任务均按照既定目标顺利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2024年,区总工会开展绩效评价项目共计13个,其中总工会机关项目8个,文化宫项目4个,疗养院项目1个,实现绩效评价全覆盖。绩效评价项目金额955.33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工会工作经费支出情况
一是西藏自治区劳模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专项补助资金。区总工会认真做好劳模管理服务工作,关心关爱劳模生活,真情服务并帮助劳模解决实际问题。2024年年初,区总工会开展了自治区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基本信息核查工作,精准掌握劳模的实际情况,并动态管理劳模档案。2024年,区总五一表彰劳模人数达到200人,补助劳模人数达到887人,均100%地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值。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区总工会将继续按时完成自治区劳模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
二是工会工作经费。劳动技能竞赛经费用于提升职工技术技能,为职工成长成才搭建平台,将其培养成新时代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高素质劳动者,为新时代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工会力量。2024年,在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区总工会按时完成了劳动技能竞赛资金的使用。会议费用于办公室的各项会议工作,2024年10月31日,西藏自治区总工会十一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召开,学习贯彻区党委书记王君正关于西藏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的批示,审议通过了《西藏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动西藏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总结2023年全区工会工作情况,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履行有关人事事项的民主程序,推动全区工会工作和工运事业高质量发展。送温暖资金用于完成区总工会“三大节日”慰问及年度内常态化送温暖慰问,对象和范围:包括在档困难职工、劳模、一线职工、节日在岗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环卫一线职工、边境一线职工。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节日一线班组、一线企业、驻村工作队集体。西藏工匠资金用于开展西藏工匠选树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工匠精神,鼓励各行各业劳动者立足岗位、奋发有为,把工匠精神倾注于实际工作中,精益求精,追求卓越,推动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用实干成就梦想,在平凡中彰显不凡,汇聚砥砺奋进的强劲力量。主人杂志资金用于及时传播工会新闻和职工声音,加强工会与职工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传播先进文化、反映职工心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重要舆论阵地。社会福利和救助费用于支持工会巩固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成果,持续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在职工遇到临时性、突发性困难时开展前置性帮扶和送温暖服务。
三是党建经费。开展党员教育培训、订购党员学习辅导资料、下拨退休党支部活动经费、兑现退休党支部班子成员的工作补贴、开展2024年度“两优一先”等表彰奖励、支持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建活动、加强支部标准化活动阵地建设、开展困难党员、老党员慰问及其他临时性符合机关党建活动经费开支范围的项目和工作开支。
四是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具体维修改造的内容包括屋面防水,室内线路改造加大线路功率负荷,水电智能表安装,屋面太阳能水箱更换、水管保温维修以及外墙粉刷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总工会无政府采购收支,车辆保险由财政厅统一采购。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49696.08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894平方米,业务用房771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40092.08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9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
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支出功能分类:
XXXX(类)XXXX(款)XXXX(项),……;
XXXX(类)XXXX(款)XXXX(项),……。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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