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2374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2025-10-28 09:44:33 | |
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管 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党对应急管 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 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聚焦“四件大事”聚力 “四个创建”,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主要职责是:
A..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策,组织拟订自治区应急 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 和政府规章草案,依法依规贯彻落实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有关规程并监督实施。
B.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市)、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C.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执行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 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自治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D.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 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按照权限和程序统一发布灾情。
E.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 急救援,承担自治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自治区党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F.负责协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负责消防工作, 指导各地(市)消防监督工作,承担相关火灾防范、火灾扑救、 抢险救援等工作。
G.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 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 工作。
H.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 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完善城乡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提高基层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I.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 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測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 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
J.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灾情核查、损 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K.制定并组织实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 会同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 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L.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依法行 使自治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地 (市)、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 工作。
M.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N.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 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O.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 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区外救援工作。
P.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Q.承担自治区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自治区安全生产 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具体事务,结合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际,制定落实举措、规划、制度及相关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地(市)和成员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R.指导、协调自治区地震局开展工作。
S.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T.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方面: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要加强、优化、统筹自治区应急能力建设,推动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杈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自治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提升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服务创建“三区一高地”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1).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突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A.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负责组织编制自治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自治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工作,协助自治区党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拟订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按照权限和程序统一发布灾情信息。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评估。建立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机制,按照权限和程序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B.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拟订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依规贯彻落实防护标准化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C.自治区水利厅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拟订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依规贯彻落实防护标准化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D.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农牧业日常抗灾减灾防灾职责。
E.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拟订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依规贯彻落实防护标准化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F.必要时,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以自治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 责分工。
A.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负责提出自治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定,组织拟订全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依法依规贯彻落实标准化工作,会同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B.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自治区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分工。
A.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査本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B.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法具体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应急管理厅为正厅级单位,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12个处室及5 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办公室、执法监督处(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应急指挥中心、预案管理和地震地质灾害救援处、防汛抗旱处、风险监测和火灾综合防治处、安全生产基础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处、科技和信息化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事故灾害预警监测中心、应急救援科学研究中心、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人员情况,2024年末在职职工人数106人,比2023年末相比增加4人,主要原因为2024年新增调入2人、遴选6名、退休2人、调出1人、辞职1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84,277.59万元,上年结转1817.72万元,支出总计84,277.59万元,结转下年5,681.3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增加74,151.54万元,增长892.5%。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等预算资金,支出增加12,325.21万元,增长66,271.04%。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等预算资金。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82,459.87万元。
非财政拨款结余0.04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1,817.72万元,主要是部分项目未能支出,结转资金较多,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231.97元,下降232.81%,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疫情原因,部分项目未能支出,结转资金较多。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78,596.25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5,681.34万元,主要是本年新增“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等预算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6,271.04万元,增长537.69%,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等预算资金。
(注:2024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02、03表;2023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82,459.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459.87万元,占100%。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78,59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8.57万元,占5.57%;项目支出74,217.68万元,占94.43%。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2,459.87万元,支出78,596.2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4,151.54万元,增长892.5%,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等预算资金。支出增加66,271.04万元,增长537.69%,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等预算资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817.68万元,主要是部分项目未能支出,结转资金较多,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231.97元,下降232.81%,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疫情原因,部分项目未能支出,结转资金较多。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5,681.31万元,主要是“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等项目结转,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648.53万元,增长179.48%,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等项目结转。
(注: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596.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6,271.04万元,增长537.69%,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等预算资金。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596.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72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6.61万元,占1.00%;就业补助(类)支出4.17万元,占0.00%;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12.73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282.86万元,占0.0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支出21.82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77,617.52万元,占99.00%。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8,596.25万元,支出决算为78,59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24.72万元,支出决算为2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94.56万元,支出决算为39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7.87万元,支出决算为3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4.17万元,支出决算为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4.17万元,支出决算为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79.63万元,支出决算为17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33.10万元,支出决算为3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82.86万元,支出决算为282.86万元,完成年初预
算的100%。
9.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财务和审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1.82万元,支出决算为21.82万元,完成年初预
算的100%。
1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493.56万元,支出决算为3,49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
年初预算为776.64万元,支出决算为77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1,446.99万元,支出决算为1,44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
年初预算为69057.96万元,支出决算为6905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820.15万元,支出决算为282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21万元,支出决算为2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注: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预算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78.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29.4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49.1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注:上述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1.23万元,支出决算为191.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89.06万元,增长87.18%,主要原因是因工作安排,新购置车辆一台。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4.06万元,占7.3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0.98万元,占89.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19万元,占3.24%。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06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因公出国(境)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洪力支出7.28万元。主要用于赴英国培训费
卫军支出6.78万元。主要用于出国费用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14.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14.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工作安排,两位领导因公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9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6.69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工作,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4.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工作。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71.94万元,增长72.64%,主要原因是按照工作安排及预算安排产生,新购置车辆一台。
3.公务接待费支出6.1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1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接待122人次;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综合督查检查餐费及缺氧药品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3.06万元,增长97.93%,主要原因是按照工作安排及预算安排产生,接待9批次,122人次。
(注: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9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2023年度相关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628.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3.52%。
共组织对“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等4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28.2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实现区、市、县三级应急部门视频图像、数据信息互联互通,保障视频调度等指挥调度工作正常开展。区、市两级应急部门8台应急指挥车辆联通正常,保障突发事故现场音视频联通顺畅。为自治区应急指挥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长期的信息化支撑。开展系列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安全素质,进一步强化红线底线意识。 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大力普及安全文化知识,解决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淡薄,提升全社会公民安全素质。喜马拉雅冰川快速消融对区域水文、水资源和水环境造成影响,增加了冰湖溃决引发洪水等灾害的风险,冰湖溃决严重危及下游重要基础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多国水环境造成生态隐患,需加以重点观测,将可能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国务院安委会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经费30万元。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支付。区党委、政府及区安委会通过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传达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重要指示精神,安全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动员各级各部门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人民安全感成色更足。通过增加机动业务经费,确保应急管理执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区应急管理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组织指导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指导协调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形成西藏自治区系统运维服务体系,结合应急管理厅业务工作及信息化建设情况,不断完善运维管理体系的建设,加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保障,“以流程为导向,以服务为核心”提高服务质量水平、转变服务理念、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满意度,保证信息化设备和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提升应急响应能力,更好的服务于西藏自治区电子政务工作的整体大局。通过清晰的画面和文字,在受众群众中造成巨大的视觉冲击力,提高受众群众对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的认识,加深受众群众对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的记忆,切实增强和提升受众群众安全生产工作的参与意识,充分调动受众群众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性,将事故遏制在萌芽状态,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和长期稳定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采购储备应急救灾物资,有效保障应急救灾期间群众生活的物资需求,遵循就近存储、调运迅速、保障有力的原则,切实提升基层应对灾害能力。解决办公楼与职工周转房安保、保洁、绿化、水电、维修办公用品、耗材、食堂运行后勤保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参照如下格式说明(表述应与决算内容保持一致):我部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航空应急项目4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包括项目绩效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项目绩效自评表: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1分。全年预算数为42419万元,执行数为41185万元,完成预算的97.0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西藏自治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建设,到2024年底,完成项目实施,地震、洪涝、火灾、地质等灾害监测预警数据全面实现共享,重点灾害风险区域视频监控广泛覆盖,横向互联、纵向互通的自然灾害防治大数据体系基本形成,实时监测、动态预警、指挥联动、一键叫应的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建成贯通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的应急指挥调度系统,视频指挥覆盖全区应急管理部门。建成部、自治区、市、县“上下贯通、左右联通”的灾害调度通信网络,单北斗应用全面替代,灾害状态下应急通信能力大幅提升。
(三)部门评价结果(预算部门填写,部门所属单位不需填写)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在3个以内的,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个的,至少将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
(四)财政评价结果(如有)
反映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预算部门(单位)重点项目财政评价情况,如有,可将评价报告附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549.16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51.99万元,增长10.4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 公用经费支出。
(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注意部门汇总公开决算时,因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部门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应为部门所属的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汇总数;决算数可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130.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838.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91.64万元。
(注: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据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资料填写。)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11566.22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6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6台(套)。
(注: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据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F02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支出功能分类: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9.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财务和审计支出(项)。
1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1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
1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
1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
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
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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