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区直机关工委2026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00243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2026-02-06 09:33:49 | |
2026年区直机关工委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区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区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区直机关工委是自治区党委派出机构,统一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为正厅级,列区党委直属机构序列。为独立核算和独立编制的共产党机关,单位机构数为1,没有下属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强化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深化理论武装,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正风肃纪,全面提高区直机关党的建设质量。
(二)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区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区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三)指导区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四)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五)对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自治区党委报告。
(六)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自治区党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七)配合自治区党委有关部门抓好区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区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八)督促指导区直各部门机关党委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区直各部门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九)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十)领导区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十一)了解掌握区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二)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
(十三)受自治区党委委托,协助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管理区直机关党员和开展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协助有关部门协调区直机关各部门做好维护稳定、离退休干部和老龄等工作。
(十五)完成自治区党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区直机关工委内设5个处室,内设处室具体职责如下:
(一)设中共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作为自治区纪委监委的派出机构
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区直机关工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职责是:领导区直机关各部门机关纪委的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审理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调查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完成自治区纪委监委、区直机关工委交办的其他内容。
(二)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
负责区直机关工委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委内工作督办,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工委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工委机关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工委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三)组织宣传部
负责区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组成人员的考核审批工作,督促指导按期换届。承担区直机关党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发展工作,组织关系的转接、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和党内统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党的代表大会和党代表会议代表的推选、报批工作。指导区直机关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区直机关党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了解掌握区直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分析研判干部职工思想动态。
(四)党建督查室
负责统筹协调区直机关工委督查工作。负责对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在落实“四件大事”“四个创建”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承担对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作风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向自治区党委报告。承担对区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和各级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重点工作、重要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指导区直机关基层组织建设,统筹安排年度党建考核工作。参与区直机关各部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督促检查和指导有关工作。
(五)群众工作部(共青团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负责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做好群众工作,提出有关工作规划。协调指导区直机关工会、妇工委等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负责领导区直机关团的工作和青年工作,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团组织做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工作,审批区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团组织领导班子组成及书记、副书记任免。了解掌握区直机关青年工作情况,反映团员、青年思想动态,做好青年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区直机关青年联合会按照章程开展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推荐工作。
三、部门预算构成
区直机关工委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区直机关工委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12.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
1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4.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6.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例如: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976.00万元,比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267.41万元增加708.59万元,增长31.25%,其中:基本支出2450.82万元,比上年增加486.19万元,增长24.75%;项目支出525.18万元,302.78万元,比上年增加222.40万元,增长73.45%。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2976.0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79.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75万元。
主要原因是:一是2026年度组织区直机关参加全区第十四届运动会经费200万元;二是周转房维修--直属机关宿舍改造项目117.60万元;三是工资性支出年度正常增长。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75.00万元,剔除本年度新增一次性工作支出因素,“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6.06万元,下降18.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确保年度内三公经费的使用科学合理、精打细算、保证重点、兼顾一般,严禁无预算支出、超支预算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剔除本年度新增一次性工作支出因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0万元,比上年减少6.06万元。)比上年减少6.06万元,下降18.33%,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控公务车辆的运行维护费用,完善派车及加油管理,确保公车的管理和使用规范合理;二是公务用车车辆保险由西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负责参保;公务接待费0.5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公务接待审批控制,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2026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8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9人(2026年预计)。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2.23万元,比上年增加96.71万元,增长52.13%,主要原因:2026年自治区财政厅统一要求,对机关运行经费进行了归类调整。一是公用经费106.61万元,在上年基础上适当压减;二是新列单位物业管理费49.83万元;三是工会经费和用氧经费因人员增加有小幅增长;四是食堂运行补助实行新的补助办法,有较大增幅,2026年食堂运行补助89.48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2718.60平方米,车辆8辆,无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2个,资金525.18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刊物编印--《西藏机关党建》 | 15.00 | 围绕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搭建区直机关党建工作学习交流平台。 |
组织参加第十四届运动会经费 | 200.00 | 组建田径、篮球、足球、羽毛球、兵乓球等代表队,100多名运动员参赛,展现区直机关广大干部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推动区直机关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区直机关工委2026年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因此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表、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为空表无支出数字。
(二)区直机关工委2026年度未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因此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为空表无支出数字。
(三)区直机关工委2026年度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因此政府采购预算表为空表无支出数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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