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2026援助西藏发展基金会部门预算公开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00283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2026-02-09 12:08:25 | |
2026年援助西藏发展基金会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援助西藏发展基金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援助西藏发展基金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援助西藏发展基金会是西藏自治区目前唯一一家全国性公募基金会,于2025年12月取得4A级全国性基金会资质。基金会的宗旨是: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以维护祖国统一,增强民族团结为基本准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聚焦富民兴藏、助力改善民生,多元化拓展渠道为推进新时代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的辅助作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包括援助西藏、扶贫济困、募集资金、专项资助、国际合作、专项展览、业务培训等。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藏组字﹝1998﹞292号)文件批复,援助西藏发展基金会设三个内设处室,即拉萨总部办公室、北京办公室、业务处;无直属机构,以上内设机构均纳入基金会预算。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为援助西藏发展基金会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1.部门整体预算表包含机关汇总预算;2.部门机关预算已单独公开;3.无所属二、三级单位,无相关预算公开事项)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418.3万元,比上年增加171.18万元,增长13.72%,主要原因是优化预算结构,补充机构运行及重点公益项目相关资金;支出预算1418.3万元,比上年增加171.18万元,增长13.72%,主要原因是保障日常履职及公益项目有序推进,适当增加相关支出安排。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9.3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维持“三公”经费合理管控水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相关出国(境)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5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公务接待费0.80万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严格按相关规定规范执行,无涉密事项。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1.61万元,比上年增加99.64万元,增长97.70%,其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04万元、办公费9.30万元、印刷费4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7万元、邮电费2.5万元、物业管理费60.96万元(里面包括保安费用14.64万元、3名驾驶员费用35.8万元、电工费用4.8万元、保洁员费用5.12万元、单位院内花草修剪费用0.6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护)费用3万元、会议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10.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9.3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机构运行实际需求,合理调整办公、物业、工会等相关经费配置。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30.6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30.67万元,无工程类采购无服务类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援助西藏发展基金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952平方米,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5辆,其中,厅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3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下乡调研等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8个,资金248.44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涉密项目除外):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慈善业务协调对接经费 | 34.40 | 详见附表 |
非基建尾款-OA视频系统建设项目 | 132.27 | 详见附表 |
宣传推广-公益慈善宣传 | 18.00 | 详见附表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2026年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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