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西藏自治区社科院(社科联)2026年部门预算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00001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2026-02-09 15:49:35 | |
2026年西藏自治区社科院(社科联)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西藏自治区社科院(社科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2026年西藏自治区社科院(社科联)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6年西藏自治区社科院(社科联)预算情况说明
一、西藏自治区社科院(社科联)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社科院(社科联)概况
一、主要职责
西藏自治区社科院(社科联)“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是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专门学术研究机构,担负着“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资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职能,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思想库”“服务部”,承担着为自治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的重要任务,同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理论支撑,为国内外学术交流提供智库平台。
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是自治区党委领导下的学术性群众团体0,是全区哲学社会科学界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机构,具有“桥梁纽带、组织协调、咨询服务、宣传普及”的功能,并承担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社科院(社科联)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社科院社科联内设机构16个,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处、科研处、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心、宗教研究所、当代西藏研究所、农村经济研究所、经济战略研究所、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所、学术工作处、联络协调处、贝叶经研究所、南亚研究所、文献信息管理处、藏文古籍出版社、刊物编辑部。
三、部门预算构成
我院为独立编制和独立核算的全额事业单位,单位机构数1个,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西藏自治区社科院(社科联)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部门收入预算10004.65万元(含上年结转260.82万元)。比上年增加1791.06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科学技术支出增加1695.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45.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5.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68万元、其他支出131.67万元。
2026年支出预算10004.65万元(含上年结转260.82万元)。比上年增加1791.06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科学技术支出增加1695.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45.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5.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68万元、其他支出131.67万元。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联)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2025年相比无变动。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联)无机关运行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834.21万元,其中:附属设施维修--科研综合楼维修375.27万元,附属设施维修--周转房路面硬化及下水管网改造181.75万元,非基建尾款--其他房屋(食堂维修改造项目)277.19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29384平方米,车辆1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5年购置固定资产19.87万元,主要购置办公通用设备。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43个,资金10004.65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见附件中的“附表项目支出绩效表”。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 | 300 | 详见附表9 |
《格萨尔》藏译汉二期 | 80 | 详见附表9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政府债务情况
我院2026年未安排政府债券资金,无政府债务情况。
(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26年我院未安排扶贫资金,无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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