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2026年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部门(单位)部门预算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00393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2026-02-09 18:02:46 | |
2026年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部门(单位)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团区委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团区委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当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政治定位,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强化引领凝聚、组织动员、联系服务青年职责,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把青年一代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自治区团委是全区团的领导机关,为正厅级。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区党委和团中央的决议、指示,领导全区共青团和少先队的工作。
(2)研究制定全区团的工作计划和具体任务,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团组织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负责筹备、召开团的全区代表大会。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团的干部队伍建设。
(3)调查了解青年思想状况,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在与人民根本利益保持一致的前提下,代表青年的利益,参与处理协调各种与青年活动相关的工作。
(4)指导并组织全区青少年思想教育和宣传文化活动、青少年事业发展等工作,特别是抓好青少年的爱国主义、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教育;动员、组织全区青年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项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5)负责自治区青年联合会和青年统战工作,负责全区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6)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
(7)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做好团属企事业单位工作,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承办实施全区“希望工程”的有关工作。
(8)承办区党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和有关方面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本次公开范围团区委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所属独立核算的预算单位单独公开)。
团区委机关内设机构6个(正处级),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机关党委)、宣传统战部(青年联合会秘书处)、青年发展部、维护青少年权益与志愿者工作部、学校与少年部;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机构2个,分别为:西藏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秘书处(西藏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秘书处)(正县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县级)。所属2个事业单位分别是:西藏青少年实践教育基地、西藏青年报社。内设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团区委书记会议和团区委大型会议的会务、秘书工作。调查研究全区团的工作情况并拟订工作计划。起草团区委有关重要文稿,审核印发团区委文件。负责文电处理、档案管理、信息综合分析及编发。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保密、信访等工作。协调联系自治区和团中央各部门关系,协调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的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二)组织部(机关党委)
负责拟订全区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度措施,指导全区共青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区青年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承担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组织实施工作。规划指导团干部教育培训和团校建设。承担团区委委员会及其专委会、地方团的委员会建设工作。负责团费收缴、管理和团的基层组织统计工作。组织开展西藏青年五四奖章、全区性先进基层团组织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表彰工作。指导推动团的基层阵地建设和基层信息化工作。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团建工作。协调推进全面从严治团和有关纪律的监督执行。承担团区委协助地市委管理地市级团委领导班子有关工作。负责团区委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离退休、驻村等工作。负责团区委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对团区委机关、直属单位党员的教育和监督管理;协助自治区纪检组、上级纪委开展工作;领导团区委直属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和其他群众团体工作。
(三)宣传统战部(青年联合会秘书处)
负责研究分析团员青年思想状况,根据自治区党委要求和青年的实际,提出开展团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团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指导团员青年理论学习,推广和编写青年教育读物。指导和协调团的理论研究。指导开展健康有益的青少年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团的新媒体阵地建设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管理青少年报刊工作。负责团区委的新闻宣传工作。抓好团的宣传队伍建设。负责拟订青年统战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新时期青年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的研究。统筹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和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工作,在非党青年知识分子、非公经济组织青年、宗教界青年中开展交流和联谊工作。开展对青年社会组织和新兴青年群体的联系服务和引导工作。制定自治区青联工作计划,联络委员和会员团体,指导全区青联组织、青年社团工作。调查了解各族各界青联委员思想政治动态,及时准确地反映青联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授权,承担统筹规划和开展港澳青少年交流工作,联系港澳青年代表人士,承担青年外事工作。统筹全区青少年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规划和组织实施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活动。
(四)青年发展部
负责拟订促进青年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完善青年服务体系。开展促进大中专院校学生和青年就业、创业、创新、创优工作。开展青年职业文明素养培养、技能培训提升等工作。负责建设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优秀进城务工农牧民青年、一线青年工人岗位能手和青年文明号集体、机关事业单位青年、青年创业人才和青年企业家队伍5支青年人才大军。负责指导全区共青团助力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组织实施团区委定点扶贫帮扶工作。负责青年文明号、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等传统青字号品牌项目建设。负责青年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西藏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等有关团体工作。
(五)维护青少年权益与志愿者工作部
负责研究拟订全区青少年权益工作的意见、规划,提出解决青少年维权问题的对策,构建青少年维权工作体系。推动青少年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负责区党委平安西藏建设领导小组重点人群管理专项组青少年工作组日常工作,承担未成年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的青少年事务,参与处理侵害青少年权益的重大案件。负责拟订全区青年志愿服务工作规划、意见,加强各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建设,指导推进青年志愿服务工作。负责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西藏专项志愿者的招募、选拔、培训、考核、管理和就业推荐工作。指导建设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协调、指导青少年生态环保工作。承担全区性青年社团组织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六)学校与少年部
负责研究、指导全区大中专院校和中学团的工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了解掌握大中专学生思想动态,开展团的各项工作。研究并组织开展全区大中专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指导全区学生联合会建设和工作。指导全区学生团员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学校团组织建设,开展学校团干部教育培训。指导全区大中专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素质拓展、创业、校园文化等工作。负责研究、指导少年儿童思想品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指导开展少先队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活动。负责少先队的组织统计、基础队伍建设、团队衔接和培训、表彰工作。组织开展少年儿童工作理论研究,研究、开发、指导少先队活动课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负责少先队西藏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西藏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秘书处(西藏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秘书处)(正县级)
负责拟定西藏希望工程、高原绿色希望工程和服务西藏青年创业就业的发张规划、实施计划、组织实施及落实管理工作;募集西藏青少年发展资金和西藏青年创业就业基金;负责捐赠资金、物资的接收、管理、调剂和监督的工作。
(八)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县级)
负责统筹协调委机关工作生活区域规划、建设以及公共设施设备、公共环境卫生的管护、公共安全维护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后勤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公务车辆运行保障、驾驶员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委机关重要接待和重要会务服务工作。
西藏青少年实践教育基地隶属于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二级独立预算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为正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一是组织开展各类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二是组织开展各类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培养青少年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三是组织开展区内外青少年交流活动;四是开展青少年科技、艺术等兴趣特长培训;五是开展青少年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创业信息、职业咨询、法律咨询等服务。
西藏青年报社为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服务全区共青团改革发展,全面宣传报道团属重点工作、改革创新举措。报社编辑、出版、发行藏汉文版《西藏青年报》和《西藏青年》杂志。其中藏汉文《西藏青年报》为周报,创刊于1985年1月;《西藏青年》为双月刊,创刊于2008年。
三、部门预算构成
纳入本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范围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本级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西藏青年报社、西藏青少年实践教育基地、),本次预算公开范围为一级预算单位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本级)及二级预算单位(西藏青年报社、西藏青少年实践教育基地)。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6、一般预算支出表
7、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9、项目绩效目标表
10、政府购买服务表
11、政府采购表
12、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
1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4、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16、项目支出表
17、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总收入预算20149.79万元,收入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131.67万元,上年结余结转资金3018.12万元(单位资金3011.32万元、项目尾款6.80万元),比上年增加4640.75万元,增长29.92%,主要原因是:一是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扩容增加预算资金;二是单位资金结转西藏青少年宫项目资金;支出预算20149.7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24.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6.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3.96万元。
收入预算总量20149.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138.47万元,占85.06%。结余结转3011.32万元(单位资金),占14.94%。同比增加了1549.8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报2026年预算时,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扩容。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95.48万元,比上年减少17.8万元,下降15.7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均有所压减。其中:因公出国(境)16.27万元,比上年增加14.67万元,增长916.875%,主要原因是:新增西藏青年与港澳、境外青年互访交流活动经费(西藏与尼泊尔青年组织互访活动经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21万元比上年减少13.56万元,下降17.6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结合去年公务用车实际,压减预算资金;公务接待费16万元,比上年减少18.91万元,下降54.1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结合去年公务用车实际,压减预算资金。2026年初预算因公出国(境)2团组、66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12量,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60人(2026年预计)。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22.35万元,比上年增加221.27万元,增加44.16%,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参数口径变化有所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313.8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83.8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72469.53平方米,车辆15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26年年初无车辆购置预算。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33个,资金11246.22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西部计划志愿者专项经费 | 9319 | 详见附件(17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
青少年校外实践教育活动经费 | 113 | 见附表 |
自治区庆六一少儿文艺晚会 | 104.99 | 见附表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26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数789.43万元,其中:青少年权益专项经费189万元、志工部志愿者岗前培训421.43万元、青少年交流经费143万元、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19万元、课题研究-青年发展10万元、法律顾问4万元、档案数字化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2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
(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202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度不涉及扶贫资金收支。
(五)政府债务情况。
我部门2026年度不涉及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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