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2026年西藏自治区罗布林卡管理处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2026-00434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2-10 11:24:41

时间: 2026-02-10 11:24:4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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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西藏自治区罗布林卡管理处

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罗布林卡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罗布林卡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组织部门印发的“三定”方案文件,规定的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罗布林卡保护和管理工作;拟订罗布林卡文物保护发展规划;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承担罗布林卡古建筑日常维护工作;承担罗布林卡园林、动物园保护管理工作;承担罗布林卡社会开放的接待工作 ;承办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文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内设7个机构(正科级):办公室、文物管理科、园林管理科、宣传接待科、安全保卫科、遗产监测中心、殿堂管理科。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罗布林卡管理处概况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532.25万元,比上年增加1875.83万元,增长28.18%,主要原因是:休假探亲费提标、增加聘用人员保险费、项目支出大幅增加;支出预算8532.25万元,比上年增加1875.83万元,增长28.18%。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2.34万元,比上年减少10.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34万元(公务用车 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0.3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3753.2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353.2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0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2月6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车辆12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7个,资金5352.94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罗布林卡围墙及门楼保护修缮工程

1,076.0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工程总投资

10760000

1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工程实施时间

1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上级单位满意度

95

%

1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可持续保护时间

3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升罗布林卡影响力,吸引游客,促进旅游经济发展

95

%

15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文物保护修缮质量

95

%

1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围墙、门楼修缮面积

270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利于宝贵文物展示与宣传

95

%

10


罗布林卡消防电气线路改造工程

1,742.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上级单位满意度

95

%

5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系统故障修复时间

4

小时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助于推动节能技术进步

90

%

15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降低对生态环境影响,提升世界文化遗产地形象

90

%

15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系统建设完成时间

1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10kv变压器

3

5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系统验收合格率

100

%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系统正常运行率

99

%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游客、群众满意度

95

%

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配电系统改造

1

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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