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2026年西藏藏医药大学部门(单位)预算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00484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2026-02-10 16:08:07 | |
2026年西藏藏医药大学
部门(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藏医药大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藏医药大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西藏藏医药大学为全区高等教育医学类人才培养工作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宣传思想工作规划;组织开展思想政治理论研究。
2.负责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学院对内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建设学报、校报、网络、广播、校园电视、校园宣传栏为平台的思想政治教育阵地。
3.负责制定思想政治理论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承担管理、培训、考核工作。
4.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落实相关部门治安保卫工作部署,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和校园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
5.负责学校安全管理、治安综合管理、消防安全与教育管理、户籍管理工作。
6.负责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承担研究生招生、培养、学科学位点建设和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7.负责组织制定、修订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负责检查督促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的更新,制定课程建设规划,组织编写和更新教材。
8.负责学科建设和组织硕士、博士点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创新教学方法与手段,提升教学质量。
(二)组织部门印发的“三定”方案文件,规定的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西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藏机编发【2014】6号文件《关于西藏藏医学院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
同意将在学院组织部挂牌的宣传部和精神文明办公室单独设立为宣传部(精神文明办公室),增设保卫处、研究生处。均为西藏藏医学院内设正处级管理机构。
宣传部(精神文明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宣传思想工作规划;组织开展思想政治理论研究;负责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学院对内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建设学报、校报、网络、广播、校园电视、校园宣传栏为平台的思想政治教育阵地;负责制定思想政治理论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承担管理、培训、考核工作。
保卫处主要职责: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落实相关部门治安保卫工作部署,维护学院安全稳定和校园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负责学院安全管理、治安综合管理、消防安全与教育管理、户籍管理工作。
研究生处主要职责:负责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承担研究生招生、培养、学科学位点建设和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修订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负责检查督促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的更新,制定课程建设规划,组织编写和更新教材;负责学科建设和组织硕士、博士点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创新教学方法与手段,提升教学质量。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单位)内设 15个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宣传部(精神文明办)、纪委(监察)办公室、教务处、学工处、研究生、科研处、保卫处、总务处、基础部、藏医系、藏药系、继续教育部、附属医院。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二级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西藏藏医药大学预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2,954.57万元,其中结转2025项目资金753.25万元;比上年减少935.31万元,减少55.39%,主要原因是:2025年加强了预算执行,结转资金大额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66.9万元,比上年增加488.92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休假探亲费用和一次休假探亲费用提标、增加人才资源开发专项(其中新增珠峰人才项目)、正常晋升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834.42万元,收入比上年增加866.27万元,主要原因为:新校区全面投入使用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增加、2025年非税收入缺口等。
支出预算22,954.57万元,比上年增加1,355.19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休假探亲费用和一次休假探亲费用提标、增加人才资源开发专项(其中新增珠峰人才项目)、新校区全面投入使用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增加、2025年非税收入缺口等。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63.00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下降13.6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2026年未申报因公出国(境)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出国(境)事务,校内不安排开展出国(境)事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00万元,维持上年预算数(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维持上年预算数。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12量,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2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由生均公用经费中统筹保障学校运转。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777.1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16.1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4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16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65,038.94平方米,车辆12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2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5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126万元,主要是:学术报告厅扩音设备、显示屏等。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43个,资金22,496.32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项目,资金2,548.00 万元,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
( 2026 年度) | ||||||||
填报日期: |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 |||||||
项目名称 | 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05-教育厅 | 实施单位 | 105011-西藏藏医药大学 | |||||
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 项目期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项目资金总额 | 2548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5480000 | |||||||
其他资金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
总体绩效目标 | 1.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支持教学科研,提高学校信息化水平,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2.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建设好各高校博硕士点,提高学校高层人次培养水平; 3.加强教学平台建设,建设实践基地、实训中心等,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 4.加强学校实训平台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指标方向性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博士点建设 | ≥ | 5 | 处 | 10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政府采购合格率 | ≥ | 95 | % | 10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的教学实验 实训室数量 | ≥ | 2 | 座(处) | 10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高校基本办学条件 | 定性 | 逐步完善 | 10 | 正向指标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计划节点完成项目 | ≥ | 90 | % | 10 | 正向指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益学生数 | ≥ | 2000 | 人数 | 10 | 正向指标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助力学校持续高质量发展 | 定性 | 有助于 | 10 | 正向指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益学校数 | = | 1 | 所 | 10 | 正向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学校满意度 | ≥ | 95 | % | 10 | 正向指标 | |
注:以上是“绩效指标”的填写范例,具体填写时应按照有关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除人员类、运转类等支出事项外,“必填”内容不得少于上述范例,可增加行数;用“★”标记核心三级指标,并通过权重体现其重要性水平;基建类项目和大型修缮及购置项目等应设置成本指标;定性指标应参照一体化系统进行填报。 |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校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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