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2026年西藏自治区财政厅部门预算
索引号 000014349/2026-00003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2-11 11:11:17

时间: 2026-02-11 11:11: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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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西藏自治区财政厅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概况

一、主要职责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自治区与地(市)、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提出全区性财政立法规划建议。起草财政、财务、会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依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草案和地方税收政策调整方案。

(三)负责自治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自治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区和自治区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自治区财政出资的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实施自治区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改革完善自治区对地(市)县(区、市)财政管理体制。指导地(市)、县(区)财政管理工作和改革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自治区彩票管理政策和相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实施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上报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政府采购政策制度的制定、执行。负责政府采购对外事务。

(六)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政策。负责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组织开展地方债券发行等工作。承担国外贷款管理有关工作。

(七)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自治区所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拟订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办法,收取自治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指导地(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制订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九)参与拟订全区社会保险政策。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险资金(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社会保险资金(基金)收支、投资运营和保值增值工作。

(十)负责管理自治区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自治区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三)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工作,监测财政运行等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依规处理财政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强化重点领域财政支持保障,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

(十五)承办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自治区和地(市)县(区、市)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自治区与地(市)、县、市)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市)县(区、市)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研究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提出制定地方税收政策的建议,与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等部门提出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组织起草我区执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等部门具体起草我区执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由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审议后与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等部门共同上报和下发。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各项管理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计与统计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与自治区财政厅及时共享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

3.与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区财政厅是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是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履行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制定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接受自治区财政厅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一)自治区财政厅内设19个行政机构(正处级),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税政条法处)、综合处、预算处、债务管理处、绩效处、国库处(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经济建设处、行政处、政法处、科教和文化处、社会保障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农业农村处、资产管理处、金融处、会计处、监督评价局、人事处(机关党委)。

(二)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财政厅纪检监察组为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

(三)自治区财政厅所属17个事业单位,正县级事业单位7个,分别为: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自治区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自治区资产评估协会秘书处)、自治区国库支付中心、自治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自治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副县级事业单位9个,分别为:自治区财政信息中心、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7地(市)财政监督分局;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即自治区票据管理中心。

此次预算公开单位为自治区财政厅机关。

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自治区财政厅机关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表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部门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7822.03万元,上年减少1643.36万元,下降8.4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以可执行为目标编实预算。支出预算17822.03万元,比上年减少1643.36万元,下降8.44%,主要原因是:大力压减培训费、信息化项目等一般性支出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52万元,比上年减少65.14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万元,比上年减少61.3万元,下降30.45%,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统一调度管理,依托信息化调度平台提升用车效率减少空驶、低效出行,推动公务用车运行成本持续下降;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上年减少3.84万元,下降24.24%,主要原因是:优化公务接待管理,推行简约务实的接待模式2026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42辆预计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185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731.33万元,比上年减少6254.68万元,下降62.63%,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零基预算理念,全面清理厅机关现有项目,聚焦部门主责优化项目设置,压减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二是部分一次性项目已实施完毕,2026年未安排相关预算

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3688.9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715.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973.33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32669.84平方米,车辆42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936.32万元,主要是通用设备购置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5个,资金17822.03万元,实现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预算数

万元)

绩效目标

监督检查专项经费

1014

保障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工作高效实施,精准排查财政资金使用风险,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切实发挥财政监督与绩效评价的刚性约束和导向作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委托投资评审经费

306.21

保障财政委托投资评审工作有序开展,精准把财政投资项目成本、防范投资风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为财政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专业、可靠的依据,推动财政投资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发展。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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