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2026年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部门预算
索引号 000014349/2026-00562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2-11 18:37:13

时间: 2026-02-11 18:37: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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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自治区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自治区党委工作机关、自治区党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地市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自治区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自治区党委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巡视工作,配合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自治区党委工作机关、自治区政府工作部门党组(党委)以及地市、县(区)巡视巡察工作。

4.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自治区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自治区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自治区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8.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巡视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市级纪检监察机关、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和巡视巡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纪委由自治区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监委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国家监察机关。自治区纪委与自治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受自治区党委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双重领导。同时,自治区监委对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在自治区党委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下,自治区纪委监委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

自治区纪委监委下设2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厅、组织部、机关党委、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十监督检查室、第十一至第十三审查调查室、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此外,设有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区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区纪检监察网络中心、区纪委监委纳金管理中心等所属事业单位。设有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三、部门预算构成

自治区纪委监委无下属单位,纳入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和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



第三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预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8387.89万元,比上年增加3360.70万元,增长9.5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283.24万元,同比增加9734.43万元,增长34.10%;上年结转结余104.65万元,同比减少6373.73万元,降低98.38%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零基预算”要求,重新调整相关预算项目,导致公用经费增加。二是为防止本年追加预算资金,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将2026年可拨付的以前年度项目尾款5705.15万元全部纳入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年结转结余减少主要原因是:按照“零基预算”要求,除用氧经费104.65万元外,无上年结转资金


)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8387.89万元,比上年增加3360.70万元,增长9.5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12.23万元,占比89.90%,同比增加2994.62万元,增长9.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3.11万元,占比5.11%,同比增加252.54万元,增长14.76%;卫生健康支出823.54万元,占比2.15%,同比增加74.93万元,增长7.39%;住房保障支出1089.01万元,占比2.84%,同比增加3360.7万元,同比增长9.59%

主要原因一是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增加7,部分干部职工职务职级晋升和基本工资增资等,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有所增加。二是自治区纪委监委严格加强收支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和相关合同约定,将2026年可拨付的以前年度项目尾款全部纳入2026年预算,导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29.60万元,比上年减少20.92万元,下降5.97%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7.60万元比上年减少20.92元,下降6.00%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主要原因是:为切实把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压减部门“三公”经费,在预算申报时形成“硬约束”在公车用车运行维护上我们实行公车统一调度、定点维修,公车运行维护实现了有效“节流”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19.27万元,比上年减少208.42万元,减少8.59%,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实行总额与标准双控制,严格培训、出差会议等公务活动经费管理,在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对机关运行经费进行“总量压减”、“应减尽减”,如“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资金压减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1601.6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394.9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4113.21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6093.53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1月,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63035.30平方米,车辆73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650.41万元,主要是:涉密部门建设采购固定资产,不公开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3个,资金17893.37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预算数

(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54000026T000002398456-巡视工作

1,770.46

突出政治定位,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高质量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加强对地(市)委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全面学习贯彻巡视工作条例,提升巡视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强化巡视巡察整改,健全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机制。

54000026T000002398453-纪检监察案件查处

4,885.47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提供坚强保障。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自治区纪委监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政府债券资金和其他债务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附件1:2026年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部门预算表.xlsx

附件2:自治区纪委监委2026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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