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成立自治区推进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索引号 | K3984687-7/2013-00214 | 文 号 | 藏政办发〔2013〕56号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 | 2013-06-20 11:32:00 |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加强我区推进城镇化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成立自治区推进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邓 小 刚 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区党委政法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宫 蒲 光 自治区副主席
副 组 长:纪 国 刚 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 维 杰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 锦 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成 员: 王 晖 拉萨市常务副市长
张 洪 波 日喀则地区行署专员
格 桑 山南地区行署副专员
红 卫 林芝地区行署副专员
阿 布 昌都地区行署常务副专员
敖 刘 全 那曲地区行署副专员
彭 措 阿里地区行署副专员
朱 赟 教育厅副厅长
岗 青 科技厅厅长
徐 飞 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益西平措 民宗委副主任
幸 远 明 公安厅副厅长
饶 边 疆 民政厅副厅长
索朗罗布 财政厅副厅长
马 相 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王 峻 国土资源厅厅长
庄 红 翔 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扎西江措 交通运输厅厅长
李 克 恭 水利厅副厅长
顿 吉 农牧厅副厅长
索朗旺堆 林业厅副厅长
许 波 商务厅副厅长
任 淑 琼 文化厅副厅长
贺 青 华 卫生厅副厅长
央 宗 人口计生委副巡视员
任 万 海 国资委副主任
李 迎 春 工商局局长
谭 群 芳 质监局副局长
次仁央金 广电局副局长
刘 柏 呈 统计局局长
王 松 平 旅游局副局长
旺 堆 国税局副局长
刘 伟 民航西藏区局副局长
尼玛多吉 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旦 增 农发办副主任
张 伟 人行拉萨中心支行副行长
亢 聪 怀 国家开发银行西藏分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由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念东任办公室主任,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杨杰任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城镇化的决策部署;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城镇化总体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推进城镇化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全区城镇化的目标任务,对全区推进城镇化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集会议讨论研究有关城镇化工作事项;协调解决推进城镇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城镇化的相关工作;对全区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编制全区城镇化发展规划,起草推进城镇化政策性文件;负责有关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根据全区城镇化工作推进情况,针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及时编报工作动态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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