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优势发展特色产业 南木林县农牧民采石增收
南木林县的艾玛、卡孜、秋木和南木林4乡(镇)蕴藏着丰富的石材资源,是上乘的建筑材料。大自然赋予的丰富天然资源如今成了南木林县群众增收致富的聚宝盆。
南木林县为了增加贫困人口的收入,规划并组建了南木林县采石场。
据县委负责同志介绍,2005年以前,参加采石人员的年人均收入近3000元。2005年,该县对采石场进行调整,将石材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采用“群众筹一点,银行贷一点,国家给一点”的筹资办法,添置生产设备,扩大生产规模,当年参与人员达317人,开发石材收入111万元,年人均收入为3500元。2006年,该县采石人员增加至581人,实现开发石材收入277.04万元,年人均收入为4768.4元。至2007年底,南木林县采石场及所辖的4个采石分场145个采石点,参与人员已达1022人,拥有采石空压机共259台,开采石材的年收入已达511万元,参与农牧民年均人收入达5000元。
南木林县扶贫开发办按照扶贫开发特色产业项目投资趋向,建立了农牧民采石经济合作组织,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自我滚动”的生产经营模式,形成“农户+能人”的合作经营格局。在生产经营中,以市场为导向,配置石材产品资源;以规格品种齐全、产品质量优良、服务态度上乘,参与市场竞争,逐渐形成价格优势,在占领本地市场的同时,向周边县(市)石材市场辐射与拓展。该县扶贫开发办等有关部门还督促各采石点及参与人员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遵守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冒险作业,排除一切有碍于安全生产的隐患,尽最大努力保证所有参与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石材开发,南木林县的贫困群众增加了收入,增强了市场意识,提高了劳动技能和致富本领。南木林县今后的石材产品将向“高、精、美、上档次”的方向发展,力争石材销售年收入达到561万元以上,参与人员年均收入增加至5100元以上,并继续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