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093 文      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1-02-24 12:47:09

时间: 2021-02-24 12:47:09 来源: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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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各类数据统计时限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带领下,在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有关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提高“三办”“三服务”能力为目标,按照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整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完善政务公开政策、加强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围绕中心工作,强化政策落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助力“六稳”“六保”政策措施落实。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印发了《西藏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对全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建设,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876条(含财政预决算公开及信息公开年报222条,新闻发布会、政府会议及政策解读187条,主动公开政府文件政办文件及公示公告等62条),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完成年度6期政务访谈录制发布。

(二)抓好机制建设,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内部工作流程,要求拟制公文时,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属性,并随文件一并报批,提升工作规范。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基本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要求,经政府分管领导同意,赴拉萨市周边县(区)、乡(镇)开展了为期三天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地调研,向其余6地市开展书面调研,了解、掌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关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根据调研情况,在充分征求各地(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向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开展较好的省(市)学习借鉴经验和好做法。下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时,通过电话督办、网上督办或实地督查等方式,跟踪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拓宽公开渠道,做好新媒体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督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完成了2020年全区政务新媒的各季度检查抽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建立完善实时动态监管机制,更好推动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运营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要求,对全区政务新媒体基本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并按要求完成填报工作。通过检查我区政务新媒体在线运行902个,按不少于20%的比例抽查,总体合格率为85.7%。

(四)制定考核办法,强化业务培训。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明细表》(藏政办发〔2020〕40号),将自治区35个部门和7个地市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自治区绩效考核。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全区基层政务公开培训班,首次对县(区)、部分乡(镇)进行培训,培训班参训人员达到138人。培训邀请了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青海省、甘肃省政府办公厅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专家共5人授课。通过3天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参训学员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了解了基层政务公开的职责和任务,为下一步全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打下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8

1

334

规范性文件

52

27

621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4561.9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1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5

1

0

0

0

0

6

()总计

5

1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维 持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西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工作机构有待健全,公开意识有待提升,业务能力有待强化。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深化政务公开为切入点,大力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在优化市场经济环境上取得新突破,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上取得新成效。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研究制定《西藏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解读细则》。完善工作流程,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等平台,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工作。健全同步解读机制,按照政策文件草案和解读材料同起草、同审批、同公开的要求,在文件公开时将解读材料一并公开。二是制定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研究编制《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紧密结合西藏实际,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工作考核等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突出做好“政府领导”“政府常务会议”“政府文件”“重点领域”等栏目的信息发布和动态更新,不断规范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三是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确保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开,逐步扩大试点领域。四是做好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督导检查。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自查,对存在的不足及时整改弥补,切实做到规范开展。同时,通过现场检查、网上巡查等形式开展督查,形成通报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http://www.xizang.gov.cn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与信息处(自治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891-6318339传真:0891-6846870)。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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