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001 文      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 2021-03-02 10:28:13

时间: 2021-03-02 10:28:13 来源: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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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收悉,现将区住建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区住建厅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要求,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为深入推进区住建厅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完成政务公开各项目标任务,结合住建行业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相关事宜的通知》,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厅系统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厅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及中央、自治区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厅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厅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等。

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积极拓宽渠道,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市政项目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住建领域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关心的政策、规范性文件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通过西藏建设网站等各类公开平台公布各类信息2840条,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和监督,增强公开实效,努力实现住建领域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公开化,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并根据自治区一体化政务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网站建设,目前共有107个政务服务事项,均列入自治区政务服务网,资质审批、公积金业务等行政审批和服务实现网上办理,办理深度和时限压缩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同时,推进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实施网上审批项目,网上告知、网上办理,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已基本实现网上审批。

全面推行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工作,实现网上不见面审批,资质证书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办理深度均达到四级;通过多次与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沟通协调,2020年初,“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成功搬迁至政府云平台,实现云计算和统一集中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了由于以前服务器老化影响实时业务办理的问题;11月25日,在全区成功实现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化,截止12月底,已向施工企业推送了700余份电子证书,标志着我区建筑施工企业全面实现电子证照,并得到自治区分管领导的肯定。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应放尽放的原则,经对部门权责清单事项进行再次清理,将我厅122项权责事项调整至78项,并报自治区编办审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7

7

7

规范性文件

11

11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

+20

10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6

+53

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6

1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还不健全。二是门户网站服务能力还有待提升,由于缺少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导致一些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网站维护工作还不够到位。同时,未开通在线服务和互动渠道,达不到信息公开在线申请的条件。三是利用新技术、新媒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能力有待提升。下一步,着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实效。加大网站管理和维护,及时更新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住建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修订完善信息公开规程和公开目录,梳理形成住建行业内信息公开资源目录,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

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宣传渠道。在现有的西藏建设网、报刊杂志等公开平台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与新媒体合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微信、APP等关注度较高的新媒体平台上的公开工作。

三是完善门户网站功能,提升网站服务能力。结合自治区一体化政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工作, 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子栏目相关内容,不断提升网站服务能力,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

四是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积极参加自治区层面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水平,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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