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212 文      号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1-03-18 12:27:12

时间: 2021-03-18 12:27:12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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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136号)以及《关于各省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检查情况的通报》(税总宣便函〔2021〕1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和运转机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审核,顺利完成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西藏自治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按照税务总局、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拓展渠道,主动公开。结合形势要求,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加强战疫情促发展减税降费政策及成效解读,二是加强“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举措及成效公开,三是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同时,积极主动公开,拓展公开渠道,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在依托门户网站公开的基础上,拓宽公开渠道,如办税大厅LED屏、公开栏、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编制西藏自治区税务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指引目录,规范主动公开内容。围绕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门户网站设置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引专栏。2020年,我局通过微博发布各类信息623条,微信发布各类信息1840条,开展在线访谈2期,受到了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一致认可。

(二)建立机制,规范流程。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工作流程、畅通受理渠道,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努力提升申请人的满意度。2020年没有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同时建立覆盖区市县税务机关的三级信息公开机制,由自治区税务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将责任和工作分解到岗到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沟通机制,明确公布权责清单、推进税费政策发布和解读、优化营商环境等年度公开重点任务,明确公开工作流程、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上下级部门间的交流,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规范公开、依法公开。

(三)完善平台,保障监督。注重公众体验,进一步优化平台建设,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拓展政务新媒体传播阵地,丰富图解税收、短视频、动漫、H5、公益广告等喜闻乐见的形式,持续推出“阿古顿巴说税”“卓玛说税”“丽丽说税”等系列具有民族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政策解读短视频。优化升级拓展电子税务局业务功能,实现307项办税事项线上办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流程依法依规进行公开,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程序的保密审查工作,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公开举报电话和信访电话,多渠道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1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2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30

0

行政强制

0

3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28

513725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1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创新内容还不够,互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适时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结合平台特点和优势进行“贴身”打造,丰富新媒体产品呈现方式,持续挖掘调动受众热情和互动频率的形式。二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加大对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提高经办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处理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市(地)税务机关数据。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网址为https://xizang.chinatax.gov.cn/,可登录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51号,邮编:850000,电子邮箱:2743739126@qq.com)。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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