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自治区在拉萨市宇拓路集中举行大规模法制宣传活动。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郝鹏等到现场视察宣传活动。
12月4日是一年一度的全国法制宣传日,自治区在拉萨市宇拓路集中举行大规模法制宣传活动,由区党委宣传部、区司法厅、区普法办公室组织的区(中)直和拉萨市约80家单位、部门参加宣传活动。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郝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宾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尼玛占堆,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扎门·赤列旺杰及自治区政法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有关领导到现场视察了宣传活动。
一大早,宇拓路就开始热闹起来,参加宣传活动的各单位拉起横幅,竖起展板,摆开展位,工作人员紧张有序地向过往行人散发宣传资料。一些单位利用广播进行法制宣传,拉萨市科技局等单位出动宣传大篷车。早上9时多,宽敞的宇拓路变得拥挤起来,越来越多的人聚集在各宣传点。他们中间有机关干部、普通市民,有外来打工者、个体户。在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展位旁,几位外地来的打工者正在就劳资问题寻求帮助,工作人员把他们请到一边,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并提出解决办法。市民热情咨询,工作人员耐心解答,我们可以明显地感受到全民学法、守法、用法的热烈氛围。
2007年全国“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自治区这次法制宣传的重点是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精神;学习宣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宣传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法治意识教育。
据悉,此次法制宣传活动是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区司法厅、区普法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活动期间,各地(市)、区(中)直各单位、各部门围绕活动主题,结合部门和行业特点,在单位门口和相邻街道悬挂法制宣传横幅,广泛宣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地(市)也在地(市)委所在地城镇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